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呆了有两秒,随即声音都激动到发颤:
“真、真的?”
他们拿到谱子认真的看了一会儿,就知道是首好歌。
在这练习的三个小时里,他们越发觉得,这首歌流行元素和深度兼具,质量并不输于那首《分手快乐》。
要知道,之前听到那首歌的时候,他们快羡慕疯了。
但他们是陆霄离开公司后才来的,跟陆霄不熟,不敢像陶雅那样,贸然去求歌。
刚知道陆霄要带他们上节目,就已经喜出望外了,而看到这首歌的质量,更加惊喜。
但这些惊喜,在陆霄这句话面前,就全都黯然失色。
他们自己的歌,要么太噪,要么太单调——就像普通人看乐队的感受,只有一个字:吵。
老侯写的不行,出去买也没找到好的。
出道两年,根本没有一首能够流行的歌。
要不是他们形象还不错,又是科班毕业的专业素养高,有时候翻唱别人的歌也能得到商演客户认可,恐怕连回头钱都看不到。
只有一直苦苦挣扎的人,才知道一个机会是多么难得。
而这样一首好歌,陆霄竟然要交给他们唱!
在这之前,他们只是碰面的时候客气的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但这样的点头之交,陆霄竟然也能提携,这是什么神仙同事!
“当然是真的。”
陆霄笑道:“不过前提是你们得唱好、练好,我觉得唱到位了,才能出去演唱。”
“没问题没问题,今晚不睡觉也得给它拿下。”
王克是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兼队长,他连忙一本正经的保证,神色像在接受某种传承的庄重。
拍了拍他肩膀,陆霄笑道:
“不用这么急,真不睡觉,明天演出肯定得砸,你们把伴奏排好就行,至于唱,你慢慢练,不用急。”
说着,陆霄指了指自己:“磨刀不误砍柴工。”
的确,现在的陆霄最有资格说这话。
虽然他的磨刀跟原主沉寂几年没太大关系,但原主确实在表演和演唱方面有很大的长进。
关键是,他们不知道这茬,所以听到陆霄这话,都一脸崇敬的纷纷点头。
您就是我们的偶像,他们心道。
接下来就是排练、吃饭、排练、睡觉,在公司睡的,第二天起来吃过早饭继续。
到中午吃过午饭,坐上公司的车,他们前往杭城。
录制是在夜晚,下午到地方后,他们熟悉了场地后,跟着彩排了两次。
彩排的过程中,他们都收着,所以别人只能大概听一点断断续续的旋律,即使这样,也让一些专业人士有些惊疑不定起来。
“这家伙这次竟然搞了个乐队?”周牧有些咋舌。
“如果陆霄这次水准不差的话,恐怕我们就得掂量一下,压他的代价了。”副导演缓缓道。
周牧瞥了他一眼:“天塌不了,真以为陆霄是吴杰啊,写一首火一首,哪有那么多巧合。”
其他选手也大多类似想法。
天才如果这么容易,那就不叫天才了。
当然,与其说他们不相信,不如说他们心底不希望——不希望自己碰上的是天才。
晚上依然是盒饭,陆霄不介意,王克他们更不介意。
吃过之后休息一会儿,就准备录制了。
直到这个时候,那些大导和专业评审才姗姗来迟。
按照之前的规则,出场顺序就是上一场比赛的名次,陆霄自然当仁不让的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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