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酒楼。
金富贵张罗了一整个桌子的好菜好酒,说是接风洗尘,同时祛除一下身上的晦气。
九公主目前还在昏睡状态,并无大碍。
杨峥也暂时选择逗留下来,等着她苏醒后再做打算。
“来来来,我先敬一杯白兄。”金富贵拉着自己的妾室起身道:“若是没有白兄,我们两个恐怕是走不出那魔窟了,本想着只是治治病,却没料到差点把命丢在里面。”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白榆端起酒杯,一口饮尽,五百年前的酒不算烈,也就十几度,口感也较为苦涩。
“我打算继续寻医问药,这侯莫留名是不靠谱,耽误了这么多年时间。”金富贵主动斟酒:“我这个岁数还没有留下子嗣,始终一个心病,还好家底子厚,再问药個十年时间,若是真不行,只能从亲戚那里找个孩子过继了……也算是有人给养老送终。”
凰栖云直接点名:“你想让他给你看病,直说就是了,拐弯抹角什么?”
金富贵尴尬一笑。
一旁的厨娘小心翼翼的开口:“白公子见谅,只是我家夫君见你甚至能治得好血毒的那般绝症,便想着能否替他也看看。”
白榆也不废话,直接丢出大红瓶:“我不懂看病,但我有灵药,如果这个也治不好你,那我也没办法了。”
金富贵连忙收下,感恩戴德:“不论有没有效,我老金都欠您两条命!将来有什么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榆夹起鸡腿放在凰栖云的碗中:“若是有我搞不定的事,就算上你,也不过是骨灰盒再重个几斤罢了。”
“我们的事,你还是别掺和了。”凰栖云淡淡道:“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跟皇室打好关系,有公主护着你,至少伱的家族百年内可以无忧无患。”
“那是一定,我老金很擅长交朋友和攀关系的。”金富贵连连点头,旋即望向杨峥:“杨大人接下来的打算是?”
“先去一趟刺史府,将近些日子的事告知,之后让他奏折呈至陛下手里,张贴告示,公布天下,让血衣案死者瞑目,也还凰姑娘一个清白。”
凰栖云吃了口鸡腿,瞥见了小厨娘给金富贵夹菜的动作,又看了一眼自己满满一碗的菜,神情有些微妙,顿时意识到自己和寻常女子的区别了,因此注意力根本没放在杨峥说的话上。
找到真凶,还了自己一个心安后,她对所谓的清白名声已经不是那么在意了。
金富贵喝了口酒又问:“然后呢,直接返回京城?”
杨貂寺摇头说:“恐怕要去一趟东都,皇后娘娘的娘家就在东都,殿下本是打算回去省亲的,之前身体不好并未前去,这一次病治好了,怎么都该去看看……白公子和凰姑娘是打算去哪?”
“江湖漂泊,居无定所。”白榆随口答道:“接下来四处闲逛。”
“二位实力超群,可有报效朝廷的想法?”杨峥尝试着问了句:“就凭这一次的功劳,封侯绝对绰绰有余。”
“没兴趣。”凰栖云摇头。
“俺也一样。”
白榆笑着说:“我这人嘛,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一句,只羡鸳鸯不羡仙!”金富贵赞叹道:“白兄这才气惊人,张口便可吞吐云月,是个读书人,却毫无迂腐之气!才思敏捷,能勘破血衣案的真相,境界修为如此之高,更是样貌堂堂丰神如玉!真乃是神仙中人啊!”
他有了几分醉意,竖起大拇指:“我老金这辈子认识的年轻俊杰、人中龙凤可不算少了,但那群人跟白兄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可白兄这等人,怎么会默默无闻至今呢?实在想不通啊,大隐于市不见真龙?”
“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再多给你一个红瓶了。”白榆端起酒杯:“走一个。”
几人也算是同生死共患难了,彼此放下了架子,开怀畅饮。
一向表情严肃的杨峥也多了几分微醺的醉意,神情放松了许多。
“不过枪魁这一死……大夏江湖又少了一位魁首,争夺的名号必将掀起好一番血雨腥风啊。”
“枪魁算什么?”杨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杨某也算是坐井观天之辈,从今往后便决意不再懈怠于修行……而且魁首更替,乃是江湖一代换一代,新人换旧人,乱不了的,只要他还坐在十魁之首的位置上,便乱不了。”
“他?”白榆问:“谁?”
