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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章 不行的,我不是那种人(第2页/共2页)

的,我不是那种人。

……

豫省。

新县下面的一个农村里。

刘师师的保姆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剧组的拍摄地。

当她和路风来到村里的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正常情况下,村民们估计早就已经入睡了。

但今天却是个例外。

村头的晒谷场,简直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来了,来了!”

“是刘师师……好漂亮,气质好优雅。”

“我最喜欢刘师师了!坤崽出息了,这回居然没骗恁哥。”

这段时间以来,忻玉坤在村民那里的称呼,从一开始的坤导,坤哥,阿坤,秃坤,逐渐进化到了终极版本——坤崽!

面对这种情况,忻玉坤是有苦说不出。

但是,人在屋檐下,口袋里又没钱,只能任由别人唾骂。

要不然,他可能就成为了某个晚上,喝醉了酒,躺在草垛上抽烟,不小心点燃了草垛,把自己烧死的那个倒霉蛋。

他可不想拍一部电影,把自己拍成了犯罪纪录片的素材。

都说了,这部电影,是真实取材于这个农村……经历过当初那个案子的人,目前还有不少,仍旧住在村子里呢。

甚至,电影里那位村长的原型,几年前就已经放出来了,目前是整部电影的技术指导。

当路风得知这个情况的时候,内心忍不住直呼——好家伙。

人家是拍电影,编的故事。

坤哥,你是玩真的!

怪不得,《心迷宫》这个电影,如此的真实,如此的戏剧化……不,它就是真实案件改编的!

“路风哥哥,看我这边……哥哥好帅!”

“哥哥,我好喜欢你的《成都》!”

“我喜欢《安和桥》,唱的像我们村口的那座桥,很亲切!”

喜欢刘师师的村民,年纪相对大一些,得到签名与合影之后,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答应了明天继续在剧组里跑龙套帮忙。

没来到这个村子之前,路风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小透明,可能有人听过他的歌,但不一定有人认识他。

但是来到这个村子拍戏之后,每天都有小姑娘在外面围着他转。

路风发现,自己好像比刘师师还受欢迎。

毕竟,跟马尔泰若曦谈恋爱的,都是什么四爷八爷的大叔。

有了更帅的路风哥哥做对比,谁还记得《步步惊心》拍的是什么东西?

而且,小姑娘们的追星参与度,可比那些叔叔阿姨们强多了!

至于村里的小男生,似乎也更喜欢路风一些。

因为,他们觉得《成都》唱的初恋,简直唱出了他们的心声……有一次,路风忍不住问了,你们小小年纪,哪来这么多离愁别绪?

后来,路风才知道,原来豫省一个村,有上千人!

这些男生,读完小学去读中学,就跟路风换一个城市读书一样,跟小时候青梅竹马的女生,全部成了异地恋。

“路风哥哥,别聊篮球了,师师姐姐来了,趁着天还没黑,你们一起唱《纸短情长》吧……太好听了,你们是天生一对。”

路风正在村头,跟男孩子们掰扯,是科比厉害,还是詹姆斯厉害。

这时候,刘师师出来散步了,那些小女生们看到了,立马围上去,说师师姐长得真好看,气质真好什么的。

刘师师情不自禁瞥了路风一眼,见路风似乎有一些害羞了,她捂着小嘴嘿嘿直笑。

——天生一对什么的,嗳,我只能说,小朋友是不会说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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