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后来呢?后来知青大返程,你们为什么没回去?”沈莞迫切的问。
她竟然不知道,原来陆霆霄一家留在这里,是这样的原因!
那到底是一群怎样自私的人,竟然能够放着一家人不闻不问,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这样清贫艰难的生活?
“霆宵父亲因为这事,一病不起,没到两年就走了,他的户口本来就不在家里,我带孩子们千里迢迢找回去,见到老太太。从她口中得知,当年霆宵爷爷的房子,属于我们的那一份,已经被他叔叔**,偷偷变卖给输光了。我们就算回去了,连一个落脚点都没有,我带着孩子们回来,至少还能守着他父亲……”
“所以,那些人在城里过得并不如意,甚至还不如你们?”沈莞又问。
齐莹点了点头,说道:“确实,老太太这些年在跟着她小儿子生活,前年不知道从哪儿得知,霆宵当了兵,想过来养老,她除了霆宵父亲,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赡养的责任无论如何都落不到霆宵头上。”
陆霆霄是多不容易才好了起来,齐莹这些年看在眼里,对儿子只有心疼!
她之所以不敢看信,就是怕自己一时的心软,又给儿子带去拖累。
“所以这些信我直接烧了,我不看,也免得霆宵看见伤神。”
沈莞可以理解齐莹,这也就是她大度,不爱去计较,若是换了别人,哪怕是她,应该属于她的那一份财产被别人霸占挥霍,她就算打不赢官司,也得去闹他们个鸡飞狗跳!
……
沈莞回到屋里,陆霆霄还在床上睡着,她蹑手蹑脚的上床,还是吵醒了他。
男人睁开的眼睛里还存着迷蒙,本能的将她搂进怀里,就又睡了过去。
沈莞面对他,除了闻着他呼吸中散发出的酒气,还能看见他眉头间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感,他似乎总是喜欢皱眉。
她抬起手,轻轻的落在眉心,帮他一点一点抚平。
而后仰起头,在他下巴上落下轻轻的吻,感受他的胡茬在嘴唇上留下的刺痒,闭上眼睛,又用额头蹭了蹭。
沈莞的脑海里,一夜都是他成长的经历。
像是自动构成了一轮一轮走马灯似的放映——
年幼的他失去父亲后,不光要陪伴齐莹,还要成为家里小小的顶梁柱,帮她一起下地干活,照顾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
当他稍微大一些,他长高了,家境的窘迫,会让他遭受同龄孩子的排挤跟嘲笑。
他明明该是生活在书香世家,用他聪慧的头脑沿袭那满身书香,却因为属于他的财产被亲叔叔败光,深陷在生活窘迫的逆境中。
即便这样,他还是不放弃,他会捧起爷爷跟父亲留给他的书本,挑灯夜读,食不果腹,他靠喝水充饥,困倦时,他熬红了眼睛,也要坚持下去。
他参军了,凭借优秀的表现获得一项又一项荣誉,他也终于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替母亲将这个家撑了起来。
不知道,他在那些大好的岁月里,会不会因为看见同龄人娶妻生子,而心生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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