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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救人(第2页/共2页)

“三人虽然已经分开,但距离都不远,只要我能悄摸溜上二楼,以我受过专业训练的枪法,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口气就能把他们全部给解决掉。”

高凌宇自信道。

没穿越时,18岁时,高凌宇也在部队当过兵,而且不是义务兵,而是留队了一次,共当了五年。

在部队里,他枪法虽然达不到兵王的标准,可在三十米之内,射出的子弹枪枪能打中人,对他来说还是没有压力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为了抓捕抗日份子,这把格朗宁,他也打了不少颗子弹,所以不熟悉格朗宁这把枪,也是纯属不存在的。

何况他还拥有原主的所有能力。

此时高凌宇已是穿过草丛,进入了造纸厂,他现在正在上楼梯,脚步很轻,人类的耳朵,基本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而且他还有百灵这个第三视角,在注视着余爱珍三人。

他能安全进入造纸厂,就说明,三人还没有发现他。

而此时,三人也依然在观察着外面,而他们身后,却都没有任何一点点防备。

很快,高凌宇便踏上了二楼。

不过高凌宇并没有立即现身开枪。

而是在脑海中,将余爱珍三人的位置,迅速推演了一遍,又推演了第二遍,第三遍,

将三人位置全部记住后,高凌宇眸子微凝,当即现身,出现在车间门口。

“砰!”

“砰!”

“砰!”

随着扳机的扣动,三颗子弹,在短短一秒钟之内,连续从枪口爆射而出。

大块头男和小胡子男,身都还没有转过,后脑勺就被子弹爆开了花。

但第三枪,却没能一击将余爱珍爆头,因为听到枪声的那一刻,这女人就做出超乎常人的反应,迅速扑倒在地。

所以第一颗子弹只打在窗户玻璃上。

但可惜高凌宇也不是普通人。

他马上就迅速补了两枪。

“砰!砰!”

这次,余爱珍再也没那么好的运气,一颗子弹打中了她拿枪的那只手,另一颗子弹打中了她一条大腿。

没有打头,并非因为高凌宇枪法不准,而是他想留个活口,用来给唐处长发泄。

至于为什么不留男人,理由很简单,仅是高凌宇看那两个男的不顺眼。

“连我们唐处长的女儿也敢绑架,你们这些土匪,胆子还真是有够大的。”

高凌宇沉着脸大步走过去,靠近后,将余爱珍旁边的毛瑟手枪踢到一旁。

“我…我明明没有看见任何人靠近造纸厂,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余爱珍一脸惊诧。

“将死之人就不必知道那么多了,对你没有好处。”高凌宇淡漠。

然后找来几根绳子,把她给捆绑起来,顺便给她手脚止了血,省得失血而亡。

“放过我好不好!我可以给你三千法币!不,我给你一万!只要你肯放过我,不把我交给唐瑛,咱们什么都可以谈。可以吗?!”

余爱珍一脸惶恐,脸上尽是对求生的渴望。

“你钱在身上吗?”

高凌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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