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在下面进行的表决中,虽然宋检察长也投了反对票,不同意批准逮捕,但最后还是以九票赞成逮捕,八票反对的结果,决定逮捕。
最后宋检察长说道::“通过今天的表决,既然大多数都同意逮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该案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样我对上级也有个交待,是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的,你看宋科长还有什么意见吗?”
孙科长一看全体表决做出决定,但宋检察长的不同意的意见逮捕都没有阻止全体表决决定逮捕,显然都宋检察长的权威有些蔑视,为了给宋检察长缘面子,故意说道:“宋检察长,你看今天虽然表决了,但还有两位检察委员会委员没有出席会议,是不是下午等二位回来在重开一次检察委员会。”
宋检察长说道:“不用了,既然检察委员会做出了决定,就按照该决定执行吧,我没有什么意见,散会。”
孙科长垂头丧气的回到科里,不论如何是自己科里做出不同意逮捕的,但偏偏监察委员会多数人都同意逮捕,自己感觉脸上无光,别的科长们都为所谓,即使逮捕错了,虽说是检察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但承担责任的还是科里,最起码的年终评比还是会受影响的,但检察委员会的决定不可以被否定必须执行,在最后心想做最后一次努力,希望在联系未到会的二位科长重开一次否决批准逮捕的决定,既然宋检察长投了不同意逮捕的票,相信而人会和宋检察长一致,重开检察委员会那就明摆着要通过宋检察长的意见,但宋检察长拒绝了,让他也没有办法。
下午一上班,孙科长便让田副科长办理甄如烟的批捕决定书,并尽快给反贪局。田副科长因为是自己提出的不逮捕,感觉好像打败了仗似的,也无精打采,但意见还是不小,但孙科长的吩咐也不敢违背,只是嘟囔着说:“那我得把检察委员会的记录整理好了,放在卷里,这可是检察委员会做的决定,我可不负什么责任。”
“谁让你负什么责任了,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再说有我科长在前面呢,你还有什么意见,我都没有什么说的了,你还叨咕什么,快点办就行了。”孙科长没好气的说道。
田科长乖乖地去填写批捕决定书了,刚准备填写时,这时科里的电话铃声响了,孙科长拿起电话,电话是宋检察长打来的,通知批捕科先停止办理批捕手续,刚才有人打来电话说范挫胜董事长已经从广州回来了,说一会就到检察院,立即通知反贪局董科长你们两部门密切配合加紧取范挫胜的证言。按说现在案子在侦查监督科,应该由侦查监督科先找范挫胜取证,但考虑到一旦取到不利于该案的证据,对反贪局不好交待,好像是有意作对是的,所以宋检察长才要求和反贪局联合取得证言,也让对方没有什么好说的,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部费功夫,这叫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发愁找不到呢,自己送上门来了。
田科长急忙准备好笔录纸和印尼,找到董科长一起等范挫胜的到来。不一会,就见政府办的李真秘书长带着一为带金丝眼睛个头不高长得文质彬彬的人一起到了检察院,因为以前检察院办理过范挫胜挪用公款案,在加上现在范挫胜也是大腕了,检察院的人一般都认识,二人先上了二楼,估计是直接去宋检察长办公室了,不一会范挫胜自己下来直接到了侦查监督科找田科长了。田科长忙把董科长叫来一起做范挫胜的笔录。
果不出田副科长所料,范挫胜一口否认给甄如烟送烟的过程中说过什么,就说是给甄如烟过年待客用的,给甄如烟送烟时根本没有说关于虎子的事情,其根本就不知道烟里面藏有一万元人民币的事情,另外自己也没有让虎子拿一万元钱,是虎子自作主张干的,自己确实不知道,拿两条中华烟也是虎子和其司机小李除的主意,其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董科长一看范挫胜这么说,早就气的火冒三丈,但现在是侦查监督科取证,只能强忍着等田科长做完笔录。