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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Chapter 4:Swing( 秋千)(第2页/共2页)

,因為他老家就是个荒僻难寻的农村。他自己就曾说,去往的公路,几十年都没被翻新重建过,而主干道油站卖的地图和指示牌,都没标注过他老家,那是一个叫aucktown(奥克镇)的乡下。村口唯一的路牌叫做wildnun(野尼姑),或许是该地的原称。

他与我一样,不喜爱谈论自己过去,每次都会极力回避。对底下人而言,这地方最神秘的除了我就是他,总之谁也不知道老汉的过去,也同样没兴趣了解。不过我想,他之所以不乐意谈论自己,多数是怕被人取笑。一般农村人的自尊心普遍脆弱,忌惮别人拿来说事,往往无意间说了些什麼,都会让老汉联想翩翩。

我除了清洁场地外,还包括他那脏如猪窝的办公室日常打扫,一天两遍,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我不知道是老头故意整我还是其他,每次进去,办公室都会被他弄得臟乱不堪,就像我从未进去打扫过那般。老汉的生活习惯邋遢,所以也不介意提著水桶、吸尘器、拖把、卫生剂什麼的随便往他地毯上乱摆乱放,但办公室内还有间狭小的屋子,整天铁锁大门。他既不让我靠近,也不準我进去打扫。

望着这间偏室,我多次打算一窥究竟,但都被他挡在眼前。每次老汉都会盯著我打扫,搞完卫生后,便迅速将我轰出去,关上大门,从此牢不可开。

我一直认為anold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我们常常也会顺点东西回去,老头从来也不曾发现,有一次我们将剧场用的大垃圾筒用雨衣裹著偷回家,他从门里出来还讥笑我俩是没气力的娘娘腔。但是,对于那间偏室的谨慎程度,和他一贯粗心大意,正巧是天壤之别。每次在他面前干活,我都能感受到被监督的压力,随着老汉严防死守,我对于这间屋子的好奇心,也在逐日增强。

终于,我等来了一个机会。

五月上旬某个周末,我照例去打扫卫生,才进去没多久,老汉接了个电话,便匆匆套上外衣,一声不吭地出门了。不过只有两分鐘,他又偷偷折回往门缝瞧瞧,见我正似死非死机械般地干活,这才放心离去。我虽装作不知情,其实看得一清二楚。

“你究竟在担心什麼呢?怕我偷你的钱?我不知道你的保险柜密码也不是专家,肯定撬不开。还是你放著不喝的陈酒?我也不是酒鬼,抑或是……”我激动万分来到门前,很快用发夹撬开屋门,闯了进去。

这间偏室都是大橱和老旧纸箱,应该是间储藏室,参看上面蛛网厚结,不会是老汉着意的重点,跟着我发现地上的脚印在橱子前拐了个弯,心臟一阵悸动,亢奋地跑去。慢慢地,一个被盖着白布圆柱形的大物件出现在眼前。

这里说一下,我的眼睛构造与常人不同,我可以透过物体瞧清楚里面是什么。客官你不仅要问了,那么你只要随便瞄几眼,不就知道那是什么了吗?你让我把话说完,正因为这点,我看清了罩布背后,越发不敢相信,使劲揉揉眼。

在靠过去的那短短几秒鐘里,我仍在怀疑所见所闻,头脑里飞速產生上千种对这物体的否定,然而当我扯开白布看清楚真面目时,不由大失所望,我的眼睛并没有给出误导。

眼前的这件东西,是台巨大的老式自鸣鐘,外面被罩上个圆筒玻璃壳子,根本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

这架鐘有些年头了,估计没个一百年也有七、八十年。玻璃罩里有一个荷兰式的农村小屋,边上是棵橡胶树,树枝上掛著架秋千,坐著个乡下大妞。在她背后的草地上,站着个带鸡毛毡帽的男孩。按照分布位置来看,应该是到点,这个树脂男孩会去推秋千。

总之,这架鐘除了巨大古朴之外,毫无任何价值,并且还是坏损的,因為它不能走针。

我慢慢取下玻璃罩,预备看看究竟问题出在哪,没准我能一下子修缮它,老头回来会乐得屁颠屁颠,权当是溜须拍马可以向他要些好处。

岂料马屁拍在马腿上,事与愿违,老汉这时又回来了。一推开房门就目睹偏室被人打开,跟着见我正趴在他的宝贝前拨弄。我只得灰溜溜出来,不出来还好一出来老汉立即咆哮著操起桌上的烟缸朝我掷来,我顺势一躲,烟缸砸进玻璃书柜,碎了几大块玻璃,冰凉的玻璃碎渣扑进我衣领里,后背一阵生疼。用手去摸满手是血,他以為自己烟缸砸中了我,站在那里发呆。我气愤地站起身走出门,越过他时,用肩重重撞了他一下。

