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强有力的缄默,充塞着这个简陋的小房间,尽管他身上武器俱全,领带打得整齐,出门前还打了发蜡,像个哑剧丑角独自一人站在悠长的红光中,但什么用也没有,因为他已经不想再深入思考了。
一波接一波的信息,将他脑子弄得越来越乱。
谁在撒谎?
谁在被人当狗使唤?
他有种好似看透却又无法看透的感觉。
局外人。
无论对谁,对这个城市,对这个国家,乃至这个异世界他仍是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不敢再想,至少不是现在去思考走私黄金与眼前这批黄金的关系是什么。
“还是先想办法离开这儿吧。
“哈……真不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脑子抽风了,居然根据格里安·佐默留下的日记里的愿望,选择回到科隆,还准备帮他夺回佐默家族继承权,真是疯了。
“当初就算不直接返航回新泽西,在里斯本待着恐怕也会比现在的境遇好吧。
“烦死了。找出口去。”
刚走到门口,他猛然想起什么,几乎是发泄般走到金条面前,木地板被他跺得哐哐直响。
“我不能白白走了。平时对混混还还敲诈勒索劣质香烟呢,放着金条不拿不是我的作风。要是让被我敲诈的混混知道我看见金条不拿,得笑话死我。”
伸手从货架上拿下五根金条,别在衬衫外皮带上,把身上的东西整理一番,又腾出了能够放得下一根金条的位置。
一下顺走了克劳迪娅六根金条。心情开始回暖。
转身离开前,他想起身上还有两个地方能放金条。
食指与中指撑开皮靴靴口,左右各放了两根。
一共十根。
十千克黄金。
格里安顿时又觉得今夜遭了这么多罪,好像也是值得的。
重量一上,他回想起曾经负重训练的日子,那时候的沙袋又大又沉,金条与沙袋相比,小而精巧,还价值连城。
“这种吃完亏又大赚一笔的感觉真奇妙。有点儿刺激。
“克劳迪娅,我相信你不会介意我拿走十根的,毕竟你能把我送到这,应该就能想到我会偷你的金条吧?
“少十根你应该也不会发现。”
恋恋不舍瞅着金条们,格里安像抚摸麻将般从左码到右,嘟囔道:
“再见了,稻谷般的金子们。我永远爱你们。”
不得不承认,钱能消除生活中大部分烦恼。
前一秒还在因为“局外人”感悲伤春秋的格里安,没过半分钟就把什么“欺骗”“陌生”“迷茫”等负面词汇忘了。
他现在只恨没带个麻袋下来,无法体验麻袋装钱的快乐。
“心情大好啊。”
眼下无人,他忽然很想对着金子大声喊出一句“我爱你”,以表达他炙热的爱意。
说干就干。
他整理仪表,挽好散开的风衣袖口,轻咳两声,酝酿情绪。正当他准备对黄金深情告白时,他听到身后有声音。
“谁!”
进门处站着个左右摇摆的人影。
他的腿部好似没有骨头,蛇一般带着全身扭动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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