等范挫胜在笔录上签完字,按了手印,董科长才说道:“范董事长,请允许我现在称呼你,但有可能变称呼的可能,刚才询问你的是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你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身份,我告诉你我是代表反贪局来参加这次询问的,我也听说你也曾经和反贪局打过交道,知道反贪局的职责是干什么的,你也知道检察机关怎么回事,说句不好听的,你也曾经是反贪局的犯罪嫌疑人,你也明白检察机关今天找你什么事情,你肯定有一定的思想准备,我毫不怀疑地说你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知道如何对付检察机关,这也许夸大了,你也不要不耐听,我们也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你如实地把你知道的关于甄如烟是否受贿的事情详细讲清楚,我们也知道你和甄如烟的关系,你也知道该案的利害关系,其实你心里是明镜是的,知道事情该如何办,如何作证,事实就是事实,真理永远就是真理,事实是更改不了的,你不说她说,不要以为,两人干的事情,就你们两人知道,还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就是说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只所以对甄如烟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且现在马上就要决定逮捕,你也知道检察机关办案是讲究证据的,否则不会履行逮捕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完全有证据证明甄如烟涉嫌受贿罪了,至于你现在作不作证言,也是考虑你态度的时候了,你现在说也这样,不说也要这样办理的,你也不要报有任何幻想,因为你现在也是大腕级别的人物,感觉检察机关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也许还有一种感觉,后面有人给你撑腰,检察机关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检察院也得听政府的,这没有错,检察机关是服从党的领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想提醒你的是,现在是法制社会,权力在大,还是大不过法去,就是现在的大款们在有钱,他犯了罪也得经受法律的制裁,多少亿万富翁不也被判了死刑吗,我想告诉你的是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里,想逃避过关,我和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让你说出真情,我想问问,你刚才做的笔录属实吗?”
“你是反贪局的董科长,我原以为你还是批捕科的人呢,你一说是反贪局的我就想起你是了,刚才在检察长办公室说了有反贪局的科长,我来时早就听说了甄如烟的案子是你侦查的,董科长年轻有为,正是大好年华,有所作为的时候,你刚才把话讲的非常明白,透彻了,我心里也非常明白这个道理,我尽和政法机关打交道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你想想,烟草给我了什么好处,我巴不得烟草出事呢,我怎么会帮烟草呢,我好坏原先也曾经当过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是烟草把我送进监狱,断送了我的美好前程,我早就对之恨之入骨了,我不会帮烟草任何忙的。但我还要对我的人格负责,甄如烟不论如何还是我的非常要好的朋友,也曾经是我的亲密战友,我也不怕你们隐瞒你们,也可能已经知道了,曾经也做过恋人,可以说没有她也没有我的今天,但是这时候不是讲良心的时候,现在面对的是法律,要求实事求是地作证言,不要说假话,否则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是你们检察机关做笔录时必须要交待的我以我的人格保证上面说的话句句属实,绝无半局假话,如果有半局假话天打五雷轰顶。”
“你说的这些话你敢负责吗?会说的不跟会听的,你说你以上说的话谁会相信,作为我们办案的人能相信你说的是实话吗?你说烟也送去了,一万元钱也藏在烟包装里了,这叫做捉贼捉双,这也叫人脏具获,这是想抵赖都抵赖不了的事实,现在你倒过来说送钱的事情你一点也不知情,难道送钱的都是傻瓜,送了钱还不告诉你,那他是怎么求你办事的,所以说你的话经不住分析,这也就不供自破了,还用我们说你说假话要负法律责任,你自己就很难自圆其说,还用我们施加压力吗?事实就是事实,来不得半局谎言,你也知道,谁的孩子谁抱着,谁的责任谁负责,你又何必替别人承担罪过,你认为你把事情自己揽过去,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吗?你要明白,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难道你也要我们追究你介绍贿赂的法律责任吗?”
