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可以说,凯撒是她的第一个救命恩人,傅斯延则是第二个。
前者,她认了义父,以后养他老。
后者,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当傅斯延听说她要回国,义无反顾地辞去了谢东诺夫医院的工作,比她还早一步,回到北城。
一个男人,愿意为一个女人,放下已经拼搏下的事业。陪伴她去另外一座城市,这是很大的牺牲。
对于这份牺牲,南媛更加坚定,自己唯有嫁给他,才能回报。
“这……算是求婚?”
南媛扬起唇角,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傅斯延是个不怎么会搞浪漫的人,他的业余爱好,除了做实验,就是看书。
至于求婚仪式,南媛也早就提前想过。
以他的性格,应该会很简单。
不过,即便简单,却不会敷衍。
就像眼前这枚戒指,钻石很大,仔细一看会发现,钻石表面,居然有镭射字体。
fu? nan
傅爱南。
这种镭射技术要求很高,一不小心,就会破坏钻石的结构,浪费一整颗钻石。
能把这个字样镭射到钻石上,中途应该浪费了不少完整钻石吧?
“这枚钻戒可不简单。”
它已经不仅仅是钱能衡量的了。
“我亲自镭射的。”傅斯延淡淡笑着,眼里溢满了柔情。
为了刻这几个字,他眼睛差点被激光射伤。
他的眼睛,还因此留了一道浅浅的疤痕。
不过,被刘海遮挡住,所以才没被南媛发现。
“斯延,你真好。”南媛像吃了糖一般甜。
她咬了咬唇瓣:“可是我没给你准备戒指。”
“没事,是我没准备好。”傅斯延立即摇头:“求婚还是应该隆重一些。”
“你的意思,要把戒指收回去吗?”南媛扁了扁嘴,有些不高兴了。
傅斯延抬手,立即揉了揉她额前的碎发:“不收,下次求婚时,再送你一枚,这枚,就当是七夕节提前给的礼物。”
咖啡店外,靳北哲看着南媛拿着钻戒,爱不释手。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和南媛的过去。
当年,他很敷衍地只给她买了一枚小钻戒。
那时的她,笑得跟这个叫叶列娜的女人一样,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满足。
他在想,如果一切能够重来。
他会不会给她买一枚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好好哄她开心呢?
“走,去天香园!”
目光从咖啡店收回,靳北哲钻进车里,吩咐道。
靳言一听,惊诧到不可思议。
自从四年前爆炸,太太死在天香园后,boss就再也没去过那个地方了。
不仅不去,路过那里,都要特地绕道。
他知道,boss是不想触景生情。
可现在,好好的,怎么要去那个避之不及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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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傅斯延驱车,把南媛送到天香园。
在她下车准备朝别墅走去的时候,傅斯延也下了车,喊住了她。
南媛诧异的回头。
“凯撒托我给你买了些东西,你打开后备箱,把东西拿进屋吧?”
傅斯延眼底里波澜不惊,神色很正经。
南媛没多想,真以为后备箱里放着干爹嘱咐的东西。
等她打开后备箱的那一刹那时,毫无心理准备的她又惊又喜。
后备箱里铺满了红玫瑰,一捧超大的玫瑰花束被一串小灯装饰着。
小灯像一串串葡萄,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玫瑰被金光笼罩,便有种富丽堂皇,而又浪漫无比的感觉。
“本来想送你999朵玫瑰,但那太大了,车子没办法塞得下,所以就改成99朵玫瑰了。”
“99朵就够了。”南媛把花束捧了出来,凑到鼻尖嗅了嗅。
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让她心情很愉悦。
看着被玫瑰花遮挡住半张脸,和玫瑰花一样妖娆的女人。
傅斯延实在忍不住了。
上前一步,试探性地用胳膊揽上她的小腰,并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可以吻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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