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王星带人去了一趟袁世文的店铺二楼,打算勘验一下袁世文在短信里所说的,他杀害袁世杰的现场。
但他忙活了一下午,在茶几的几个尖角上完全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甚至连一丝血迹都没有发现。
同时,袁世文卧室的抽屉里,还放着5千元现金。
这就更加不正常了。如果要跑路,现在正是用钱之际,袁世文怎么会不拿走现金呢?
种种迹象表明,袁世瑛和鲍蕾收到的短信内容不实,袁世文真的「出事」了。
毫无疑问,谁发了这条短信,谁就是让袁世文「出事」的人。
这一目标嫌疑人在王星的心目中更加清晰明确。但他仍旧按照杨峰的既定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调查,并没有因此急于求成,节外生枝。找到能坐实目标嫌疑人犯罪的实质性证据始终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针对居委会、城区殡仪馆和医院的调查,很快就有了结果。从这些地方得出的信息,将刘招娣以狸猫换太子的手法,把何双喜和杜鹃的尸体送进殡仪馆进行火化的犯罪行为逐步清晰地呈现出来。
居委会的人告诉警方,许多人对于家里死了人以后,要去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的这一流程并不清楚,即便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也会嫌麻烦,因此就会让殡仪馆派来运送尸体的刘招娣帮忙到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
逐年累月以后,刘招娣这种三天两头就去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的,几乎和城区所有的居委会都混成了熟人。
他们对刘招娣几乎毫不设防,有时候忙了起来,一见刘招娣过来就会扔给她空白的死亡证明让她自己填,甚至会因为赶着下班就在空白的死亡证明上戳个公章,就将证明给她。
另一方面,警方把刘招娣在城区内几家殡仪馆,包括其工作单位在内的火化记录全部调取出来,和她自己填写的那两张死亡证明上的死者信息进行对比,果然发现了异常。
这两名死者一个是姓张的男性,一个是姓刘的女性,分别都被火化了两次。
他们的第一次火化时间分别是2014年2月20日、3月18日,火化的地点就在刘招娣工作的殡仪馆;第二次火化的时间分别是2016年1月28日、2月1日,地点在不同县的两个殡仪馆。
也就是说,刘招娣把这两个人分别火化了两次,这和王星的推测一模一样。
慎重起见,警方派人去了两名死者家里,家属证实他们过世并且火化的时间是2014年,不是2016年。
至于在2016年1月28日和2月1日,刘招娣火化的这两个人是谁,大家都心知肚明,却偏偏没法以此给她定罪:尸体已经火化,死无对证,没有直接证据。
同时,问题也抛给了相关医院:为什么会给张姓、刘姓死者先后开具两张正式的死亡证明。
医院解释,有人手持居委会出具的凭证到医院开具正式的死亡证明时,医院会通过系统查询死者信息,诸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但查询不到任何与火化相关的记录,更查询不到死者是否已经火化。
当然,这两名已经开具过死亡证明的死者,医院能查询到他们已经死亡和具体的死亡时间,但时隔两年后,还有人来开具死亡证明却为什么没有对此感到可疑呢?
医院声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别说是时隔两年,就算隔了三五年,也还会有人姗姗来迟要求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死者家属之间存在财产纠纷;死者死于交通事故,家属和肇事方就经济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无果;甚至还有医患矛盾,或不愿承担死者生前医疗费用的。
这些情况都会让尸体停留在殡仪馆或医院,一直处于冷冻,未进行火化。
调查到了这一步,已经基本可以断定刘招娣处理尸体的作案方式了,对于直面审问刘招娣也就成了理所当然和无可避免。毕竟,在2016年1月28日和2月1日,她火化的那两具「来历不明」的尸体,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事实。
但将刘招娣「请」进警局,就肯定会惊动刘媛媛和刘静。
那就把他们仨姐弟都「请进来吧」。
杨峰决定以刘招娣毁灭「来历不明」的尸体这一实质性证据为突破口,将何双喜、杜鹃和袁家兄弟4个人的失踪从头到尾捋清楚。这仨姐弟同这4个人的失踪本来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同时,杨峰还派了人去刘招娣工作的殡仪馆,对馆内的所有尸体进行排查。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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