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弹仓内燃烧的比较彻底。
除了不能连发之外,其余效果都不错。
除了优秀的性能之外,这款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配备了一把长达72厘米的刺刀。
这刺刀已经比很多短剑都要长了。
加装到枪上后,步枪的长度达到了两米,已经可以当做长矛使用了。
这款枪,在这个火绳枪和前装滑膛炮为王的时代,可以说是降维打击,可以将一切旧式武器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因为这枪是在永历年间“发明”制造的,所以韩煜将这款枪命名为永历式步枪。
随着永历式步枪的配发,韩煜手下的掷弹兵团的战斗力呈几何式倍增。
配发了步枪之后,韩煜开始训练士兵们,使用散兵线和三三制小队进行攻击。
在火绳枪时代,为了保证火枪的威力和准确性,火枪队常常要前进到敌人二三十米的距离才开始攻击。
而且,密集的队形也容易成为敌人炮击的目标,变相增强了敌人火炮的杀伤力。
拥有了线膛枪的士兵变换成散兵线后,因为精度的上升,杀伤力反而增强了,而松散的队形也降低了敌人火炮和火绳枪的杀伤力,对这个时代的军队可以说是碾压。
“有了这种军队,征伐天下何愁不成?”
韩煜看着校场之上认真训练的军团想道。
这时,一个传令兵跑了进来。
“殿下,鳌拜率领大军来到了郴州。”
“到了边界了?”
韩煜挑了挑眉毛。
“很好,我的大军刚好训练了一段时间,光是靠训练还是差了点,还是需要实战训练。”
“鳌拜带了多少人?”
韩煜问道。
“鳌拜带了本部满蒙汉八旗共计十万人。”
“才十万人,太骄纵了。”
韩煜冷哼了一声。
“我也不欺负他,就带三个军团。看看到底是他的八旗劲旅厉害,还是我的掷弹兵团厉害。”
“大军出发!”
韩煜下达了命令。
第一,第三,第七三个掷弹兵军团向着校场之外走去,拉着各种马车向着郴州方向赶去。
几天后。
鳌拜率领着十万满蒙汉八旗向前疾驰。
队伍绵延出去数里。
鳌拜看着盔甲鲜明的队伍满意的点了点头,有这样的军队,什么样的敌人不能战胜?
“将军,前面就是粤省了。”一个副将说道。
“终于到了。”
鳌拜舔了舔嘴唇:“通知下去,前方就是贼人控制的城镇,攻下之后,三天不封刀!”
命令传下之后,全军的精神振奋了起来。
他们走了几十天,从京城千里迢迢,一路来到粤省为的是什么?
为的不就是抢一笔钱回去享受吗?
现在,终于到了,每个人都不由自主的整理了一下盔甲,准备大显身手。
就在这时,一支探马来到了鳌拜的面前。
“将军,前方发现贼人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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