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他在屋中食完晚饭,正自饮茶发呆,无意间发现床头那把入鞘的宝剑有点异常。
有一丝青光,正从剑鞘入口的缝隙处向外发出。
这把断剑跟随他多年,之前一共也只亮过一次。
那次就在不久前,他骑驴路过青川县城之时,偶然发现的。
当时他多了个心眼,没告诉非言,当即改变行程,决定进城。
进城后在城内一通乱转,转得非言都开始叫苦不迭,恰巧从钱府门前经过,偷偷拽出断剑,小半个剑身都已亮起。
这才忽悠着混进钱府。
哪知进府后却再也没亮过。
这次见整把断剑再次放光,他忙按捺住激动心情,收好断剑,借故支开非言,这才手持断剑在院中寻找方位。
原地转过一圈,只有当断剑指向祠堂方位时,青光便会大放,于是兴冲冲独自一人,避开府内巡夜的,翻过前后院之间的隔墙,悄悄向祠堂而来。
此刻他揉着后腰从地上爬起,手持断剑颤颤巍巍,边向祠堂挪去边颤声道:
“十年了……我皮志高苦熬十年了,终于把金手指盼来了!”
金手指……
立在院墙上的小麻雀,听到老道口中念出金手指这三字,顿感到一股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觉。
由此看来,这厮穿越前所处的时代应和我很近。
那皮志高应是他穿越前的真名。
皮志高……
为何如此耳熟?
程羽早已有些模糊蒙尘的前世记忆,一个个依次重启中。
皮志高!
皮胖子?
想到皮胖子三字,程羽心中忽然一道闪电划过,前尘往事“蹬楞”一声全都涌现出来。
穿越那日,正在钓鱼的他,就是接到这皮胖子的一个电话,才引来的雷劈,害得自己穿越到一只麻雀身上。
想当年,这皮胖子是程羽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都同校同班的老基友。
历来是个干啥啥不成,吃啥啥没够的嘴强王者。
他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嚷嚷要减肥,结果一路越减越肥,不成想穿越到一干瘦老道身上,终于得偿所愿。
万万没想到,这小子居然也穿越来此,还比自己早来十年。
而且他还投了个人胎,虽然形象欠佳,但总也好过自己这只麻雀肉身。
念及于此,程羽便直接否掉了与其相认的念头。
这厮若知道自己穿成一只麻雀,他还不得笑死?
只是……
程羽立在墙头,注视着脚下颤颤巍巍的老道,脑海中老皮的肥硕形象实在是难以同这老道重合,简直就是穿越版的胖瘦头陀。
前世姓皮的虽说不多,但也并非他皮志高家一根独苗,程羽觉得有必要将其来历完全确认下。
万一只是个同名同姓的呢。
……
“轰隆隆!”
刚刚稍有些消散的乌云再次开始翻滚汇聚,远方也随之传来一阵阵雷声。
霍涯子持剑行至在祠堂正殿门口,不敢碰那道光幕,正探头探脑向殿内瞧去,就被突如其来的雷声吓得一个哆嗦。
老道抬头看天,乌云滚滚,电闪频频,再转回头之时,却发现祠堂大门前,凭空漂浮着几个大字:
金手指已启动……
霍涯子盯着眼前悬浮的几个晶莹大字,揉揉眼睛,竟一下没反应过来,这还是一排简体字。
他又低头看一眼手中乌木断剑,剑身青光比刚才更亮几分,剑身都在轻颤不止。
“啊!”
他盯着断剑思索一阵,顿时激昂澎湃起来。
太久了,久到他得缓一缓,才能明白这一排久违的简体字,所代表的分量。
金手指!
老道终于回到前世上课摸鱼、被窝内看小说的记忆里。
他视线渐渐模糊,嘴唇止不住地哆嗦,几滴老泪扑簌簌滴落在灰白胡子上。
十年了……
十年了啊!
汝这龟孙儿!
何往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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