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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秦宝珠1(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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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件夹袄拿给了二哥。

蝴蝶连着当选了三年花魁,而我跟了蝴蝶以后,日子也好过了起来。

她总会把不要的衣物和食物扔给我,让我“处理”掉。

有了这些东西,二哥不仅捱过了那个冬天,而且在第二年开春之后,身体竟渐渐好转了。他不再咳了,个子也长高了些。

他穿着那件有些肥大的夹袄去货铺寻了一份差事,当一个搬运的小工,一个月有两贯铜钱,够吃穿用度。

我一直想问蝴蝶当年为什么选了我,但她总是冷冷清清的,我便没敢问。

直到八岁的时候,有一天店里的客人丢了东西,老鸨怀疑是我偷的,把我毒打了一顿,骂我烂泥糊不上墙,跟了花魁还死性不改。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当年我偷店里的吃食时,老鸨早就知情,若不是蝴蝶姑娘要了我去,我早就被赶出青楼了。

这次又是蝴蝶出面替我担保,老鸨才放过了我。

我忍不住开口问蝴蝶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若是我不留你,你就要被赶出青楼,多半会饿死。左右是挑个孩子,挑谁都是挑,挑你还能救人一命,何乐不为?”蝴蝶说得很随意。

那天蝴蝶和我聊了很多。

她告诉我她本是中州人,家里本也是当地的富户,有七八十亩地。但是前几年中州干旱,地里长不出粮食,日子便清苦了起来,熬到第二年的时候连税粮都交不出来了。

这时候,有一批京城过来的官绅想收购他们的田产。但这些人出的价钱实在太低,她爹不愿将田产全部贱卖,只想让渡出去三成,交了今年的税,剩下的田则留在手里。

她爹因在乡里有些名望,便和另外几个里长一齐张罗着卖地的事情。熟料,对方本意就是趁着旱灾将当地的田产全部兼并了,拿出这点贱买的银子都觉得是施舍。

双方自然难以谈妥。

正在僵持之际,村里突然起了一场火灾,烧死了村里一大半人,蝴蝶的爹娘和几个兄弟也死在了火灾中。

火灾后,村中再无人抵抗卖田之事。蝴蝶和仅剩的一个哥哥也被逼着卖了祖产,用换来的那点可怜银钱葬了家人。

她哥不信那场火事是天灾,花了一年多的时候奔走调查,终于发现火灾确是官绅人为纵火。然而,他几次到县衙告状都吃了闭门羹。

乡里官官相护,他无处申诉,那到了京中,天子脚下,总该有人能管制这些无法无天之徒了吧。

于是,他带着唯一的妹妹上了京来告御状。

熟料,他刚把诉状递上京兆府衙门,第二天人就被带了进去,没过几天,他的尸体就被一卷草席卷着丢了出来。

一直等在京兆府门口的蝴蝶在寒风中守了五天,却只等来了哥哥的尸体。她抱着哥哥的尸体哭到眼泪都流尽了,也没有一个路人多看她一眼。

“我那时才知道,京城的天,比家乡的天,还要黑,还要冷。”蝴蝶对秦宝珠道。

然后,她告诉秦宝珠,在她流落街头快要饿死的时候,是老鸨给了她一口饭吃。连她这个蝴蝶的花名,也是老鸨那时候给她起的。

而她的本名,叫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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