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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4章没有人天生就是坏人(第2页/共2页)

往嘴里倒。

片刻后,她猛然打了个激灵,哈出了一大口冰雾,整个人寒气四溢,“没办法,全族就那么一头金牛,你的一群哥哥姐姐都揍你,其他人肯定也揍,我当时也想揍来着,看你那么惨,想着,若不治好,下次就没机会看戏了呢。”

金牛瞪眼,嘴角都在硬生生扯动,感情你是这样的丽姐!

但,他又忍不住想起自己五岁那年,五岁是一个分山岭,也是莽牛族族人最神圣的时刻,未来是好是坏,全看在族中的太古试练中能坚持多久。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丽姐当时对他说的话,“你虽然叫金牛,但是你还不够牛,你先天比不上其他孩子,但你不要放弃,一个牛不够,那就两个牛,从今天起,你就是牛牛,姐姐相信你,你一定可以从中活着出来,且大放光彩,闪瞎他们的眼。”

或许是牛族的天生基因,他的脾气不止是倔,而是非常的倔,且还要强,也或许是他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他出来。

就算是老祖留下的太古试练,他也毅然决然的去了。

太古试练,一共分为三大阶段,五岁对应着一到三十六关、十岁对应着三十七到七十二关、十五岁对应着最后的七十三到一百零八关。

一般的族人闯过前十关,就算过关了,闯过二十关的,就算是天才,将得到重点培养,闯过三十关的,已经十多万年没出现了,可以说,一重关就相当于一重天,越往后,死亡的几率越高。

但,他成功了,纵然出来时头破血流,身体千疮百孔,他坚持到了三十六关,爬着出来了,开莽牛族近五十万年的先河。

那一日,他开口一啸,声若真龙,响若开天,震动全族,包括他的父亲。

他不止是为了信念,更是为了一个在外始终等待着他的女孩,他咬牙闯了一关又一关,得到过先祖留下的造化,也曾多次险些死去,但他都挺了下来,走到了最后。

他那一日,从未见过父亲的笑容是那么温暖,也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尊重,虽然那个小女孩早已被震动的人群阻隔,他没有找到,也没有力气再抬起眼皮,但他的承诺,他做到了。

金牛是骄傲的,他经历过坎坷,也经历过收获,一路走来,他是不屈的,哪怕面对小魔头,也一度不曾屈服。

甚至,最初的阶段,他是恨小魔头的,始终在等着小魔头战败的一天,顺便偷学仙法。

但,族人百废待兴,父亲雄心勃勃,结果却因为他,被捶了一顿,被截天教教主亲自登门,面对那种庞然大物,整个莽牛族都是无法反抗的。

他败了,也因为他,族中受到了牵连,甚至,他自身也因此被迫远走,前往了自古多魔的魔州,刚开始对小魔头说不恨那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恨却转化为了钦佩,世人都说小魔头如何如何坏,但小魔头对自己人却是从来不吝啬的,对长辈的孝敬,也从来没少过,哪怕知道他心中有恨,也从来没点明过,而是当做没看到,圣药任他吃,天狐洞任他住,从来没把他当成下人,或真的坐骑。

就算这样的人是真的坏,他金牛也愿意跟着,你真心待我,我不离不弃,牛脾气,认死理,他的人生格言很简单,也很纯粹。

“也别怪你父亲,他是族长,身上担着全族的命运,如今,你远嫁截天教,我族也算是与截天教联姻了,不管怎么样,莽牛族永远是你的娘家,该回去就回去,没人会说你什么。”

或许是自小的经历,金牛是沉默的,但此时依然被丽姐惊的体无完肤,一想到回去,他又犹豫了,哪怕早些年,他就传出消息,让叔叔囤积血魂草,顺便大赚一笔,尤其是现在,十株血魂草堪比一株圣药,简直比抢钱还疯狂。

“血魂草卖的怎么样了?”金牛问道。ωww.五⑧①б0.℃ōΜ

“圣药换了几十株……”丽姐开口,但话还没说完,整个人都猛然看向魔州的中心区域。

不止是她,就连金牛以及其他在忙着煮大锅炖鸡的牛头人,都纷纷看向了远方。

“发生了什么……那个方向是魔葵园的山门吧?”

“好像是……”

巨大的黑光像是一颗大日爆炸,神能太剧烈了,也太炽盛了,乌黑的幽光吞噬一切,崩塌一切,天上天下,有形的也好,无形的也罢,黑光所过之处,一切皆成齑粉。

“这是要变天了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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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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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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