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仅仅是代步罢了,拿了也没用。正所谓,宝马配英雄,这匹马送给你。”
“多谢兄长。”
林丰笑着说话,他伸手往马头上摸过去,这匹马不曾躲避,任由林丰抚摸。
“这,这……”
王越一副震惊模样,道:“贤弟,这匹马,真是势利眼。昨天收下它后,我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全都用上等的马料。”
“可是,我稍稍伸手靠近,这畜生就打响鼻,一副要踹我的模样。我,根本靠不拢。可是你伸手,他竟一副享受的模样。”
“真是气死人了。”
王越一副憋屈模样。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这样的畜生,竟然也懂得看人。
林丰抚摸一番后,笑问道:“兄长,这匹马可有名字?”
“没有!”
王越摇头回答。
林丰道:“既然没有名字,我给取一个名字。他浑身赤红,远远望去,如天火一般通红,就叫赤火。”
王越道:“好名字。”
林丰又抚摸着马头,笑道:“你以后,就叫赤火,这就是你的名字。”
呼噜噜!!
赤火打着响鼻,摇头晃脑。
林丰见赤火如此灵性,内心更是欢喜。对行伍之人来说,一匹神驹的重要性,堪称是第二条性命,是无可替代的。
恰是如此,林丰才会如此欢喜。因为林丰未来,必然是要上战场。
王越心中也是为林丰欢喜,微笑道:“贤弟,赤火就给你了。眼下我要忙着安排秋收的事,就不留你了。”
林丰道:“兄长忙你的吧。”
王越径直离开。
林丰打开马厩,牵着赤火出来,翻身上马。说起来,本主在这些方面,基本功无比扎实,不论是用兵的谋略,亦或是经典书籍,乃至于骑术等,这些都是无一不通。
所以,林丰才能迅速适应。
林丰骑着赤火出了县衙,一抖马缰,便策马奔跑起来。他专门走偏僻人少的地方奔跑,赤火放开了天性一般,希律律嘶鸣,甩开四蹄,风驰电掣般行进。
速度极快。
尤其赤火稳健,骑在马背上,犹如平地一般,没有半点颠簸。
林丰试了一番后,愈发的欢喜。他骑着马回到林家后,专门给赤火配上马镫、马鞍,毕竟在县衙时,这些不曾装备,仅仅只有马掌。
有了马镫、马鞍,骑马更是方便,也更是稳健。
林丰有了赤火,便多了一事,和赤火相处培养默契。他每天除了操练天龙十八骑,还抽出一点时间,不断磨砺自身。
因为王家的战马,还需要一段时间送来。林丰也不缺钱,干脆直接在市集上,买了一批普通马回来,让杨青龙等一众人练习。
至少先慢慢习惯骑马,懂得马术。等王家的战马送来,这些人能更迅速适应。
府上的操练,仍是在继续。
随着时间的流逝,杨青龙等人的莽牛劲渐渐有了起色。尤其这些人在肉食的补充下,身体日渐的强壮。更因为林丰的强横操练,全都彻底大变样,有了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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