我走了,我一定要离开这个无情的地方,永远不回来!嘈杂声让躲在货卡内的人推门看热闹,这里头也包括alex,眾人一脸莫名地看著我满手鲜血,自动让道给我,alex则在身后大呼小叫。我翻身上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夜晚,chris坐床头,让我趴在她腿上查看伤口,发现并无大碍,不过是背脊破皮而已,帮我稍作一番清洗后,便虎著脸抽烟,说老汉曾不怀好意地见她等我下班,靠上前来问要不要也来上班,但这鬼地方实在太无情,雇主又是十足的疯子,过些天把工钱要上就立即远走高飞。mida.cc

alex一连小半周都没再登门,我不知剧场后来怎样,加之我每天就是看电视抽烟睡觉,又感万分无聊,不由得抬起脚走动走动,一溜脚滑进他的家里。

alex正坐在家里吃批萨看电视,见我登门,笑容满面站起身请我坐下,破天荒递过来他的整扎啤酒。

“那个,你知道么?上次你走了,那天……”他似乎想表达些什麼,犹犹豫豫地说:“老货后来找过我几次,问你脑袋要不要紧,我也没敢去找你……”

“找到又能如何?”我望着他不由感到好笑,跟我有仇的是anold,你跟着彷徨些什么,掷烟缸的人是他不是你。

“没什么,我是说老货觉得自己将大祸临头,这些天躲在屋里不出来,惶恐难熬。所以大家天天都泡在车厢里,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将大致原委说了一遍,并将脑袋凑过去,让他仔细端详。见我没事,他长出一口气。

“他找我,无非是让我去看看你严重不严重。老货担心你会去报警,这样他就会被拘捕,罚钱事小,牢狱之灾免不了。所以风声鹤唳,一个响雷都被激他拉一裤裆屎尿屁。我觉得吧,明儿我去骗他说你脑震荡了,敲他一笔觉得怎样?”

“这简直痴人说梦,敲他一笔根本不现实。老汉自己会发现烟缸在橱柜里,他明白并未砸中我脑袋。”我点燃一支烟,说:“其实,那天我特别生气,但到了晚上便气消了。而到了第二天白天,我反而又想起那个鐘。怎么说呢?与其说生气,我其实更多的是疑惑,我觉得鐘肯定有点特别之处,否则老汉为何失态?”

“鐘?什麼鐘?”alex显然不知道,老头瞧见他比瞧见我更讨厌,从不让他进办公室。我坐在沙发上,将自鸣钟大致形容了一遍。

“那么说,你原先是打算给他把鐘修好?而不是搬走?”由于我俩在剧场里实在顺走太多东西,以至于头一条出现在他脑袋里的想法就是盗窃,他撇撇嘴,说:“鐘有什么好玩的,再说你也不懂机械,论动手能力,你比我差远了。”

alex说的是事实,他虽然是搞音乐出身,但在技工方面的手艺似乎更强些,无论坏了什么东西,只要经他的手,都能给你修復,完好如初。因此住所只要有电器坏了,我朝对面的窗户叫几声,他听到便立即下楼给你修好,省去许多钱。

“你会修鐘吗?”我出神地望著香水瓶,无聊地问。说出口之后马上觉得这是句蠢话,虽然alex动手能力强,但并不代表无论什么东西他都能修。

“应该没问题,机械东西比起电器难度大些,例如组件损毁找不到替代件,只要不是关键部位问题都不大。得去先看看,才能下定论。”他搓著脸,困惑地看著我问:“你想要去把老货的鐘修好?”

“事实上,我原本就这么想。”

“可他朝你丢烟缸,他想杀了你。我还以為你想找他要赔偿金。”

第二天,我与alex一起去了剧场,“一分鐘人”老远就瞧见我,纷纷跳下车厢,预备去围观一场激烈的争吵。

当然,除了相互取笑,他们也对我问长问短。

我转到正厅,见anold正巧拿著拖把由门口出来,这些天消极怠工,老汉再一次当上清洁工。他满脸愧疚,不正眼看我,道:“那天,我太冲动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是来拿东西预备走人的。”我自然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看也不看他,径直往工具房走去。

老头回头看看我,一声不吭地往里走去。灰头土脸的,颇不自在的。

我简单地理了理物品,坐在里面抽了支烟,觉得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也给足老汉造成心理威慑,这才打著哈欠,朝办公室走去,在进门前,往左一拐,打算先去趟厕所,跟著进去和他耗上几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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