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脸耀明珠,绛唇含白玉。”
见到这位安国公主,小帅心底不由自主冒出了两句诗。
小帅的文学水平……咳咳,他就没什么文学水平。不过最近两天他在现代一直在宾馆里隔离,无聊的时候恶补了一下唐朝的知识,唐诗还是读过些的。
小姑娘黑发碧眼,不长的头发在脑后编成小碎辫儿,带了一对珍珠耳环,一张小脸儿无比的精致,像个瓷娃娃一样。
汉唐时代,儒家认为打耳孔损伤身体,是为不孝,都是不主张带耳饰的。王晓芸这个汉人后代就不戴耳环,当然也有她为了保持身手敏捷的原因。
六个侍女本来是要献给李世民的,就更不能戴。这安国公主没这个顾虑,一对珍珠耳环,对颜值增色不少。
小姑娘站在小帅跟前,仰头打量了一下小帅。
小帅目测小姑娘身高不足一米六,背着手仰望着自己,一身白纱,十足一个可爱的萝莉洋娃娃。这样的小孩子能在商队里做主,没准儿真是番邦公主什么的。
小姑娘人小,心眼儿可不少的样子,蓝色的大眼睛叽里咕噜的,像个萌萌的波斯猫,“公子贵姓高名?我叫安眷明,是安国的长公主。”
古代女人告诉你闺名是很严重的事情,不过安姑娘既然出来行商,就不能讲究这个了。小帅这个现代人倒是毫无感觉,“我是始平苏家的苏小帅,见过公主。”
小帅学人家弯腰行了了叉手礼,安眷明捂着嘴咯咯笑,“苏家的公子出门,可能很少跟人弯腰吧?你这礼行得挺古怪的。
你是高贵的唐人贵族,对我一个番邦小国的公主,不必如此多礼的。”
安公主身后的老者拿出了五个金币,王晓芸从小帅身后冒出来,接了过去,领着老者去换粮食。
她原来虽然是奴隶,跟着商队日久,西域这里的粮价还是知道的。安国人急着要花掉金币,小帅的商队肯定要赚一笔的。
小帅自打到了大唐,总是被人当然地认为是贵族。他细皮嫩肉的,脸上毫无风霜之色,也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能符合他的身份,他已经懒得辩驳了。
属下在扛着粮食袋子往回运,安国老者来到安公主的身边,小声地禀报,“公主,看骆驼上的印记,他们是康国康禄商队的。”
安公主眉毛立刻立起来了,“什么?看你一个正经人,好好的苏氏子弟,怎么跟康禄那个死胖子搞到一起去了?不怕辱没你的门楣么?”
喀丽丝从后面插言,“康禄已经死了,我们遇到了王东晓匪帮。现在是主人做主,主人和康禄是大不一样的。”
这是事先商量好的说辞,王东晓的名字还是在绿洲里听马匪说的。
安公主欢呼雀跃,“我最讨厌那个死胖子了,果然是恶人有恶报。
王东晓那伙人都是真正的好汉,以前只打劫突厥人和土匪,从来不打劫正经的商人,不过杀康胖子杀得好,大快人心。”
安公主蔑视地瞥了一眼小帅,“那你们投靠康国也是步臭棋,他们两面三刀,一边在大唐赚钱,一边投靠突厥人。
还有啊,康国贩运奴隶,臭名昭著,你看这些奴隶还都是小孩子,你就没有良心么?”
看来顶着康禄的名头的决定不大妙啊,王晓芸出来为爸爸辩护,“耶耶已经做主把我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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