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比国的布城。
无论你在华国哪一家银行进行跨境汇款,所有的交易信息,都要首先经过华国的外汇监管机构集中处理,然后再统一发送给swift系统进行确认。
而华国的外汇监管机构,自然配备了专业的反洗钱预警系统,一旦连续有2笔以上汇款,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汇往同一个账户,就很有可能会触发反洗钱预警。
举个例子,很多做境外投资的人,都喜欢用境外旅游的名义向境外汇款,企图规避官方的外汇管制。然而如果反洗钱系统检测到,有两个不同的自然人,同样以境外旅游的名义,向同一个境外银行账户汇款,就很有可能会引发监管机构的怀疑。
想想看,哪有两个表面上毫无关系的人去国外旅游,还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的道理?
你说你俩是亲戚?
抱歉!找亲戚借用外汇额度的行为,更是明令禁止!
那很多人可能又说了,那我开几十个不同的海外银行账户,不就可以了?
但事情并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如果这几十个海外银行账户的开户人,都是你本人的话,同样会引起外汇管理部门的警惕。
其次,就算你想找几十个表面上和你毫不相干的人给你开户也没那么容易。因为近年来,华国大幅收紧了“远程开立境外银行账户”的相关规定。
早些年,华国人还能身在境内,通过著名的东方之珠城,远程开立境外银行账户。但是现在,哪怕是东方之珠城的银行,99也都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境外开户,不再支持境内远程开户业务。
所以,你想要找几十个表面上和你毫不相干的人,帮你转移外汇,首先还要买个机票,把他们全都送到国外去给你开户,这个操作的麻烦程度,绝大多数人都难以克服。
总而言之,对于普通个人来说,进行大规模的跨境汇款,是操作难度相当高的事情。
即使是企业,直接进行跨境资本流动也不是很容易。跨境直接投资现在被卡得非常严,不仅需要层层审批,还需要一些政策层面的支持,才能做到(参考福x玻璃米国建厂)。
至于其它合法的资本项流动,陆洋能想到的,就只有通过在鹰属开曼群岛或者鹰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些离岸公司,并在境外以红筹股等方式上市,然后通过分红的形式,将境内利润合法转移至境外。
说句题外话。
其实在当前华国,钻这个红筹股制度漏洞的企业真有不少,最典型的就是某些红筹地产公司:明明上市公司已经快要资不抵债了,还在大手大脚的分红派息,通过分红的形式把上市公司掏空,然后派发给大股东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最后把一地坏账留在了国内,让银行和全国人民买单,大股东拿到分红在海外逍遥
陆洋对这种公司的评价只有八个字:无耻之尤,祸国殃民!
言归正传。
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真想直接把一大笔钱,凭空从境内汇到境外,在目前的框架下好像就只能走违法犯罪的歪门邪道了,就比如虚假贸易这种。
正因为如此,作为守法好公民的陆洋,从来就没考虑过做境外交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