董科长原以为拿介绍贿赂罪吓唬一下范挫胜,也许会起道意想不到的效果,迫使其实事求是的讲明甄如烟收钱的情节。但范挫胜是何等的人物,早已久经考验,社会的老油条,也深知道检察机关办案的底细,其实上面说的还确实是实话,他知道里面藏一万元钱不假,这也是他司机小李事后对他说的藏了钱,但他确实没有对甄如烟说烟包装里面有一万元钱,其实他心里明镜似得,知道虎子只包了五千,另外五千是自己藏进去的,如果说了,他知道甄如烟的为人,必定不会收下的,即使当时收下,第二天也会把钱如数送还给当事人,或者上交给烟草局长,其实他心里明白自己现在对甄如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物,他一句话就把甄如烟留在看守所,葬送了其前程,毁了甄如烟,但他目前还不想那么作,他现在需要的是把甄如烟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其实他心里明白,举报就是他自己举报的,目的就是要先杀她,为此,自己故意外出躲除去了,等到关键时刻自己在出现,让其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使她一辈子也别想逃出自己的手掌心,自己先把她救出去,一旦其有调歪的时候,自己随时可以改变证言把她在送进监狱,这就是他的如一算盘,也是自己精心谋划了好长时间的结果。
他一听董科长吓唬自己说要追究自己的介绍贿赂罪,当时就故意急了:“我告诉你董科长,我是作为一位证人主动来检察机关作证来的,目的是为了你们办案,你少拿介绍贿赂来吓唬我,我是长大的不是吓大的,你要是说这个,我没有时间伺候你们,我伺候不找你,时间对我来说就是金钱,每分每秒我的大脑都在想赚钱,我好心好意的来作证,你们就这么对待证人吗?我是如实地出具证言,目的也是防备你们出现错案,那我的好心当驴肝肺,我笔录也做完了,信也好,不信也罢,我没有时间伺候了,拜拜。”
董科长也急了,自从到反贪局以来,还没有发现有人这么对反贪局的人说话,这简直就是对反贪局的蔑视,原先净训斥别人了,面对犯罪嫌疑人跟你说软话还来不及呢,谁会和你顶嘴呢,倒过来让别人嚷,心里肯定不是滋味,便也高声嚷到:“你不要以为你是谁,你不是现在有两个臭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在别人那好用,在我这里此路不通,另外,你也不要以为有人给你撑腰,你现在是在检察院,你是一名我们要询问的证人,法律规定你有义务作证,检察机关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这好赖也是个政法机关,你原先也曾经是我们的犯罪嫌疑人,现在你还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我当过犯罪嫌疑人怎么了,我承认那是我的污点,但那也不是你用来侮辱我的理由,那都是你们检察院办的好事,要不我早就当了烟草专卖局局长了,现在你们需要我作证,用着我了,我愿意作证就作证,法律是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在我这里不好用,现在是市场经济,不给钱谁也不干活,不是时代讲奉献的时候了,作证浪费时间政法机关给钱吗?你不就是穿着检察院的这身皮吗,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没准什么时间拔光了还不如我呢?我没有时间在这里和你们争吵,我还要去忙我的业务呢。”说完抬腿就要往外走。
董科长也不含糊,上前一把就抓住范挫胜,一把就把他拽了回来,眼看着两人就要扭打起来。田副科长等人连忙把双方拉开,把双方劝住,双方都被劝到另外的屋子里去了。
孙科长连忙把争吵的情况向宋检察长做了汇报,宋检察长指示,既然笔录已经做完了,检察机关对待证人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也比不了对待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对待证人法律规定不能采取什么强制措施,也没有规定拒绝作证罪,你只好先让人家回去,等以后有证据在说。其实孙科长明白宋检察长的苦衷,政府办的李真秘书长就在检察长办公室等着人呢,你让检察长也没有好的办法,不论如何你的给李真秘书长面子,不能把领导绝了,不论如何,检察院还在政府领导之下,主要是还需要政府给你经费,给干警开工资,那各衙门也不好惹,各种关系都的走,如果只顾办案,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
没有办法,孙科长只好让范挫胜回去了,董科长气的七窍生烟,干跺脚也没有办法,既然宋检察长表态了,再说现在案子是侦查监督科,反贪局只能在请示领导传讯范挫胜了,主要是对待证人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打不得,骂不得,大声说话人家都不伺候你,如果是主要证据,人家不出证你案子就不能办了,有时还得连朦再烘,即使是询问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不能向公安那样你是流氓我比你更流氓,公安的刑事案件大多数都是这么办出来的。
