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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67 海卫国的因果之说(1)(第2页/共2页)

四个字——因缘积果,后世简称为因果二字。

只是有的时候简称并不是好事儿,因果之说经过简称之后,原本的意思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

万物的生发,称之为因,比如我小时候在西山基地里面想要玩他们的军车,这是因。

结果第一次去的时候被不认识我的军人拒绝了,然后我哭了一鼻子。

这个算不算果呢?

再比如,很多年前咱们四个人差点被人开车撞死那次,是不是因为爸的原因呢?

那我爸在国外做的事情,就是因,我们被人差点撞死,这个算不算果呢?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再比如,我姐上学的时候走楼梯喜欢走在楼梯正中间,被人撞了滚下楼梯摔伤了。

这里又有没有因果呢?

可能在世人眼里,这些都有因果。

当然不能说他们错了,只能说,在我这里,这些是不能算作因果的。

用极为偶然的事件来论断因果,那么,因果一说将没有任何意义。

甚至可以说,撞到我姐的那个人,上辈子就是跟她有矛盾或者冲突,这辈子是来报仇来了。

但是这能说得通吗?

用偶然事件来讨论因果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必然事件算不算因果呢?

比如我不小心踩着一只恶狗的尾巴,它转过头来咬了我一口,算不算因果?

好像应当算的,有前因后果啊!

但在我这里还是不能算作因果。”

赵晓曼蹙着眉头,非常认真地在考虑海卫国说的这几件事到底能不能算作因果,但固有的思维方式明显有些无法判断了。

“在我这里不能算作因果。

这就像是,我爸现在抽雪茄一样,用力一吸,烟丝就会燃烧,产生烟雾,被他吸入口腔。

这种外在的、有直接的必然联系的事情,也不能算作因果。只能说因为,所以。

比如因为我下雨没打伞所以衣服被打湿了,这只是逻辑上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修行中的因果。

在我这里,任何外在偶然的、必然的事物之间的联系,都不属于因果的讨论范畴,否则,因果之说,就会陷入毫无意义的争论,对理解因果本身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海川点了点头,“唔,说的不错。继续!”

海卫国笑了笑,靠在栏杆上说道:

“接着说上面我姐的那个例子,如果我姐每天都走在楼梯中间,后来被人撞倒了,这个,算不算因果呢?

从表面上看,这是个偶然事件。

但是,这件事的发生,和我姐每次都走在楼梯中间是有内在联系的。

只要有了我姐每次都走在楼梯中间的行为,早晚都会有这样的“果报”的,这便是因缘积果。

这个就有点像是民间说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差不多是这个道理。”

【作者题外话】:本书很快就会完结。

哈穿衣家在这个小世界的故事基本上就结束了,该交代的也交代的差很多了。

只是,有些想法还是想要写出来,所以,仍然保持我自己的节奏,能多些就多些,没办法的时候就少一些。

已经不奢望收入的事情了,只想把原本计划三百万到五百万字的故事讲出来。

如今第一个大的环节就此结束,以后的故事,有空再写。

谢谢各位一直以来容忍我的胡说八道。

鞠躬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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