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沈奴几乎彻夜未眠,第二天不出意外地,眼睛肿了。
醒来已经快到中午,洗了把脸,她下楼打算去厨房拿冰块敷下眼睛,到楼下才发现家里正热闹。
沈知书的堂兄沈从山一家过来了。
沈家子嗣单薄,沈老夫人只生了个沈知书,沈知书只生了个沈琼琚。
如今,沈知书过世12年,沈琼琚又有病,说没就没,沈家这百年基业总要有人继承吧?
亲族中想把孩子过继给蓝姿的不在少数。
其中,沈从山一家最为活跃。
他的女儿沈思思正挨着蓝姿坐,沈思思五官生得纤细柔弱,与沈琼琚像了三分,就连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有些像沈琼琚。
蓝姿对她也是格外和蔼。
但是沈奴一出现,蓝姿的脸色就冷了下来。
沈奴像是没察觉到气氛的变化,微笑着打了招呼。
沈思思看见沈奴这副纤腰修眸的模样,眼底滑过一抹暗光,但很快掩饰过去,笑容依旧娇俏大方:“婶婶,今天我生日,你有没有给我准备礼物啊?”
面对她时,蓝姿又有了笑容,目光是母亲对女儿的慈爱,“当然,这会儿应该送到你家里了。”
沈思思高兴地挽着她的手臂,头靠在她肩上撒娇:“婶婶对我真好!”
抬眸瞧见拿着冰袋走过来的沈奴,沈思思笑得更加甜美,“沈奴,今天我生日,晚上在潮会所办派对,你过来一块玩吧。”
沈奴听了,第一时间去看蓝姿。
蓝姿却并没有看她,仿佛她这个人不存在。
沈奴缓缓一笑,“那就打扰了。”
……
晚上七点,潮会所。
其中一间包厢内,聚集了许多年轻的男男女女,喝酒打牌,谈笑风生。
仗着蓝姿的宠爱,沈思思在圈里也是众星捧月,很多人心照不宣地以为,等沈琼琚不在了,她就是沈家的继承人。
但随着沈奴走进来,原本在沈思思身上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门口。
沈奴穿了件月牙白晚礼服,轻薄的布料裹紧玲珑身段,腰收得极细,长发尽数挽起,粉黛薄施,桃花痣勾人。
沈思思的眸光暗了暗,但马上又笑起来,热情地上前挽住沈奴的胳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沈奴落落大方,递上礼物,浅浅笑:“生日快乐。”
见状,有人问:“这位美女眼生啊,谁家的千金?”
沈思思笑得俏丽友好,“她叫沈奴,一直住在表叔家,我表姐的病能稳定下来,全是她的功劳呢,你们可要对她好点啊。”
这话听着没什么问题,可她说完,落在沈奴身上的视线多了些轻视。
原来是沈家养的移动骨髓库。
沈奴毫不在意,有公子哥过来搭讪,她也淡然应对,不卑也不亢。
沈思思瞧她这副作态,心里不屑,不过是沈家样的一条狗,还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呢!
那边,沈奴忽然放下香槟杯,跟身边搭讪的男士们说了句什么,优雅走出了宴会厅。
沈思思也放下酒杯,对身边围着她的众人道:“你们玩儿,我去下洗手间。”
……
潮会所的过道有双车道那么宽敞,两边是一溜奢华的包间,这里也是京圈各界大佬们应酬的重要场所之一。
沈奴转了一圈,没看到想见的人。
她在原地茫然地站了片刻,转身走去电梯。
刚走到电梯厅入口,身后有人叫住她:“沈奴。”
沈奴站定,转身,是沈思思。
沈思思走到她跟前,“我想跟你谈谈。”
沈奴淡淡微笑:“请讲。”
沈思思认真打量面前的女孩子,皎皎清容姿,灼灼桃花痣,一抹腰,又软又细。
确实有勾引男人的资本。『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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