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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搞定明哥鹰眼(第2页/共2页)

nbsp;不得不说,唇枪舌战也是很精彩的一种对抗,战国看的都有点过瘾,尤其是以前不服管教的多弗朗明哥突然就变得听话起来了,更是让他有些惊为天人。

他正要看孙景云怎么说服鹰眼呢,哪里容得下你逼逼赖赖?

米霍克听到孙景云也是剑豪,顿时有些高看了他一眼,毕竟孙景云长的很年轻,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估计才十七八岁!

十七八岁的剑豪什么概念,我们一般把这种人称为,怪物!

已经超出天才的范畴了!

不过...

“既然是剑豪,那么你的剑呢!”米霍克问道。

孙景云笑笑,说道:“在我的故乡,有一个大剑豪,他曾传下一套至高剑典,因为涉及到自家传承,我不能全部告诉您,但是可以跟您说一句!”

“哦?”米霍克顿时来了兴趣,至高剑典?

多牛逼的剑道才敢这么叫?我倒是要见识见识了!

“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嗯?”米霍克一愣,随后浑身汗毛都是一震。

什么叫不滞于物,什么叫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这是何等的境界?

这句话,就算是普通人听起来都要大受震撼,更何况鹰眼自己就是个剑道强者?

他停留在大剑豪境界已经很久了,早就有些进无可进的意思了,更是不知道下一步的路应该怎么走。

而孙景云的这句话,登时就为他指引了一个方向!

而且鹰眼也确定,这句话不是瞎说的,他已经有了这样的感觉,他现在随手拿个削苹果的刀都能打败刚出道的新人剑客,这把刀倘若换成筷子,换成香蕉,又有什么分别呢!

所以,这句话是真的,至高剑典,也是真的!

但是...

这个孙景云也说了,这是他们家传的剑法,不方便外传...

“说起来,昨天海军中的大剑豪祗园也有些突破,她的剑上竟然开始缭绕剑气,整把剑都成了炽红色,无坚不摧,无武不破,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我境界低看不明白,但您是大剑豪,米霍克先生您能帮我解释一下吗?”

什么?祗园也突破了?

他当然知道祗园,这片大海上有名有姓的大剑豪本来就没几个,他更是每个都挑战过。

除了红发跟他五五开以外,其他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祗园确实是货真价实的大剑豪,不如自己,只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力量弱势而已。

没想到她竟然已经突破了?

要不是在开会,鹰眼恨不得现在就去找祗园切磋一番!

就听孙景云继续说道:“我听说白胡子海贼团三番队队长钻石乔治,拥有世界上最强的防御,而大剑豪可是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攻击的,你说,用世界上最强的攻击,去攻击世界上最强的防御,到底哪个更厉害一些?”

“这...”鹰眼一愣,我好像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一直以来,寻找的都是更强的剑客,意图追求剑道上的突破,也就是说,我走的一直是攻击对攻击的路。

这攻击对防守的路,好像还没走过啊....

但这个参谋说的又很有诱惑力的样子,最强的攻击面对最强的防御...

既然以前的道路无法让自己变得更强,何不换一个思路试试呢!

却见孙景云又不跟他说话了,而是看向了战国:“元帅啊,我听说您把祗园安排到了后方,我倒是觉得,既然她已经突破了,倒不如让她来防下这个钻石乔治,以她的攻击力,应该可以破开钻石乔治的防御!”

“嗯?”战国也是老狐狸,哪里不明白孙景云想表达什么?

闻言,顿时陷入了思索当中,许久后,他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么...”

“那么,这个钻石乔治,就交给我了!”

至高剑典的诱惑,被祗园先突破带来的压力感,还有最强之剑VS最强之盾带来的突破的可能性,让鹰眼终于是坐不住了。

看到参谋和元帅看自己的眼神竟然还有些怀疑,鹰眼更是立下军令状:“区区最强之盾,我一定可以破开,毕竟,我可是世界第一剑豪!”

所以,他这是被,说服了?

还剩下的三人登时就是一惊,就连一直在神游天外的汉库克都回过神来了。

眼看着这个参谋目光在不断的巡梭,他们竟然有些开始担心了,开始害怕了!

就像课堂上的小学生,心中祈求的是,别点到我,别点到我...

但是,该来的总会来的!

“波雅汉库克...”

汉库克浑身一震,赶忙抬起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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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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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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