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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 这就是我的珍珠(第1页/共2页)

薛明回到家在家门口看见两个不速之客,一个是赵谟龙另一个是李传英。

“小明子快跟我回家。”赵谟龙不由分说拉着薛明往家走,李传英一言不发跟在他旁边。

他们一起出现薛明并不惊讶,赵谟龙和李山河是至交好友当然认识李传英。

三人来到赵家茅屋赵谟龙关门落栓,从怀里拿出小木盒放在薛明手里,“这个珍珠给你,你把欠条还给小英。”

薛明打开盒子拿出那颗澳洲南洋珍珠仔细观察,银灰色的珠宝质感浑然天成,给人一种低调奢华的感觉。

珍珠是一种古老的有机宝石,主要产于珍珠贝和珠母贝类等软体动物的体内,自然形成的珍珠价值连城。

李传英小声说道,“南洋珠是太奶奶留给爷爷的,我爷爷委托赵爷爷用它换你的熊胆。”

“前天我去养蜂场找老李,他给我珍珠让我找你换熊胆,没想到你已经把熊胆给了小英,你小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赵谟龙说到这里忍不住笑出声。

“老爷子你说错了,我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薛明盯着李传英,“珍珠的价值应该会超过熊胆,你爷爷不后悔吗?”

李传英摇摇头,当初爷爷为了保护南洋珠差点被人打死,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南洋珠就是爷爷的命根子。

虽然国家为了增加金银储备量在银行里设了回购金银珠宝的业务,但李山河害怕节外生枝不敢去银行里卖珍珠。

李传英把欠条撕碎扔进灶台,“我不知道爷爷会不会后悔,我肯定不后悔,金山银山也没有爷爷的命重要。”

“你这话有道理。”薛明把珍珠装兜里,“我去镇上办点事,咱们有空再聊。”

“从这到镇上二十多里路,你把小英捎到镇上吧。”赵谟龙指指院子里的自行车。

薛明点头同意,先去大队开介绍信,然后载着李传英回光明镇。

李传英很瘦不影响骑自行车的速度,二十里路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时间。

光明镇养蜂场外边李传英下车,整理一下衣服抬起头看一眼薛明,“昨天……昨天我昏迷的时候你对我做了什么?”

“你想让我对你做什么?”薛明没心情说这些无聊的话题,蹬着自行车直奔县邮电局,留下她一个人懵逼。

县邮电局的业务是处理邮件和电报,薛明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行车放进空间,再从空间里拿一辆架子车拉着去邮电局。

出示山田切让的回信和介绍信并说明来意,工作人员马上通知上级领导,很快四个穿着列宁装的领导过来接待他。

他们看完介绍信和回信带着薛明走进一间仓库,来到一堆白色的布袋旁边。布袋上面有中文有日文,薛明只认识尿素和株式会社。

邮电局副主任马兴邦指着尿素袋问道,“尿素是什么东西,株式会社是不是日本的帮派,我听说日本到处是黑帮?”

众人的目光全部聚焦于薛弄,一个女同志弯腰抚摸尿素袋,“这是什么材质的布料,摸起来挺舒服的,能不能做衣服?”

这话直接把薛明干懵逼,果然劳动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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