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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绝卖(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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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买养三个,分别是七、八、九子。

回答第2个问题。

为什么长子、二子、三子是大妇周时的养子,而不是亲生?

郑奕住第一次离开家乡时,和大多数人经历一样,15、16、17岁离家。

那个时候童养媳周时还不到十岁,如何生子?

郑奕住到了南尼,一切从零开始。

前五年仅能吃个半饱。

第五年才开始经商,从小货郎开始,之后升级到摆摊。

少年的郑奕住吃了什么都不懂的苦,足足磨砺了五年。

张新就是看到这点,才从摆摊始步。

第六年郑奕住认识了一起摆摊的蔡三娘。

这时郑奕住22岁,少男少女、干柴烈火,大家都懂。

不久后两人的大女儿出生。

那么问题来了,家里的童养媳还没有圆房

周时的家庭地位及及可危。

于是老母亲一封又一封信催促他回去和周时圆房。

可是生意那能说走就走?

于是有后面一幕,老母亲为儿媳妇做主,一次买了三个养子。

而且特意都比蔡三娘生的女儿大,分别是长子、二子、三子。

周时的女主地位得到稳固。

回答第1个问题,养子。

12个儿子、8个女儿,其中6个儿子是买养的。

这是沿海一带的特点,某些侨裔。

自己有儿子,甚至有好几个儿子,却仍然收养义子,甚至收养好几个义子。

很明显,这些侨裔商人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宗法传统、香火传承,而是经济事业的需要。

别拿前世的公司制度、人才招聘制度和这个时代比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代,就认儿子。

那怕是邻居打架,也是儿子多的一方更有优势。

何况是生意做到大的富商?

儿子必须得多。

那,这些养子是哪来的?

这里有两种途径。

第一:人贬子。

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有的人有钱买子女,有的人被迫卖子女,贫富分化是买卖义子存在的基础。

人贬每次贬来几个到十几个。

像卖猪仔一样,这家买一个,那家买一个,卖完了人贬就走了。

这种方式得来的养子,养父母均不知养子的亲生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买家也不与人贬子立契。

第二:中间人介绍。

在社会习俗中有一种说法‘卖子不叫儿子名’。

父母将子女卖出去是‘绝卖’,是不回头的。

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儿女有天然感情,不愿将他们出卖。

可连自己生存都不能为继,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将子女卖给富有人家,一则自己可以得到一笔钱,缓解极端困境。

二则子女今后生活得好一些。

父母与儿女双方都有比较好的机会。

养子买进家门后,要到祠堂内举行认亲仪式,并邀请族人、亲友围观。

拜祖宗,依照养父姓,入家谱,并按族谱辈分重新取名。

做完这一步,养子即可以拥有继承财产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在家里、在族内、在乡间,养子的身份人所共知、不是秘密。

那么,买进来的养子会不会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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