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这是为何?”
邓氏十分不解。
她本以为,柳贵妃坚持让明珠嫁给沈越,是因为沈家的地位权势和柳家相当,加上明珠和沈越从小定亲,自然比其他人更般配。明珠嫁到沈家,总比别人家更舒心。
但是,顾家和范家,与沈家相比,也不差啊。为了那点青梅竹马的情谊,让明珠嫁给一个二婚男子,真的大可不必了。
柳贵妃也不解释,只是强硬地说:“咱们卫国公府,和越国公府这门亲,是当初皇上定下来的,若不是因为误传沈越战死的消息,怎么会有解除婚约这一说?”
“既然沈越没死,那就该拨乱反正,继续这桩婚事。罗氏出身微贱,哪里配得上沈越。只要明珠能把沈越牢牢抓住,其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嫂子也别想那些有的没的,赶紧催明珠回来才是正经。从京城去扬州,他们大概要从颖川郡南下,若是明珠能在京城到颖川郡这一路,遇上沈越他们,说不定归宁之事就不了了之了。”
邓氏十分郁闷,这不是明摆着叫明珠受委屈吗?
“娘娘,我看,还是为明珠另寻良缘吧。”
柳贵妃懒得再解释,只说:“让明珠嫁给沈越,是父亲的意思,也是大哥的意思。大嫂不如先说服了他们,再来找本宫吧。”
邓氏哑口无言了。
一个是她的公爹卫国公,一个是她的夫君,她哪个都不敢反对。
沈越他们走到了京畿渭南县的一个繁华小镇,就停下来了。
投宿在镇上最好的旅店,罗景宁总算可以松泛松泛筋骨了。秋葵眼尖,放下手中的活计,过来替她捶腰:“夫人可是累了?”
“嗯,腰酸,这才第一天,后面还有那么远的路,想想都累得慌。”
罗景宁是真心不愿意去的,只是形势逼人。
都怪沈越这个臭男人!
想到这件事,瞬间,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帅了。
秋葵有些心疼,却也没办法,只得说些夫人感兴趣的话题。
“冬葵去后厨交代了小二,让他们明天备好新鲜水果,还有凉菜之类的。这个镇子看着不大,但是却很热闹,只是天色已晚,夜里不方便出门了。”
罗景宁有气无力地说:“我也没力气出门了。”
古代的马车,真不是那么好坐的。她有过一次经验了,晕车倒是没有了,只是这腰酸的问题,却没办法解决了。谁让这个时候的路,就是那么烂呢。
“让冬葵多买点,你们路上也能解解馋。别省着花,反正你们家三爷有得是钱,咱们使劲儿花。”
屋外,路过的沈越和莫来把这句话听得一清二楚。
沈越摸摸鼻子,难得有些过意不去。他们今天走了八九十里路,虽然不算快,但是也不慢了。一般女眷出门,能走个六七十里都算快的了。
他原来还生怕罗景宁叫苦,没想到,她倒是一声不吭。
“你去镇上打听一下,这里有什么特产、小吃一类的,凡是好吃的就行,你都给夫人买回来。”
想到她爱吃,沈越便吩咐莫来,算是对她的一点补偿,让她高兴一下。
莫来真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任务,对于买吃的,他完全没有经验啊。无奈,他只能下楼,去找个人问一问了。
不过,爷对夫人,还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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