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伴随着老鼠的声音,要说是巧合,那也实在是太巧了。
“虽然我们不知原理,但目前就仅有这么一个合适的位置。
“排除掉一切不可能剩下的哪怕再不可能也是事实。”
两人闻言思索着一会儿。
黑人警察道:“这应该就是目前能够拿出来的相对最为合理的猜测了。
“没有其它的解释的情况下暂时也只能按这个来。”
老约翰道:“我们暂时就先这么的假设,凶手就这么做了案,但做完了案还需要离开,凶手怎么离开的?怎么带着尸体离开的?
“一个人的尸体,这么大的块头,这可不是一般的包裹,是很容易引起注意力的东西。
“只要被一个人看见,一时就不会忘,谁能保证当时就没有一个人。
“当时那个时间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是对于那个游民聚集的城中村而言还是有着很多人没睡的。
“根据我们在案发后进行的盘问调查,没有任何人有着记忆。”
黑人警察撑着肘,摸着下巴,“离开的话,直接毁尸灭迹,剁碎了冲马桶…嗯,这个动静太大…或者将尸体从窗子放下去,还是动静太大…”
“或者趁乱走…”
张灵均道:“凶手完成了谋杀之后并不立刻离开,而是在凶案现场等着,等凶案被人发现,一帮人闯进来,引发了惊慌之后,这才悄无声息的融入到人群之中顺便离去。
“尸体是人的尸体,虽然体积很大,但与其他人,其他被动静吸引跑来看热闹的看客没什么差别,因此完全可以将之装成一个看到现场后缩在怀里的胆小女朋友。
“当时那个场景,虽然我们不在现场,没有监控,但完全能够想到是怎么个样子,一帮人打开门,迎面看到的就是满屋子的血液画作的诡异数字,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
“这般情况下,没有人会注意身边会多出一个两个人来。
“隐身在人群中最好的方法就是是个人,用之前的话来解释就是,为了防止引起注意,先将自身先一步的隐藏在所有人不会注意的记忆中。
“比起那个弹珠声,这才是侦探小说中真正的经典手法,经久不衰,反其道而行之。”
黑人警察道:“提前藏在床底下的凶手,利用老鼠故布疑阵,然后趁乱离开…这个猜测称不上是严谨,还有很多漏洞,但也算是有了一个能够解释大多数情况的思路,可以让人对于整个案子有一个轮廓。”
老约翰道:“这还只是一个大体上的猜测,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得到解答,凶手为什么要一直藏在床下?然后等关灯之后再下杀手?
“当时那个房间死死的锁着,关没关灯有什么区别,非要说担心被阮星发现叫出声,
“阮星被杀之后,被弄晕之后,为什么还不开灯?这会儿已经不怕任何人发现了。
“同时在作案的时候为什么一丁点动静都不发出,如此变态般的小心,凶手难道还知道现场有着监控录音?要是这样,他直接从源头上处理了不就行了,那样连一点信息都不会泄露,何必如此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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