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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6章 福尔摩斯与偷狗大盗(第2页/共2页)

校就读的,所以难免要动用储蓄。

与习惯了挣多少就花多少的纽约客不同,这个时代的伦敦绅士们还是有着储蓄这项十分良好的习惯的。

再穷不能穷教育,英国的父母们其实也是深知这一项的,虽然古灵阁银行有着麻瓜最多兑换二十枚金加隆的强制约束,但是五英镑兑换1金加隆的坑爹汇率,还是让不少英国家庭极为肉疼。

但是对于新生而言,入学的魔杖是必备的,课本是必备的,校服是必备的,施法材料与坩埚是必备的,这些差不多就占用了所兑换金加隆的很大一部分。

古灵阁收了这么一堆对妖精而言毫无用处的“废纸”,自然是迫不及待地想方设法变现。

本身妖精对人类的态度就是高人一等,再加上面对的是人类麻瓜,古灵阁的妖精们甚至没将麻瓜们当做智慧生物来看待。

这就导致每年总有那么一两名金融、经济学大师发现这些变化,如果任由他们研究下去,就会导致魔法世界的暴露。

往常来说,被【一忘皆空】修改过记忆的人们,往往会下意识地按照施法者对他们下达的指令去思考,可福尔摩斯会是这么容易被牵着鼻子走的人吗?

很显然不是,于是傲罗们最近盯紧了这个有着马脸、卷曲头发的帅气男人。

在原著中,福尔摩斯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力,堪称达到了人类的凡人的“天花板”。

运动方面他极为擅长拳击、巴顿术,同时精通刀剑棍棒。

学识范畴方面,福尔摩斯初登场的时候,是在那本《血字的研究》里,当时作者柯南·道尔将其塑造为一个冷血的推理机器,认为一些知识即使知道也不会对其工作有好处(详情参见《血字的研究》)。

但在后续故事中,福尔摩斯变冷酷的外表下有颗热爱的心,他也会引用莎士比亚的句子。

虽然原著中华生说福尔摩斯几乎毫无文学知识,但福尔摩斯也引用过一些《圣经》中,或是大作家的句子,所以看起来文学知识还算比较广博。

语言学方面,福尔摩斯至少懂拉丁文、德语和法语三门外语,他偶尔会引用拉丁文,或是用法语说话。

唯一在面对傲罗有一点作用的是福尔摩斯熟悉近百年发生的几乎所有的灵异事件,单但可惜,熟悉也没有什么用,毕竟他也不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康·斯坦丁。

傲罗们的【幻身咒】与【移形换影】使得福尔摩斯在他们面前完全是一副不设防的状态,不管福尔摩斯枪法有多准,看不到的敌人就是看不到。

也许在经历过十次八次的袭击,以福尔摩斯天才般的大脑就能想出好办法击杀甚至捕获一名巫师,可是那经历过八次【一忘皆空】的大脑恐怕早就变成白痴了,根本没可能想出什么精妙的计策。

正在脑海中思索着如何妥帖地回复福尔摩斯,又不想提早在他们面前暴露英国魔法世界的李非竟然收到了第二封信。

信是johnwick寄来的,他惊恐地表示,自己的狗又丢了。

这次,福尔摩斯也想不到是谁偷了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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