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命都丢在那儿了。”
李寿成一划拉,把桌上的东西摔了个零七碎八,发泄着心中的愤怒和恐惧:
“狗日的,这至少是八路的一个主力团,万家镇是守不住了。叫上弟兄们骑上马,跟我突围。”
骑兵就是有这么点优点,打不过敌人咱还能跑得过。
两条腿的,终究是追不上四条腿的。
与此同时,万家镇里激烈交锋的战场上。
袁朗提着冲锋枪,正撒欢的追击着伪军。
一上了战场,他就忘记恐惧了。
随着一排的战士,直线朝着敌人的军营进攻。一路上遇到敌人的街垒,刷刷两发榴弹炸过去。
直把敌人炸的人仰马翻。
伪军往往挨上两发榴弹,在被机枪的火力压制,就开始后退溃散。
发现这些软柿子,几乎没有什么抵抗能力,袁朗抄起冲锋枪,上了最前一线。
他的枪法比鬼子特战队的都厉害,伪军但凡敢在他面前露头,一个短点射扫过去,脑袋就开了花。
“娘的,八路的子弹就跟长了眼似的,扛不住啊!”
缩在墙后的伪军瑟瑟发抖,还击也只是把枪探出墙外,随意的扣动扳机。
子弹都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魏和尚说是给袁朗当保镖,可上了战场,杀的兴起就把事儿给忘了一干二净。
抱着冲锋枪跑得比袁朗还快,哒哒哒的子弹扫过去,又撂倒两个逃跑的敌人。
“痛快,这他娘的才叫痛快。”
冲锋枪要比轻机枪轻便的多,抱起来追敌的时候非常方便。
32发的弹夹,让火力的持续性更长一些。
用来对付三流战斗力的伪军,那简直是在欺负人。
李承寿带着几十个骑兵从军营里出来的时候,袁朗就已经打到了街口,远远的看到了他们。
李承寿瞧见只是十几个八路,扣动了手中手枪的扳机给自己壮胆:“弟兄们上,给我砍死他们!”
骑兵只要冲起来,百多米的距离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
一片银刀砍下来,十几个八路还不被乱刃分尸。
”哒哒,哒哒哒……”
自从可以连发的机枪发明出来以后,骑兵的冲锋就不像是以往那么可怕了。
颇有节奏的枪声响起,便有伪军开始不断的落马。
三四把冲锋枪开火,一个弹夹还没打完,便可以看到十几个伪军像是被割韭菜一样,从马上掉落。
没等李成寿在说什么,那些伪军骑兵便狠狠的挥动马鞭,朝着相反的方向溃逃。
娘的,太怕人了。
这么多机枪,还没等他们冲过去,怕是都被打成筛子了。
营长的命令算什么,还是逃命要紧。
李成寿没有比他的手下好到哪里,一样的催马快逃。
“想跑,哪儿那么容易?”
眼前这股敌人中明显有大鱼,袁朗可不愿意放过他们,紧紧的追了上去。
“一班控制军营大门,二班继续跟我追。”
紧随跟来的一排长下达了命令,便也马不停蹄的追了上去。
不能任由这么一股敌人逃走,否则将会生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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