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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哨兵(第2页/共2页)

个坚贞的朋友不为所动,目不斜视。巡逻兵一次次经过他们的面前,一队队骑兵回转营房。终究却还是没有人来理会他们。

特林维尔天生傲骨,愈遭人轻贱愈发地精神抖擞。无奈肚子咕咕作响,心中暗暗叫苦。他偷偷瞄着格雷恩,见他手按佩剑,腰身挺拔,神情专注,浑然忘我。一想到此时正与格雷恩荣辱与共,顿时不把饥肠辘辘,口渴难耐等诸般苦楚放在心上。他心里冷笑着:“什么下马威!近卫军就只有这点儿本事吗!想得美!我大个子维卡才不会怕饿肚子呢。”

玛尔斯王子戎装肃整,带领亲兵巡视大营。一时火把通明,口令响亮,声声相传。自从十五岁参加近卫军,直至亲掌蓝鹰近卫军团,距担任军团长也已五年,他从未错过一次夜间巡视。年轻的近卫军首领深知,身先士卒,同甘共苦,才是士兵信赖和依托的源泉。只是他今天一反常态,提前巡营了。

他所到之处,士兵军容严谨,昂首挺立,在军官的带领下,为他们的军团长致敬。每次他走过士兵的面前时,都会驻足致意。转身离去时,仍能感受到背后他的士兵们崇敬的眼神。

只是今天他巡视的很快,早早就结束了,似乎有点心不在焉。走到大帐门口,他停下脚步招招手,令旗官快步上前。他问道:“他们呢?”

“中队长格雷恩和士兵特林维尔,他们还在哨位旁站着。”令旗官回答。

“他们没有问起,为什么没有人接见他们吗?”

“是的,殿下。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起。”

他不由冷笑着:“随他们去吧。我倒想看看,他们想站到什么时候。”他刚要走进大帐,转念一想,“也好,我们去看看吧。看看陛下给我们派来了一个什么样的队长。”

哨兵们看到玛尔斯军团长和他的亲兵侍从巡视哨位,都军容整纪执手敬礼。格雷恩和他的朋友,目视前方,纹丝不动。

他跳下马,挥舞着手中的马鞭,慢慢走到格雷恩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玛尔斯英俊的面容毫无表情,格雷恩还是从他的眼神中看到嘲讽和蔑视。事实上,夏尔王子根本无意掩饰他的内心。

格雷恩不为所动,他平静地直视玛尔斯王子。

良久,玛尔斯才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说来,你就是国王陛下极力推荐的那个人了?就是你要担任我的军团的中队长?能让国王另眼看待,想必你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报告军团长,我不过是个普通的阿波多利国人。承蒙陛下厚爱,而我也很荣幸能加入近卫军,在军团为阿波多利和陛下效力。”格雷恩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玛尔斯一阵冷笑。他看着格雷恩和他身边同样精神抖擞的朋友。他说道:“大言不惭的人说出的话,往往都是最漂亮的。格雷恩先生,我才不管你是谁!不要以为国王亲自任命了你,你就忘乎所以。近卫军只相信自己看到的,那些传说并不能带给你别人的尊重。

在我的部队里,像你这种根本不知道军队为何而战斗,在今天之前甚至从没有过加入近卫军念头的人,是不会受到士兵们的认同的!而且这种生活和你以前的经历也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怎么才能做个真正的近卫军战士,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该何去何从。”

格雷恩目光炯炯大声说道:“是的,军团长阁下!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我相信我和我的朋友会做得更好,我们会做个合格的近卫军战士,绝不会给近卫军抹黑。”

“是的,你的朋友!你的朋友!”他用马鞭轻轻敲击着另一只手掌,围着他们慢慢踱着步。“听说,你的这位朋友,可是个勇敢的人啊?”他冷笑着。

“报告军团长!即使我们对勇敢的定义不尽相同,凡是了解特林维尔的人,都会这么说的!”格雷恩从不轻易动怒。玛尔斯王子不知何故,从一开始就在给他找麻烦。他并不在意他的冷嘲热讽,却不能容忍他轻视他的朋友。

“那么你呢?你一定认为自己也是个勇敢的人了?还是你以为,目无法纪、鲁莽好胜本身就是勇敢呢?”年轻的军团长依旧冷笑着,“是的,近卫军团需要勇敢的战士。可如果那些自命不凡的侠客和走投无路的罪犯,也敢妄称‘勇敢’,你不觉得有些可笑吗?”

特林维尔站在一旁,看到军团的首领对他的朋友百般刁难,早就一直强压着怒火。可当他听到玛尔斯王子嘴里说出了“罪犯”这个词,顿时怒不可遏。但格雷恩坚定的眼神及时制止了他。特林维尔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却强忍着一声不吭。

玛尔斯根本不去理会他们的感受,他继续踱着步,说道:“既然你让我看到了你们想加入近卫军的决心,从今天开始,你,还有你的朋友,最好都记住,近卫军团里的勇敢就是:对国家忠贞不二,对荣誉誓死捍卫,对胜利的追求舍死忘生。除此之外,近卫军没有其它的勇敢。如果你们自认为有多么与众不同,就让我和全体近卫军士兵们,都看看你们所谓的‘勇敢’吧。”

格雷恩铿锵有力地回答道:“你会看到的,王子殿下。”

年轻的军团长也不答话,带着他虎视眈眈地亲兵侍从转身就走。只走了几步,他又回转身说道:“不如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都拭目以待吧!”他大声发出号令,

“哨兵,回到你的营房。现在,格雷恩中队长将接替哨位。给他们换上军装,加入近卫军前,让他们就先从学会做个合格的哨兵开始吧。”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格雷恩和特林维尔两个人望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近卫军中队长格雷恩,士兵特林维尔,奉命值守岗位。”

火把照耀,投下两道长长孤寂的身影。军营里静悄悄的,偶尔从远处传来战马的响鼻和马蹄刨地的声响。

特林维尔恨恨地说道:“这算什么?格雷恩,这位王子为什么这么对我们?我们做错了什么?好吧,假如我不配加入近卫军,那么你呢,格雷恩?你可是国王亲自任命的中队长啊!难道我们真得要在这里站一个晚上吗?这太傻了。反正我也看出来了,他根本就不想要我们。我们索性离开吧,回到巴布克莱,回到蓝莓酒馆。在那里,我们的朋友多得是。”

格雷恩淡然一笑,说道:“穿上了这身军装,我们已经是军人了。如果我们离开,也许正是他所期待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就想让我们知难而退。我们才不会遇到这点小小的刁难就当逃兵。特林维尔,打起精神来,让我们一起证明,至少他说错了一点—勇敢,有很多种。应该感谢夏尔王子给予我们展示自豪的机会。再说,”他认真地打量着朋友,“这身军服穿在你的身上,确实漂亮极了。”

格雷恩的几句话,就宽解了特林维尔满腔的愤懑,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而且,他更不想背负着逃兵的骂名。他说道:“好的,格雷恩。反正我也不会离开你。你能做到,我也能做到。你只要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格雷恩笑着看着他:“什么都不用做,也能让他们看到,与众不同的哨兵。”

军营的夜晚漫长严峻,他们的近卫军生涯也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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