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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同归于尽(第2页/共2页)

为一个“特工”,绝对不只拥有这些常见的自卫武器,像匕首手枪将刀、剑等白刃武器与枪械结合起来,取冷、热-兵器所长,既能劈砍和刺戳,又能射击。它也是最古老的异形枪,也是最为厉害的。早在燧发枪时代就有人把短枪安设在刀、剑上,以弥补当时前装枪装弹缓慢的缺点。作为白刃格斗的辅助兵器使用,而大多数则短小精致,主要作为防身武器,以达到出敌不意的使用效果。

亦或是钢笔手枪,因具有体积小巧、加工方便等优点,曾被广泛使用。钢笔手枪的十字架的上、下两部分分别是机匣和枪管,左、右两部分则用来容纳火药瓶、铅丸和火帽,枪管的堵头同时又是用来压紧铅丸和火药的通条。

或者”原理的手电筒枪,可以用来实际照明,尾端是能够放置一发20号霰弹的枪管。如今最常出现在公众视线中的伪装枪当属公文包枪,使用者多数是承担首-脑政-要安保任务的保镖和警卫人员。这类枪实际上是将普通的小型冲锋枪或手枪固定在硬壳公文包内,枪口对准包身一侧预设的开口,发射机构一般设置在提把等处,并可以与扳机联动,一旦发生情况可以马上射击。

这些武器虽然都使用的是极小口径的子弹或是弹射物,“孤狼”自信自己现在被强化过的表层皮肤防护力,加上强大的自我恢复能力,完全可以无视这种攻击,但作为刀尖上舔血的人,“孤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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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轻视是一切反杀最基础的要素之一,毕竟他可没有测试过自己的眼睛、耳内、鼻腔这些非常脆弱的部位的防弹能力,要是被杜锦逮到机会来一下,真的让自己屈辱的死在这里,那他恐怕死也不能瞑目。

想到这些隐患,加上“孤狼”自己错误估计的杜锦的状态,他便侧头对着杜锦压低声音,然后用无比凶狠和充满威胁性的语气说道:

“小子,你可不要想着耍花招,如果你有任何轻举妄动,我会让你的亲人和你的那个小情人都残酷的死在你面前,奥不到时恐怕是死在你的坟墓前,对了你的那个小情人她叫司卿是吧?如果你现在乖乖的,我会先让你死,然后再把她抓来凌辱致死,但如果你做了不该做的尝试,我会让你在死之前,亲眼看到他被我蹂躏到死你的父母,到时也会死在你愚昧和所谓的忠诚下,与国作对,这便是你的下场”

“孤狼”再往后的话,杜锦已经没有再听了,他只知道如果自己不活下去,并且逮捕还是杀死眼前的这个国特工,自己的父母、司卿都会死在他手中,而且明显是自己的父母被伤害的几率更高,毕竟司卿还有军方的保护,但杜锦清楚自己的父母根本没有这种待遇,他父亲虽然是退伍军人,但面对这种穷凶极恶的特工,自保都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又怎么能同时保护自己的母亲呢?

何况司卿之前就被暗杀过一次,虽然杜锦可能有些“妄自菲薄”,但如果当时没有他,恐怕那些杀手真的会得手,即便现在加强了司卿身边的安保,但遇到“孤狼”这种被血印强化过的变种人,其中的风险可不是一般的大,而且,国的“神启计划”不可能只有一支基因强化剂。

想到这些,杜锦心中的绝望瞬间被无边的担忧和急切所替代,他自己并不是多怕死,但要是拖上自己的父母和爱人,那么他即便要拼着同归于尽的念头,也要把“孤狼”留下这里,不然他担心的那些事成为现实,否则他即便真的会死去,也会抱着无边的遗憾和痛苦离开。

此时杜锦的心中涌起了仿佛可以肉搏尸变体的勇气和力量,他目光带着凶狠和血性看着“孤狼”,杜锦并没有像“孤狼”担忧的那样携带什么微型枪械或是武器,而且就算杜锦带了,他的惯用手左手的手腕已经被折断,也无法使用来击杀或者击伤“孤狼”。

略微思索了片刻,杜锦直接一低头生生咬住“孤狼”裸露在外那部分的脖颈,仿佛要拼尽全身力气一样死死的咬住,想要破开“孤狼”那可以无视低速小口径子弹的皮肤,让他付出伤害自己和威胁自己所爱之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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