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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章 命不如鸡(第2页/共2页)

nbsp;“咦,崇平老弟,你家里什么时候养了这么个灵物儿?”老道士用筷子朝朱鸟点了点,若是点个猫啊狗儿,也就算了,估计,猫儿狗儿都不会知道是在点它们,也就算不上礼貌不礼貌了。

但,点的是一只妖物,那就不应该了。

朱鸟一翅膀朝老道士的筷子扇去,攻击还没有来得打出去,霍九霆轻咳了一嗓子,朱鸟硬生生地收住攻势,没站稳,一头栽进了锦城的饭碗里。

锦城被扑了一脸饭米粒,四五岁的孩子还不知道嫌脏,反而被朱鸟的蠢萌给逗笑了,“姐,你看小红,好傻哦!”

朱鸟这才听懂了,原来它的名字叫“小红”,这朱鸟活了一百多年了,开智的年头也不短,虽然没有完全跟上时代的潮流,也知道“小红”是个不知道多俗气的名字。

她记忆中,原先那些小姐贵妇们的丫鬟,才会叫这个名字。

朱鸟一下子就生气了,从饭碗里钻出来,扑棱两下翅膀,飞到了门槛上,面朝外面,盯着外头的灵雾发呆。

夏崇平和卢秋菊也瞧出了不对劲来,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卢秋菊问道,“锦城,这鸟,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几几飞到院子里,小九哥哥帮我抓的。”锦城口齿不清地说道。

就算是一只灵鸟,那也是个扁毛畜生,掉到了饭碗里,还怎么吃?

卢秋菊便帮锦城换了一碗饭,那米饭被她拿去喂鸡了。

老道士看到卢秋菊的动作,想到了什么,猛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崇平啊,别怪老哥不陪你喝酒啊,老哥还有重要的事要做,这酒以后再喝。”

没有男人不好酒,夏崇平尤其好,他以前之所以不喝,是因为喝不起。买酒不要钱?喝酒不要两个小菜?不说别的,一盘花生米都不便宜。

夏崇平总是说他小时候村里有个前辈,喜欢喝酒,又没有下酒菜,一颗黄豆米,能够喝半斤酒,把黄豆米放嘴里吮吸一遍,拿出来,喝一口,再吮吸一遍,再喝一口,周而复始,最后一口酒喝完,才把黄豆米吃掉。

现在家里条件好了,老道士又正好在,来者是客,他陪着喝两杯,理所当然。

“这怎么行,喝都喝到一半了,怎么也要把这杯喝完,再说了,有什么事,连饭都不吃非要去做不可?”

老道士也好酒,但酒哪比命重要?

他顾不上礼数,扒了一口饭在嘴里,的确和他平时吃的大米饭不一样,这里头蕴含着充沛的灵气,也恍然明白,这鸟,怎么就突然开灵智了。

“老弟啊,你呀真是前世修的好福气啊……”

搞不好,连你家的鸡都能升天呢!

老道士突然想到,自己连一只鸡的命运都不如,不由得悲从中来,什么都没有说,饭也不吃了,背着手朝后院走去,他要抓紧时间修炼,连一只鸟都走在了他的前头。

鸟不知道自己背了这么大一口锅,它正郁闷呢,看到外面有人走进来,不高兴地唳叫一声,那人吓了一跳,不敢走近,站在鱼塘边,躬身有礼道,“九少爷,到点儿了,咱们该上路了!”

霍九霆如若未闻,他制止住了夏崇平,“叔,我师父他有心事,您别管,您吃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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