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给袁朗递了一个,又给陈月递过去一个,最后才给了范深。
范深的吃相也如陈月那般一口生吞,倒是袁朗在细嚼慢咽的在品着味。
三人分配完,陈恪也没先吃,而是给远处已经洗衣服的陈母送过去了一个。
陈恪这鸡爪本是准备卖的,陈母又怎舍得吃。
不仅自个儿不舍得,也反对陈恪他们率先品尝。
“恪儿,你这鸡爪不是要往出卖的吗?你这般自个儿都吃了不好吧?”
“自是不能都吃了,范深和袁朗帮了不少忙,月儿也许久不曾吃肉了,先让他们尝尝味道,娘,你也吃个。”
陈母还是不舍得,陈恪只能再劝,道:“没关系,吃几个也吃不穷,这东西是新鲜玩意,出去卖的时候也得搞些试吃的,反正第一次卖肯定是赚不了钱的,只要不是赔太多就行。”
人都不知道你这东西味道如何又怎会买你的,只能是让人先去试吃。
当然每个人吃一块就是最大限度了,总是不能放开限度,谁愿尝试多少都成的。
另外一点,也不排除有人只试吃不买的。
既让人家试吃,人家自然是觉得好才买,不好的话当然就不买了。
好不好的暂且先不提。
吃过了自然也就不会再买了,等下次想吃再过来就是。
总的说来做这行就得大度一些,有第一次两次钻空子的,任由他们去。
等到最后旁观者也看不下去再出手,如此一来也不至于自个儿砸了自己的门面。
陈恪解释,陈母正要在身上擦了手接。
而陈恪则是把鸡爪递与陈母嘴边,笑着道:“娘,别动手了,儿子来喂。”
原主以前倒也并非坏人,只是少年心性,神经有些大条,从不会这么细心的关心家里的事情。
现在陈恪突然变得如此贴心,陈母只觉这是老天有眼,他的苦日子到头了,自是不会怀疑到住进他儿子身体里的灵魂换了人。
陈恪递过来鸡爪,陈母感动之余吃入了嘴里。
随着陈母的咀嚼,陈恪问道:“如何?”
许久不曾吃过肉,即便是吃不经任何烹饪过的都会觉好的。
陈母一脸陶醉,应道:“好,挺好的,我家恪儿还会做饭,娘以后只等着享福了。”
身份高了也才会觉庖厨之术上不得台面,对于普通人家来讲,只要能养活自己那便是最好的了。
什么高低贵贱,哪有那个闲情区分这些。
第一个鸡爪吃完,陈恪正要喂第二个,陈母说什么都不再要了。
一旁的范深瞧见此,随之眼巴巴地道:“陈婶儿不吃,给我呗...”
屁,就范深那速度,这一盆鸡爪怕是也不够他吃的。
陈恪又给每人递了一个,道:“最后一个了,等赚到钱,你们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现在的范深也没什么追求,只要能够吃到鸡爪就行,主动道:“那成,我还与你给鸡爪去骨,你每天给我吃几个鸡爪就行了,这鸡爪真是太好吃了。”
好吃的,好吃的,几人都说好吃,陈恪却还没来及评价。
再给了范深几人一人一个之后,陈恪终于把鸡爪吃入了嘴中。
甜酸辣,三种口味已经具备。
在口感之上倒是与后世市面上所卖的那种常见的没多大区别。
嗯,总体感觉还算满意!
该品尝的尝过之后,陈恪挑出了十几个,切成小块装入碗中。
之后把剩下的装入一个盆中。
最后用擦碗布把碗和盆的边边角角皆都擦了干净。
碗中的是供人品尝的,盆中的则是供人采买的。
无论事品尝还是买进,色香味之外还需保持干净。
不然的话汤汤水水的洒的到处都是直接把色香味的感觉拉低了。
该准备的准备完毕,陈恪又与王大家借了称和草纸。
王大家卖肉多年,正好有替换下来的称。
至于草纸,反正他们家卖肉也是需要用这东西给人包的,拿给陈恪些先用着倒是没有太大问题。
王屠户满脸横肉,却是个热心肠。
陈恪的这些需要不做任何含糊的直接都拿了出来。
一切准备完毕,只等着明日出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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