既然范挫胜除了有利于甄如烟的证言,明确证实没有对她说过谁给送的那一万元钱,虽然钱已经到了甄如烟家里,可以说受贿已经成了事实,但因为其还没有动用此款,并不知道有人给她送了钱,按法律规定就是没有受贿的故意,因此也就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了,当然就不能再批捕了,应该尽快的把人从看守所放出来,但因为该案已经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逮捕了的,现如今证据出现重大变化,还得在请示宋检察长,是领导们决定,还是重新开检察委员会讨论。
孙科长在此和宋检察长和吴局长一起商量该案时,宋检察长当即表态,既然证据出现重大变化,那就应该尽快放人,也不用在上检察委员会讨论了,讨论半天也是鸡一嘴,鸦一嘴,瞎吵吵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后做决定的还得是领导排版。为了慎重起见,主要该案提请批捕虽然是以涉嫌受贿提请的,但在开始立案传讯时是以渎职侵权检察科的名义传讯的,还的征求渎职侵权检察科的意见,如果该案件构成犯罪,也可以以此提请逮捕。宋检察长连忙命人把渎职侵权检察科的高科长叫来。
高科长来到宋检察长办公室坐到沙发上,宋检察长就说道:“高科长,你也可能知道了,上午咱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的甄如烟涉嫌受贿案子,在检察委员会上经过举手表决同意决定逮捕,现如今证据发生了重大变化,该案重要证人范挫胜突然主动找到检察院,经过调查范挫胜出具证言证实甄如烟不知道那一万元钱是谁送去的,她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也就是说没有受贿的故意。既然现在没有证据证实甄如烟有受贿故意,那受贿的案子就泡汤了,也就不能在批准逮捕了。刚才我已经和吴局长商量过了,不过该案开始办时就留了一手,咱们以你们科的名义涉嫌渎职传讯的,而且你们科早就调查过此事,你看涉嫌渎职的案子能不能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的话,那就不用费事了,要不该案还得先办理取保候审,完了再撤案,这对检察院来说太被动了,这不是你想看到的,也不是我们想办的,你先谈谈对该案的见解。”
“对甄如烟是否涉嫌受贿我也不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在检察委员会上已经表态了我不同意逮捕不想多说了,因为在检察委员会上也没有提出讨论甄如烟是否涉嫌渎职,我也就没有说,当然我们也非常希望尽快立案,增加一个案子好尽快完成上级交给完成办案指标的任务,即使撤了也算我们办了个案件,省了别的科说我们整天闲着没有案件办,但我从法律规定出发而论。甄如烟在正月十五晚上违反上级不允许设卡的规定设卡截车致使该科副科长老付因公牺牲就说其涉嫌渎职有些牵强附会,其是在高速路出口设卡了,也违反了上级三令五申不允许设卡的规定,也造成了老付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其不是私自设卡的,是因为接到了举报有人贩运假烟,是有目标的去截烟的,另外是组织的全体稽查队员堵截的,虽然其副局长不承认向其做过汇报,但我分析也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说不是私自组织的,渎职罪只是总的罪名,具体罪名就是玩忽职守罪,其没有滥用职权也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所以我认为不构成犯罪,要不我们上一次调查时就立案了,还会等到现在,是这次和反贪局联合才有提起此事的,我的意见就是这样,这只代表我的意见,如果领导们有不同的想法,我也可以重新侦查办理此案,也可以提请逮捕。”
高科长在检察院工作时间久了,即在反贪局工作过,也在起诉科干过,说话很有分寸,虽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还给领导留有余地,不把话说绝,绝对是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让他打狗不去打鸡,不会想董科长那样死认理,认为自己正确的,谁说也坚持自己的真理,领导们还是喜欢听话的,谁不愿意用听话的人呢。
宋检察长听了高科长这么一说,分析的确实有道理,既然这样那也没有必要在走逮捕手续了,免得出现错案,国家赔偿,那样太丢检察机关面子了。虽然拘留了,只要没有逮捕还不算错案,最后和吴局长商定,先办理取保候审,等过断时间在撤案就行了。
就在要通知反贪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起诉检察科崔科长找到宋检察长。崔科长对宋检察长说:“宋检察长,关于甄如烟涉嫌受贿一案,我听说马上要办理取保候审了?”
