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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谓律法(第2页/共2页)

下可还记得《大唐律》中关于"谋反"之判断、刑罚?」

李承乾怫然不悦,他觉得李元嘉这是在讥讽他"不学无术",沉着脸道:「谋反者处以极刑,阖家连坐,子十六岁以上者,绞;母女、妻妾流放三千里……然则当年玄武门之变以后,东宫、齐王府中子嗣无论年岁一并绞杀,唯女得以幸免,所以并不符合律法。」

李元嘉无语:「陛下明鉴,《大唐律》乃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勘定,在贞观朝实施,您口中的玄武门之变发生于武德九年,岂能以贞观朝之律法去判决武德朝之案件?反之,现在那些人试图颠覆皇权才适用于《大唐律》!"谋反"乃十恶之一,属于不赦之列,《大唐律》中对"谋反"之规定为"谋危社稷",即所有策划动摇皇权统治之言行,皆在其列。」

皇权时代,对于「谋反」极其重视、不可容忍,所以其定罪之范围极宽。

「已行即罪、不必有害,出言即罪、不必有行,但谋即罪、不必有言行。」

并且「一人即可称谋、不必二人或多人。」

只要施行,不论有害无害即有罪,只要说出来不必施行也构成「谋反」罪,而且不必多人合谋,只要一个人即可称「谋」。

他觉得陛下现在有些走火入魔,甚至不惜「踩踏」太宗皇帝之威名来博取世人之认可,所以他不从这里反驳李承乾,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经属于「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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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十四章 何谓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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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迹再予以制裁,而是应当行雷霆手段、防患于未然。

既然律法已经规定了何谓「谋反」,只需三法司共同审理,待到认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责即可出手,如此有法可依、天下咸服,最是稳妥。

然而出乎他的预料,李承乾摇摇头,叹气道:「当初《大唐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参与,公正严明、堂皇气魄,然则时移世易,当年之条款放到现在已经显得过于严苛。那时候天下不靖、政权不稳,自然需要严苛律法维系统治,乱世当用重典嘛。可现在河清海晏、天下归一,需要的却是相对仁慈、宽厚之律法确保社会发展,譬如"谋反"大罪之界定,应当视其确切之动作而定,而不是之私下里谈论几句便"因言获罪"。」

李元嘉:「……」

您不仅质疑太宗皇帝之功绩,甚至还想更改《大唐律》?!

您还真以为九五至尊、君临天下就可以手执日月、为所欲为了?

您是不是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有什么误解?

真以为当了皇帝,世人皆要奉你为尊、对你之言行奉为圭臬无有违逆啊!

「陛下,律法乃帝国运转之根基、世人行事之准则,固然需要与时俱进却也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将天下大乱矣!」

这皇帝为何如此天真?

真的以为律法所倡导的是公平正义?

屁!

律法之所以存在,其本意并非是公平正义,而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如此而已!

当统治阶级需要正义公平来体现统治阶级之正确,那么律法所体现的便是公平正义。

当统治阶级需要维系自己之统治,那么律法就是为了统治而衍生出来的武器!

这是每一个统治阶级都应当了如指掌的问题,怎地到了陛下这边却出现了认知偏差?

当年东宫汇聚了贞观一朝几乎所有的名士、大儒,到底教给了李承乾什么?

贞观一朝的长子嫡孙、皇位无可争议的继承人,不仅差一点连铁板钉钉的皇位传承给丢掉,甚至就连统治者应该具备的最基本认知都出现偏差……

李元嘉只得劝谏道:「兹事体大,纵然陛下九五至尊亦不能一言而决,应当从长计议,但是眼下李神符等人反迹昭彰、不能纵容,陛下应该当机立断、剪除隐患,避免江山社稷陷入动荡之风险。」

这回李承乾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道:「韩王殿下之言,朕已了解,会派遣"百骑司"盯着他的,稍有异动便缉捕捉拿,绝不会任由其祸乱朝纲、颠覆皇权。」

李元嘉无奈,虽然陛下没有再说什么「宽容」「仁厚」「不能因言获罪」之类的蠢话,但依旧优柔寡断,令他心生不满。

自己的分量还是欠缺了一些,或许应当让房俊前来劝谏一番才行,以房俊之资历、地位、脾性,如若李承乾依旧说着这番蠢话,想必会被房俊当面怒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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