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霄今天早上去的晚,回来的时候也很晚了。
沈莞跟家人猜他应该在部队吃完饭,于是没有等他。早早吃完晚饭,就各自回屋休息了。
陆霆霄进门的时候,沈莞正坐在桌子前看书呢,见她脸颊鼓鼓的,还以为她是因为自己晚归生气,刚要开口解释,他的脚边就走来一只大狼狗。
才第一次跟陆霆霄见面,地瓜就伸着舌头哈气,摇晃着尾巴一副讨好的姿态。
这一幕被沈莞看在眼里,气得肝儿直颤歪。
“臭地瓜,你倒是会挑人巴结!”
“哪儿来的?”陆霆霄也很喜欢狗,蹲在地上抚摸它的头。
地瓜也很享受,眯着狗眼,乖巧的任他抚摸。
陆霆霄看向沈莞,想起了上半年,他从战友家里抱回来一只小狗,但被沈莞嫌弃乱拉尿,逼着他把狗还了回去。
“还能哪来儿,我在狗市上买的,花了三十块呢!”沈莞瞅着地瓜巴结男人的样子,简直没眼看!
陆霆霄摸了地瓜一会儿,它就躺在地上,掀开它的大肚皮让他抓痒。
“怎么买只公的?”陆霆霄好奇。
“公狗漂亮呗!”沈莞朝地上瞥了眼,酸溜溜地说:“哪知道是个犟种,一点儿不懂人话!”
“它叫地瓜?”陆霆霄好笑的确认。
而随着他叫出‘地瓜’两个字,狼狗从地上爬起来,乖巧的坐在他面前卖萌。
“嗯,随便取得。”沈莞对这狗失望透顶,见它跟陆霆霄亲热,全当是给他买的,收心专门看书。
而陆霆霄也很快就从这狗对人的态度,以及反应里,看出它品种很好,很聪明,也很有规矩,到狗贩子手里之前,应该是被人专门调教过。
“地瓜,过来。”陆霆霄一招呼,狼狗就屁颠屁颠儿的跟着去了,看见挂在门上的狗绳,他顺手拿起来,带它出了门。
“对了。”他很快又返了回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几张十元纸币和一些零散的毛票,放在桌面:“这个月的津贴,你拿着。”
沈莞见有钱收,眼睛立刻从书本上挪过来,笑眯眯地看他一眼,低头开始查钱。
等她数完,再抬头,门口已经没了男人的声音。
沈莞的手里十块钱总共有四张,零钱则是三块五,她起身将四十块钱锁好,三块五毛钱留着,走到小床边,给男人压在枕头下面。
随后,她回到书桌前,继续学习。
……
陆霆霄牵着地瓜在乡路上散步,不同于跟沈莞在一起,地瓜跟着他非常的老实,走路也是紧贴着他小腿,不快不慢,每当听见有异响,它还会机警的竖起耳朵,保持警惕。
陆霆霄好笑的在它头上摸了摸,他觉得训练一只狗,远远比训练部队里那些新兵蛋子要容易。
这一届招兵,三个营队总共招上近百人,陆霆霄刚刚上任,就遇到了一件比较棘手的事,一天处理下来,结果还不尽人意,若不是沈政替他在部队守着,他今天晚上恐怕都回不来。
而沈莞买回来这条狗,无疑是他一天疲惫下来后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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