“是呀,难道你还有什么不同的想法吗”?宋检察长以为崔科长是因为该案才找的呢。
“没有,我对该案没有什么意见,今天我找你不是因为该案的事情,我是想请示领导能不能晚办两天,反正拘留还没有超期,还可以延长一到四天。”
“那为什么,你们有事吗?既然不构成犯罪,办错了,就应该尽快纠正,我们的意见是早出去一天是一天,省得人家在看守所里面受罪,你也知道那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考虑,可以晚放两天在出去。”
“我们科正在审查的公安局起诉的李小阳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该案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烟草在前一段时间截运假烟的车烟草专卖科付科长被撞死的那个案件,我们在审查时发现该案有许多疑点,不应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应该定性为故意杀人。我们在提讯其他犯人时,也曾经有犯人向我们举报过此事,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人也向我们反应过此事。该案刚开始公安局调查的笔录,该车上的三人中,其中司机李小阳证实旁边坐在副驾驶上的老板老四曾经说过让他直接撞,但他没有直接向前冲,而是一打方向盘躲开,但老四把方向盘给强行打回去了,才造成老付死亡的后果,但老四没有承认,一同坐车的那个女人曹阳也曾经证实过老四说过此话,但在进了看守所后,三人一起翻供,都不再承认说过此话,因此公安局就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我们在提讯时也曾讯问过此事,三人都不承认了,而那女的和老四公安局是以涉嫌假冒商标起诉的,我们怀疑该案有些疑点,但现在也找不到证据证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起诉阶段,起诉科也有权进行侦查,我想安排办案人对此案进一步侦查,彻底查清此案,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而想办理该案,因为当时也没有别人在现场,只有他们三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大审讯力度,但我们审讯了两次没有什么效果。最近两天咱们院正在办理甄如烟涉嫌受贿案,我也参加了检察委员会,知道此事,我今天听说要把甄如烟不构成犯罪,想先办理取保候审,我的想法是先等几天,反正也没有到拘留期限,我们这两天提讯一下甄如烟,争取做作她的工作,看看能不能协助起诉科办理该案,因为她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现场发生的一切,她一定对该犯人恨之入骨,很想把他们都绳之以法,替老付报仇,我想她应该会密切配合工作的,主要就是利用她现在在看守所的机会,把她安排到和曹阳一个监号,能不能在里面取得曹阳的一些证言,比如可以让她带一个微型录音机可以把曹阳的话录音,你看咱们审讯犯人不招供,因为咱们没有什么办法好用,只能做其心里工作,突破其心里防线,就是说白了是不能刑讯逼供,但在监号里就不同了,她们什么办法都可以用,在监号里面不怕你说假话,什么真话都可以套出来,也可以审讯出来,这样就可以为起诉科提供一些证据,为审讯提供突破曹阳的口供筹码,一旦突破了曹阳的口供,该案件就可以迎刃而解,取得重大突破了,也算起诉科办了一件大案,也给检察院脸上贴光了,当然起诉科的荣誉就是检察院的荣誉。”
“刚才听了你的汇报,这是一件非常紧迫的好事,如果该案件破了将是起诉科的荣誉,也给检察院争了光,我代表院党组对你们感谢你们,只要把案件侦破了,我给你们科和有关人员记大功,你们就放手去干吧,有什么事情我给你们做主。崔科长你看能不能这样,你们和监所检察科的人结合一下,能不能联合办理此案,你们单独提讯什么的也不方便,可以让驻看守所的检察干警协助你们办理,但主要以你们科办理为主,监所科协助,主要是你们科比较了解案情,所以以你们科为主。那我就通知侦查监督科不要办不批捕手续,等两天把案卷退回反贪局,反贪局等两天,等拘留到期在办理取保候审。但给你们的时间也就四天,四天后就必须把甄如烟放出去了。”
“一两天就行,一两天有结果就有结果了,没有也就完蛋了,那我们今天就去提讯甄如烟,争取先把她的思想做通,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动用监所检察干警在安排动员和曹阳一个监号的人行动,那宋检察长你先忙,我们马上去安排行动。”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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