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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五十五、迷茫(第2页/共2页)

样子,街这头的不都不到一天,就传遍了街的那头。

于是两个人点了两个炒菜,装了两盒饭,打包回宾馆吃。

吃着吃着,林小江说道,“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不要离婚了吧,哪一天我离婚了,全镇马上就知道了。”

“那有什么关系,离开这里,去外面生活。”

林小江笑笑,“哪有这么容易,离婚我分不到任何的财产,家里的那个房子虽然说当时我是找你要的钱,但是你没有收,也没有打什么欠条,那房子是以能熊的名义批的,这里的房子不像城里的房子,好像有什么集体还是商品的区别,别说妈已经走了,就是没走,我回去可能还不如这里,这样的我离婚,凭什么能带走萍萍,他们家虽然重男轻女,但绝对不肯让我带走萍萍的,我一没工作二没钱的。”

林小江说得不无道理,都说离婚,母亲放不下孩子,怎么带得走呢?带走了又怎么养呢?

林春晓有些垂头丧气。

暴力是肯定不对的。

但是离婚,离婚又是那么好离的吗?

诚如林小江说的一样,农村的女人离了婚,并不占优势,分户分户,分的是户,不是人,集体土体的产权是按一个户走,这个户多一个人,就多一块地,少了一个人,集体将土地收回去,重新分配,但是那走掉的人离开了这个集体,就不再享有集体土地。

就如同林春晓,考上了大学,户籍迁走,家里就没有她的土地了。

林小江结婚,老家的土地收走,嫁到水溪镇,这边户里多一个人头,集体再相应地分出这个人的地来,一旦离婚,地就又归回了集体。

房子是集体性质的,说得好听婚后财产,怎么分呢?执行不起来的。

自己无非是走了运,遇到的是梁祺生,城里人,对于像林春晓这种小山村出去的人,算是有些资产,离婚一套房一些钱,分也就分了。

农村的人,怎么分呢?就是一个人拎着她的东西,也就分了。

连孩子都很难带走啊。

林春晓戳着手里的饭,变得毫无胃口。

陆萍萍用陆能熊的电话打来,电话那头的她哭哭啼啼地问妈妈去哪里了。

林小江骗着说自己陪姨妈去外地去一个星期就回来。

林春晓在一旁看着讲电话眼含柔情的林小江,想着自己过去那个意外流产的孩子,如果那个孩子还在的话,自己和梁祺生是不是不会离婚呢?

一个软软的香香的孩子,会抱着她叫妈妈。

哪怕这样子被暴力对待以后,就隔了两天,也会因为孩子再去点开暴力自己男人的电话,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所以孩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一个明显破破烂烂的婚姻,因为她,居然也还能不至于完全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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