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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0章 太乙妙化一气(第1页/共2页)

薛宇本身拥有天罡地煞之法,其中记载着金丹大道,此为通天大道,因此与之相对比才会看到《太乙妙化一气》的不足。

“金丹大道中记载,凡人修仙修的是精气神三花,五气朝元,调和龙虎, 如此一步步不断的升华最后得道成仙,但这《太乙妙化一气》中的修行之道好像只是单纯的练气,并无涉及精、神二道。”薛宇皱眉道。

炼精化气、炼气凝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

精气神乃是人之三宝,不断提升三者进而升华,此乃大道。

而《太乙妙化一气》却仅仅只是凝练法力之道,虽然也有精妙,可以不断提升法力, 并无障碍, 但总感觉像是在一条腿走路,虽然按照《太乙妙化一气》的方式走路同样也能够走得很远,但却有很明显的缺陷。

太过于偏科。

金丹大道所行之法精气神三足并立,一步一个脚印,肉身强大、法力充足、神元雄厚,即便有一方受挫也可利用其他两方继续战斗。

而《太乙妙化一气》仅仅只炼气,不修肉身、神元,碰到那种相克的法术或法宝之类的,比如禁锢他体内的法力,那么此人即便是千年老妖也会沦为凡人,而且没有雄厚的神元很容易遭受心魔入侵。

这就是太过于偏科的危害,就像是木桶效应。

当然,《太乙妙化一气》所记载的修行之法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其中对于法力的积累竟然没有任何的限制,甚至可以说是无限制的积累,这一点也让薛宇目瞪口呆。

“到底是《太乙妙化一气》自身功法的效应, 还是这方世界就是如此修炼的?古怪,太古怪了。”

现在薛宇对这方世界愈发感觉到好奇,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傍晚时分孙林三人便带着岷山四盗的首级离开,快马加鞭赶往京城与王爷诉说,至于薛宇则不急,慢悠悠的回去就行,公费出差干嘛这么急着回去。

随意点了几个菜要了一壶酒薛宇吃过之后就入夜休息了。

古代的夜晚一般都是有禁霄的,而且也没有手机电视之类,能做的的也就是夫妻之间的事,其他人还是赶紧洗洗睡吧。

第二天一早在生物钟中的作用下薛宇便起床洗漱,退了房牵着马慢慢离开。

薛宇并不急着回去,骑在马背上行走在官道慢悠悠的走着,心神则是沉积在《太乙妙化一气》中不断感悟。

偏科有偏科的坏处但同样也有它的优势,就像上高中时班里总有几个牲口每次数学考试都会考满分,虽然自己也经常安慰自己说数学比不过但其他科他们也没自己好,总分也没自己高,不过心中的羡慕确实怎么也挡不住。

这可是一百五十分的主科,要是自己的数学能像他这样清华都有戏。

《太乙妙化一气》就是如此,虽然有着极大的缺陷,但不可否认也有他的独到之处,对于‘气’的研究独树一帜。

可以说直接绕开了精、神二道的限制,甚至可以说都为‘气’服务。

引起、养气、炼气、化气、合气。

以气存神,以气养精。

当气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同样也可以做到长生不死,不老不灭。

《太乙妙化一气》中就是的气不断的储存、温养以及升华。

盘膝打坐,五心朝天,观想先天一切,将散乱于体内的元气汇聚一缕,如此便有根基,接下来便可吸取天地间的清灵之气。

此为引气。

接引的天地清灵之气本为无根之萍,如此到体内便需要将其炼化融入自身元气之中。

此为养气、炼气、化气。

待体内的元气达到一定程度,即身体所能达到的极限之时需要做的就是不断的压缩改变其质量,迫使其进化为更高层次的能量。

此为合气。

如此交叉反复,不断壮大这股气,提升它的质量。

听起来与上古炼气士有些类似,但上古炼气士养的是一口先天之气,修的是三花聚顶,五气朝元。

薛宇叹声说道:“果然,每个世界最出彩的就是自身的文明果实,如若不经历又如何能够看到如此精妙的练气之法,果然有其独到之处。”

“如果这方世界的修行之法都是如此的话那也就可以理解这方世界神话传说中那些因为触犯天条被打入凡间的仙人了。”

“法力一封,如此与凡人并无二样,毕竟他们只修气不修精、神,肉身不灭也不过是因为气的供养而已。”

“至于各种奇葩的触犯天条理由就更简单不过了,只修气不修神,心境不够,自然容易生起心障,没有匹配的心境却能够长生不老,千千万万年自然很容易出事。”

对比一下僵约世界的那群僵尸,从一个凡人直接变成不老不死,时间长了都会成为变态。

“必须想办法接触一下这方世界的修行之人,光靠猜来猜去谁也不知道到底猜的对不对。”

抬头看看天色,薛宇夹了夹速度提了上来,快速的朝着远处的城池奔去。

身负上万两的银子薛宇自然也不会亏待自己,不管是吃的还是住的都是最好的,一路上看看风土人情,感受着四周的美好。

虽然朝代叫汉但皇族却姓苏,至于这里的生活环境看起来更像是明,薛宇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只能说不愧是架空世界,乱七八糟的,不能代入原本的历史,不然肯定会让你头疼。

“广元县。”

薛宇抬头看着城墙上的三个大字,策马进入其中,先找了一处客栈住下,吩咐小二送上来热水清洗。

仗剑行天下从来都不是像小说里那般快意恩仇,首先你得有钱,其次你还得有马,光这两样就足以让绝大部分普通人望而却步。

至于说一身白衣,一马一剑一壶酒就更是扯淡了,你是没见过路上的灰尘,上午出去了等你回来的时候白衣就可能变成黄衣了,直接黄袍加身,灰头土脸。

所以还是现代社会更适合普通人的生存,在古代除非是那些达官贵人,不然活得永远没有现在舒服。

换身干净的衣服薛宇舒了一口气,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

这些天光顾着赶路都没有好好的逛逛,今天终于来到一个大点的城池虽然要好好的游玩一番了。

“包子,新鲜出炉的羊肉包子。”

“糖葫芦,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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