“武仙,王斧钺。”杨貂寺吐出一口酒气:“封号是斧魁,十魁之首,不过年轻时候用斧钺,自从他过了六十岁之后,便是擂台比武,也再也无人能逼他拾起兵器了。”
“都说大夏江湖有武仙,便像是那锁妖塔有了镇狱明王,海眼里有了定海神针……不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鬼怪,都逃不出他的压制和管控。”
“江湖第一人在看着,这江湖就乱不了。”
“如今这枪魁已死,若是天下人想要夺得这枪魁的头衔,想来最终还是要去一趟武仙治下的封地。”
“详细说说看。”白榆还真对五百年前的江湖不是很了解。
凰栖云主动开口,她闯荡江湖也有些日子,对武道十魁的故事都有所耳闻。
“王斧钺是武仙,朝廷认可,因此甚至获得了一块封地,就位于他的故乡……那地方本来不是什么仙乡福地,甚至算是穷山僻壤,却在成为了他的封地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拔地而起了一座城,这座城名为割鹿城。”
“好个割鹿城。”白榆说:“若是改成逐鹿城,也不知道朝廷百官和天子会是什么想法。”
杨貂寺失笑道:“天子岂会和武仙过不去?这割鹿城的牌匾就是出自先帝之手,先帝曾经和武仙携手登上城墙,笑谈道——卿得江湖,朕得天下,共此江山。”
“还真挺大肚的。”
“毕竟王斧钺看着江湖的武夫这么多年,压的许多武夫不敢犯禁,不可作奸犯科,甚至再无魔道之说。”金富贵感慨道:“所以有这斧钺仙在,大夏的江湖是乱不了的。”
这么一想,其实王斧钺当值武林盟主的这段时间,也的确成了大夏历史上的江湖最为鼎盛的时刻,也同样是最后的辉煌。
江湖也是个讲规矩的地方,如果没有了强龙压制住了所有人,那么这些人就会自立山头,变成群雄争霸的剧本。
不论是春秋战国、五胡乱华、五代十国,在没有统一的时代里,肯定会有无数人生死不由自己,因为没有了规矩和规则的约束,杀人都不算什么大事。
有武仙的江湖时代便是统一盛世,而没有了他,便是乱世……不守规矩不讲武德的老登们为了守着自己的江湖地位,不会对后辈太过于爱惜,要么就是江湖进入门阀割据的时代,此消彼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称王称霸……到最后,行走江湖都要看门派和姓氏,草根之人会被继续压榨。
极端案例就好比狂枭陆水虎,他就是混漕帮的,出生时间就在两三百年后。
酒席过后。
众人道别后,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白榆散去了一身酒气,和凰栖云并肩行走散步。
“你现在算是清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凤凰台?”
“你很期盼着我现在就回去么?”凰栖云问。
“那倒也不是。”白榆摇头:“只是按照你的性子,此时应该回去直接对着凰烟霞一通冷嘲热讽才对。”
“不错,你很了解我。”凰栖云晃了晃手中的一封信:“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等送到凤凰台的时候,想必官府已经把血衣案的真相公布天下了。”
“果真是得势不饶人。”白榆唏嘘道:“唯小人与女子难惹也。”
凰栖云站在小桥上看着下方流水潺潺,问:“接下来你想去哪?”
“并未想好。”白榆凭栏眺望远方:“大夏很大,却也不是那么宽广无垠,风景看多了,却也千篇一律觉得无趣,若是说有什么看不腻的,便是清风明月……还有卿了。”
温柔一笑,不说迷倒万千少女,至少在这个时代通杀九成男女老少没什么问题。
可这次凰栖云不上套了,没有面红耳赤,而是微微挑了挑眉毛:“整天花言巧语,你很会骗姑娘的欢心啊。”
“天地良心,往前推五百年,我这话也只对你一个人说过。”白榆心想不是为了攻略你,我也不想说什么土味情话啊。
凰栖云低声问:“你真心喜欢我?”
“不喜欢。”白榆摇头否认。
突然的否认让凰栖云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她抬起眸子迎上青年略带几分戏谑的目光和上扬的嘴角。
明摆着是骗人。
“你……”凰栖云抿着嘴唇:“混蛋,骗人。”
“有些话是谎言,一听就知道。”白榆扶着栏杆:“非要追问,只会显得我很失败。”
凰栖云走到小桥的另一边,背对着白榆,两人隔着一步远,她低声念着,就像是自言自语:“我哪里值得你喜欢了?”
“你这句话我听不懂。”
白榆认真道:“值得的人我未必会喜欢;但我喜欢的人一定值得。”
“因为价值观是我来判断的,我喜欢你,甚至和你无关。”
扑通扑通……
控制不住的心跳声在加快。
凰栖云轻轻按着心口,继而轻哼一声:“我看书上,也听师姐们说过,男人嘴上说喜欢女子,不过都是馋她们的身子,你可没对我少动手动脚,莫不是看上的只是我的身体?”
白榆微微一愣。
“怎么,被戳破了心思不敢说话了?”
“倒也不是。”白榆奇怪道:“我最多只是牵牵手,摸摸脸蛋,这算很严重么?”
“这已经算是轻薄了。”凰栖云回忆起之前的事便脸颊发烫。
“算吗?”
“不算吗?”
“好吧,那就算吧。”白榆也不纠结,直接坦白:“就算我是真的那样的人……那又如何?我既爱你容颜美丽,又怎么会嘴上装作四大皆空?”
“你承认了便好。”凰栖云蓦然回过身:“今晚来我房间。”
白榆:“?”
“我欠你诸多,或许根本还不清,但仅仅是这些要求,我,我可以满足你……正巧,我个人也……也对这些事有些好奇;不论发生什么,都是自愿,不用你负责。”
凰栖云本以为自己可以很坦然的把这些话说完,但话到嘴边还是不由得变得磕磕绊绊结结巴巴。
这些话已经是说的极为大胆了。
五百年前的时代,文化背景上可做不到现代人那么的开放,个人贞洁绝非小事。
通常意义上说,愿意婚前交付身体,通常就意味着一往情深和私定终身的关系。
但看凰栖云这一咬牙的冲动表情,白榆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攻略成功了,恰恰相反……这是个危险信号!
经常的朋友们都知道,如果有一位恋人未满的姑娘在面临巨大抉择之时,忽然忘记了一切,拉着主人公共度良宵春风一度,那么十之八九,等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对方就已经不在了。
或许会有些人选择‘睡了再说,大不了一宿不闭眼’……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悬崖勒鸡。
虽然可以先上车后补票,但恋人未满就先一步cg,往往意味着……现阶段的攻略失败。
白榆并不难猜到凰栖云的想法。
她是觉得自己已经没办法回报什么了,却也不情愿就这么老老实实的被白榆攻略带回去变成小娇妻,更不情愿彻底放下自己同过去的恩怨,因而陷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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