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声相当无语,傻小子的包袱他见过,还好心好心帮傻小子整理床铺时拎过,好家伙,比29寸老式大彩电重量差不了多少,一个玉佩要是放在里面,肯定得被压成碎末渣子。人家千里迢迢来给你送个玉佩,咋能这样对待人家的一片心意呢,就算用不到,那也可以到金店里卖了啊。
赵凤声不再对那枚来路神秘的玉佩感兴趣,转而问道:“那小娘们长啥样,漂亮不漂亮?身上有没有啥特殊标记,我以后见了她得绕着走。”
傻小子敲了敲脑袋,撇嘴道:“长得挺丑,穿了一身大红衣裳,跟村子里嫁人的新娘子一样,那小娘们挺邪乎,站在雪地里,积雪连她脚腕都没到,每跨出一步,都在雪上留下很浅的印子,腿上功夫耍的不赖。要说特殊嘛,就是脖子挂了一串红色佛珠。”
大雪,佛珠,红衣。
北风烈,长空鹰啼霜晨月。
白银泄,一抹腥红艳如血。
女侠啊!……
赵凤声脑补着傻小子在雪地里大战小娘们的画面。
“世界之大,啥事都有啊……”赵凤声轻声感慨,他也就是赞叹一下而已,毕竟那个女人再力拔山河,恐怕也不会和他这辈子有任何交集,就当听了一回武侠小说,膜拜膜拜巾帼英雄,和评书里听到公孙大娘剑舞独步天下是一码事。
周家是清末时就名动天下的巨寇,属于江湖世家,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几位牛叉哄哄的亲戚朋友也正常,哪像自己,祖上八辈贫农,到了爷爷一辈,才拎着脑袋拼来了吃皇粮的资格。想到这里,赵凤声无奈苦笑,他宁愿爷爷父亲不要那些表面上的殊荣,继续做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最起码,自己不会像现在一样孤苦伶仃。
赵凤声拍了拍周奉先雄壮后背,力道柔缓。
这个憨厚小子和自己命运差不多,近亲都相继离世,只有姑奶奶守在他的身边,这对于一个刚成年不久的年轻人来讲,内心肯定备受煎熬,周奉先却从未抱怨过世道不公,依旧见人就没心没肺地傻笑,赵凤声看到他诉说往事时,捕捉到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一丝凄苦,还有败于女子时的悲怆与不屈,傻小子哪怕再所向披靡气吞万里如虎,可他才多大?二十啊。这个年纪不正是在校园里享受青春的时刻吗?周奉先原先的生活呢?一直在深山老林跟野兽搏命厮杀。
也许比起自己,傻小子更像个顶天立地的爷们。
赵凤声望着憨态可掬、始终挂有笑意的粗犷脸庞,突然有些心疼,低声道:“奉先,你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傻小子用力地挠了挠寸头,对这个深奥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憋了半天,才傻呵呵蹦出三个字,“有饭吃。”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