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酒吧难得的安静时刻,也是一天里唯一的安静时刻。
同时,那也是迪赛?开始演唱的时间。
当迪赛?还是穿着一身普通的便服,登场的时候,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停了,人们的肆意喧嚷与嬉笑停了,所有的声音都自觉退场,给即将响起的天籁之音让渡。
是的,当吉他开始弹奏,当迪赛?轻启歌喉,那声音清澈的,纯净的无法容纳任何杂音,哪怕是一根针坠落地面都是对那声音的亵渎。
“带着梦想,带着期许,带着我所有的向往。我背起背囊,去流浪……
走过泥泞,走过沼泽,走过荒凉,而我流浪的灵魂以然带着花香……
哦,斑驳的棚屋,哦,美丽的金达莱,那是我每一次梦里都难以割舍的地方!哦,还有你,我的亲人!每一次梦中相见,总能看到你温暖的笑靥!她就像太阳,驱赶走我心头所有的阴霾……”
一曲终了,迪赛?从台上走下,安静被打破,无数人开始呼唤她的名字。
“嗯,迪赛?,他们被你的歌声迷住了!”
交伊还是站在台口,接过她的吉他,笑着说。
迪赛?冲他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没有说话,也没有停留。
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又开始充斥整个酒吧,事实证明,一首歌是无法完成对堕落人性的救赎的,那最多只能使浮躁的灵魂得到短暂的停歇,于是之后,一切又恢复原状。
而此时躲在相对封闭的房间里,对于陷入喧闹与堕落的外面的情景的迪赛?,却是无感的。
因为她可不是为了用自己的天籁般的歌声拯救那帮人的,她另有打算。
于是她起身抓着自己的武器,那台小小的数码相机,然后打开门,向周围看了看,见一切如常,这才走了出去。
她转过一个弯,整个身影便几乎淹没在黑乎乎的狭长走道里。
那里是从大厅进办公区的必经之地,而从舞台回到她的住所则不需要。
她第一次经过走道还是那个守门的光头领路,而此时只有她一个人。
她知道走道里会毫不意外地遇到什么,果不其然,她只是走出去不到三五步,就被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绊了一下。
如非她早有准备,她必然会摔一跤。
她没有不适,也没有惊吓,更没有恼火,甚至像光头那样咒骂,因为她正是为了他们而来。
于是在凑近对方,听见对方粗重的喘息,还有喃喃的梦呓的时候,她悄悄判断位置,按下快门。
随着“啪嗒,啪嗒”的声音,和一道道迅疾而明亮的闪光,那一张惨白失血的脸便被她的镜头扑捉到了。
随后,她又起身向前走,没有走出两步,她再次被绊到。
于是她重操刚才的方式,按动快门。
当闪光灯闪烁的一瞬间,她可以看见那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黑人男子,他有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佝偻着身体。
当她继续按动快门的时候,那个家伙睁开了眼睛,他瞳孔就像死人,散乱无光。
“啊!天亮了!太阳,太阳出来了!”
他叫起来。
“可是我不喜欢太阳,它刺伤了我的眼睛!”
他突然伸出手将相机抓住了。
“啊!你干什么!快松开!”
迪赛?猝不及防,她赶紧去争夺,可是对方却更加用力把相机拽进自己怀里。
“我不喜欢太阳,我要把它藏起来!它刺伤了我的眼睛!”
“不,这不是太阳!那是照相机!你把它还给我!”
迪赛?费劲争夺,一边解释。
但对方正处在迷幻状态,根本听不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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