中英《南京条约》共十三条,其中主要内容有:
1割让香港岛;(丧失领土主权)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大量白银外流)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丧失贸易主权)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丧失关税主权)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丧失贸易主权)。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英国政府又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
增加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
列强不欲英国坐大,纷纷与华夏签订更多不平等条约。
1844年7月3日,中美签订《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10月24日,法国与中国签订《黄埔条约》,享有领事裁判权和传教权等。
1843年10月8日,中英签署了《虎门条约》,重新规定了英国所享有的最惠国待遇和领事裁判权。
从1845年起,比利时、瑞典等国家也都胁迫清政府签订了类似条约。
华夏的主权遭到进一步破坏。
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华夏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政治上独立自主的中国,战后由于领土主权遭到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华夏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华夏人民虽然进行了英勇的反抗,但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也由于经济技术和武器装备落后,导致战争失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从此,反帝反封建成为近代华夏的主题。
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英、法两国在美、俄支持下联合发动的侵华战争。
其目的是英、法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在华侵略利益。
同时因为这场战争可以看作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延续和扩大,所以也称“第二次鸦片战争”。
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清帝逃往承德,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并掠夺珠宝、将其焚毁。
战争中沙俄出兵后以“调停有功”自居,并胁迫清政府割让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从而成为最大的赢家。
战争以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结束。
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
华夏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维持统治。
外国侵略势力扩大到沿海各省和长江中下游地区。
道光三十年冬,广西爆发了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列强认为这是加紧从华夏攫取利益的大好时机。
起义的迅速发展,加上起义者信奉的拜上帝教的教义部分来自西方的基督教。
这使西方殖民者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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