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面走来一队人,穿着无耳麻鞋,打着青布绑腿,头缠白巾。人人提剑,一幅嚣张跋扈的样子,嘴里污言碎语不停!
看他们的做派,街上的百姓便知这是江湖人要干架了。看着一身青衣斯文秀气,站在原地不动的林平之不免为其叹了口气。心想这个斯文公子今日怕是在劫难逃喽,至于林平之手中提着的长剑,他们都当作佩饰,都是公子哥的玩意,说什么君子当佩剑嘛!
不中用!
像是清场一般,霎时间满大街的人急急而奔,消失的远远的,眨眼就剩了一个个背影。看的林平之都不免为他们点了一个赞!
干净利落!
“呵呵,你们这群背时娃,我不找你们你们反倒送上门来勒!找死也不必这么急吧!”见着来人,林平之满意一笑。
这群人十来个,都是余沧海的狗腿子,老熟人勒!至于名字林平之却是懒得回忆,一群插标卖首之徒,用一号到十号计算就行,在他这里哪里配有名字!
只有小配角才有这个待遇,一群龙套也妄想?
对面的人也是一个暴脾气,听的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你这个兔儿爷有日子不见,口气到是越来越大勒,怕是忘了爷爷当初将你怎样一顿好打?”
说话间,十来个人长剑出鞘锵锵声不断,齐齐向着林平之冲来,一个个都是心黑之人,不讲武德试图群殴林平之。
“这么说,你还打过我勒?”林平之都气笑了,为什么非要说出来,我不要面子的吗?是不是我给你脸勒?
沧…浪!
长剑出鞘,场面上的气息都凝滞了一下,一股压抑的气息开始向四周蔓延。这一路走来林平之也不知砍死了多少人,他自问此时说起杀人,他绝不会心慈手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千里寻仇!”
这一招正应此景,用的恰逢其时。当真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眼睛都不眨一下。从一号到十多号,用了不到一分钟,悉数被林平之砍死当场。要不是陪那两个二流人物多过了几招,估计时间上还要在快一些。辟邪十二剑,当真是砍人界中的翘楚。这无双无对的杀人速度,是其他武学远远比不上的。
这也让林平之彻底爱上了这种依靠速度,欺负人的感觉。他准备要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想一想,当你拔剑一个个跟数人头一样,挨个点名。然后你回到原地轻轻吹落剑上的血花,还剑入鞘敌人还未发现自己已经中剑。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绝对是他人所无法想象的!
这就是格调!
这就是风姿!
只有菜鸡才规规矩矩拔剑对砍,高手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一点特色,怎么让别人记住你?
林平之吹落剑上血花,还剑入鞘翻身上马,打马就冲了出去。对于倒在地上的十来人,看也不看。轻剑快马,斗笠青衫,杀人而走,一切都是江湖中人应有的样子!
“书剑同修止十年,是是非非千万千。”
“日移月换孤星在,人间随处一片天!”
诗号飘摇,人影渐远。
他那招摇的样子,让一些躲在暗处的人惊讶不已。
“这就是福威镖局的遗孤林平之!听说他不过三流水准,怎么今日武功如此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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