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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 第 3 章(第2页/共2页)

作起来很投入,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画完两幅图,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江迟揉着后颈晃晃脖子,从电脑前站起来的时候,腿都有点麻了。

楼下,墙角一盏夜灯发出昏黄的光。

华灯初上,巨大的落地窗外,是一片璀璨的夜景。

秦晏已经醒了,正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的车流。

秦晏很少会在陌生的环境中入睡,但这段时间实在太过疲惫。

回国这几天,他一直装作昏迷,为避免在苏筱晚等人探望时露出破绽,几乎时刻保持清醒的状态。

苏筱晚口蜜腹剑,狡诈多疑,秦晏总要打起十二分精神谨慎应对。

江迟神来一笔,把他当做季瑜,带离了婚礼现场,现在秦家必定乱成一片,倒是个浑水摸鱼的好时机。

越乱的场面,狐狸越容易露出尾巴。

正思索着,秦晏听到脚步声,知道是江迟下楼了。

江迟迈下台阶,按亮主灯:“你想吃什么?冰箱里只有一盒无菌蛋。”

为了消防安全,公寓通常不配备天然气,宽阔的开放式西厨也印证了这一点,厨房内没有灶台,只有一个内嵌式电磁炉,连上面的保护膜都没有撕开。

原主不像是个会做饭的人。

江迟也不太会做饭,但也会煮些面条速冻饺子之类的,他经常熬夜做设计方案,半夜饿了需要给自己弄点东西吃。

小说里,季瑜好像挺爱吃火锅的,但主角受从来也没直接提过,都是从细枝末节体现。

比如别人说喜欢吃火锅时,季瑜会附和一句‘我也是’,或者是通过‘季瑜多动了几筷子’这样的侧面描写表现。

季瑜心思细腻敏感,有点别扭,成日里冷冰冰的,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也不说,全靠人猜。

作为私生子,季瑜十分清楚自己的身份,一向很少主动要求什么,他能嫁给秦晏,说好听了是联姻,是冲喜,说难听了就是被卖给了秦家。

在秦家更是寄人篱下,季瑜不得不处处小心,从来不肯多说一句话,而秦晏偏偏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季瑜越沉默,秦晏越想逼着季瑜开口。

主角两个人性格相冲,又都带着几分孤傲,有误会了也不说开,平添许多波折。

要不怎么说是孽海情天呢。

江迟这么一寻思,觉得这秦晏和季瑜也不合适啊,难怪最后一死一疯。

他真的能逆转剧情,改变季瑜死亡的结局吗?

如果改变不了,那季瑜岂不是没几年可以活了?

印在纸面上的人物,和面前活生生的人完全是两个概念,季瑜的一生身不由己,从来也没过上几天恣意自由的日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江迟一想到眼前的‘季瑜’可能活不了几年,就忍不住对他再好一点。

他从冰箱里拿出两瓶水,拧开一瓶递给秦晏,问:“吃火锅吗?”

秦晏对食物没有特别的偏好:“都行,你想吃火锅?”

江迟考虑到‘季瑜’别扭的性格,没有否认:“嗯,我还挺爱吃火锅的,你呢?”

秦晏随口附和:“我也是。”

和书里写得一模一样。

江迟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他勾起唇角,用一种诡异至极的慈爱眼神凝视着秦晏。

秦晏:“???”

江迟没有多言,默默点了火锅外卖。

鸳鸯锅热气腾腾,大理石桌面上摆满了各式肉类和蔬菜,蘸料有油碟也有麻酱,翠绿的香菜和鲜红的小米辣切成碎,盛在单独的小碟里,瞧着就很有食欲。

隔着迷离的白雾,彼此的眉眼都不算清晰。

江迟没看秦晏,秦晏也没看江迟。

一天没吃饭,两个人都有些饿了,红油锅底足够催人食欲,闻起来麻辣鲜甜,好不诱人。

然而,两双筷子却同时探进清水锅。

江迟和秦晏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都看到了诧异。

“你不吃辣?”江迟夹起一筷子生菜放进碗里:“我以为你爱吃辣的。”

秦晏神色不动,心里想:是季瑜爱吃吧。

他没有假扮另一个人的兴趣,便实话实说:“我不吃辣。”

江迟搅了搅碗里的麻酱:“我以为爱吃火锅的人都吃辣。”

秦晏往锅里下了点面条:“那你怎么不吃?”

江迟说:“现在太晚了。”

秦晏看了江迟一眼。

对方碗里全是素菜,竟然一点荤腥也没有。

江迟吃相很优雅,筷子尖夹着油麦菜,从上到下慢慢咬着吃。

油麦菜很脆,咀嚼起来细微的‘咔嚓’声,并不讨厌。

江迟给人的第一印象锋利如刀,可相处下来和煦温暖,像只温文尔雅的食草动物。

秦晏移开视线,转而看向锅里翻滚的面条:“这么注意身体?”

江迟把嘴里的菜全都咽下去:“嗯,养生能活得久点。”

在生意场上,一般说自己养生的人私下里那是荤素不忌,烟酒都来,越克制不住欲望的人,越喜欢拿些冠冕堂皇借口标榜自己。

江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秦晏想不明白。

他缺乏和同龄人相处的经验。

刚刚回国,秦晏对国内的风土人情感到陌生,总是不由自主地观察江迟,暗中学习。

国外和国内在很多方面差别极大,秦晏既然决定整顿秦氏在国内的产业,自然要提前做好足够的准备。

江迟是个不错的观察对象。

思索间,秦晏不知不觉吃了好些菜。

雾气升腾,模糊了秦晏略显冷漠的神情,因为在思考,他进食的动作很慢,莫名显得有些乖。

看到眼前人食欲这么好,江迟十分欣慰。

体验到投喂乐趣,江迟心情愉悦,终于理解为何有那么多人喜欢做善事了。

只不过是请季瑜吃了一顿火锅,江迟心中的成就感比画了十张设计图还要强烈。

把寄人篱下、战战兢兢的季瑜带出火坑,就像从大雨中捡回一只可怜兮兮的流浪猫崽。

看着怀里的小猫崽,每个人都忍不住想:没有我,它就死了。

他要将小猫擦洗干净,养在家里,看着它从警惕到放松,然后一点点长大,变得自信高傲,威风凛凛,比精致娇气的名贵猫还要漂亮威武。

这种老套的救赎剧情,足以满足每一个男人内心深处的英雄主义。

江迟已经开始想象:在他的扶持下,季瑜一路逆袭,事业有成,登上人生巅峰,成为有名的画家——

小说中,季瑜热爱绘画,梦想成为一名画家,开展属于自己的个人画展,但季瑜的梦想从来没有人在乎,他们甚至觉得很可笑。

秦晏更是嘲讽季瑜不要异想天开。

实在太过分了!

明天就把楼上另一间卧室改成画室!

吃完饭,江迟收拾着桌上的碗筷,拒绝了秦晏的帮助:“你什么都不用干,看电视去吧。”

画家的手怎么能用来洗碗呢?

江迟眼神慈和:“怎么能让客人干活呢?你来我这儿就是享福的。”

秦晏只当这是国内的待客之道,看着江迟忙前忙后也不觉得尴尬,还暗自记下在国内做客不需要干活。

江迟让他休息,他就坦然地坐在沙发上看晚间新闻。

瞥到秦晏轻松的神情,江迟十分欣喜。

江迟暗中发誓:既然把你从婚礼现场捞出来,我就不会让你再掉回深渊里。

我要让你站在高处,俯视所有曾经嘲笑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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