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贪官,还报什么!
朱元璋看得恼火至极,甚至连秦枫都埋怨上了。
杀了不就好了!
难道还留着他浪费我大明的粮食吗?
朱元璋气得眼睛发红,光翻那些详细的罪名,竟然就翻了十几页之多,简直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懒得看了……
朱元璋目露寒光,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秦枫最终是如何处断的。
最后一页上,首先是秦枫写的罪状总结。
“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
嗯?
朱元璋一愣,忽然觉得这些词句,十分眼熟。
一拍脑门,这才想到,这不就是淳化县县试里,试卷上的最后一道题目吗!
好家伙!
原来如此!
原来这个秦枫,真的是早早就调查到了丛重其人的种种罪行,但并没行动,反而是把这当成是一个案例,用来考察参加县试的考生。
哼!
如此贪官,朕当时就说要杀,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一想到自己堂堂大明皇帝,去参加淳化县的县试,那么努力的情况下,竟然名落孙山,连个丙等的评价都没得到,直接不中……
朱元璋更郁闷了。
记得那天,秦枫为了表示公平,在县试结束之后,不论中或不中,卷子都发还考生本人,上面有秦枫的简单评语,虽然言辞简短,但都说得清楚明白,让落选者也心服口服,知道自己是差在了什么地方。
而朱元璋拿回考卷,定睛一……呃,当时还是毛老爹,无睛可定,是毛骧担负起代看的职责,并把秦枫的评语告诉皇帝陛下。
对毛兴宗的这张卷子,知府大人秦枫的评语是:文辞隽永,晓畅圣人之言;高屋建瓴,似有广博胸襟。然处理政务实际时,简单粗暴,缺乏智慧,不懂变通,难堪大用。
这段话,朱元璋一想起来,就恨不得气歪了鼻子。
简单粗暴?
好好好!
朕倒是要看一看,这个来自七百年后的秦枫,是如何“有智慧”、“不简单”、“懂变通”地处理这桩丛重案的。
朱元璋表情古怪,目光继续向下掠去。
然后……
只听这位大明皇帝,怒吼一声,咒骂道:“疯了!简直是疯了!”
奏折上,白纸黑字,清晰地写着:
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大明亦不轻斩有功之官,本官初步裁定,将丛重革除溧阳县县令之职,贬为庶民,永不叙用,其贪污所得所有赃银财物,一并充公!
当否,请陛下批示。
当个屁!!
就这贪官,不赶紧杀了,竟然还留着?
朱元璋觉得秦枫简直是精神错乱,居然在这个时候,玩什么以德报怨,脑子呢?
如此贪官污吏,竟然轻轻放过,只是革职而已,还能让他颐养天年?
大明朝若是如此不明是非,朕又何必辛苦打这个天下!
秦枫!
县试的时候,你是主持县试的主考官,可以一手遮天,你把朕的那个“杀”字,用朱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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