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本名刘小青,因为阿姐叫刘青,所以叫着叫着就变成了刘二。
小时候,刘二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阿姐一起,去地里看阿爹阿母农忙。
阿姐会唱山歌,每次起个头,各家的田地里就会跟着接上。
“棉花哟那个白——”
“稻子哟那个黄——”
“高粱熟透喽红脸膛——”
“大豆哟那個圆——”
“谷穗哟那个长——”
“玉米甩缨喽结长棒……”
一开始,刘二觉得这些人真不害臊,唱那么难听也好意思接阿姐的歌。
后来他发现,自己才是唱得最难听的那个。
只要一开口,后面的人就唱不下去了,全都得笑趴下。
就是这么简简单单,偶尔还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刘二过得很满足。
直到十二岁那年。
恶霸喝醉了酒,闯进家里就对阿母和阿姐动手动脚。
阿爹抄起镰刀想要驱赶,却反被砍掉了膝盖。
跟很多发生过这种事的家庭一样,刘家求告无门,反被城门费和药费拖得摇摇欲坠。
某个夜里,阿爹以手作足,一路爬进了河沟。
刘家的天就这么塌了一半。
阿母一病不起,半年后,天又塌了一半儿。
从那之后,刘二就再没听过阿姐唱歌。
虽然还是会笑,但那双眼睛里,有一种刘二很陌生的东西。
仇恨。
阿姐去了城里,说是给大户人家当丫鬟。
刘二的生活一下子就滋润了起来。
米面粮油,再也没有短缺过。
等他长到十六岁,城里突然来了人接他,给他安排了住处,还给了他一份很体面很威风的工作——衙役。
刘二本以为这会是新的人生。
然而,就在他当值的第一天,衙门里送来两具尸体,据说是私通的狗男女,被主家当场打死。
两人的死状都很凄惨,唯一不同的是,女尸带着浅浅的笑,一如当年。
此后,再没有人记得刘小青这个名字。
刘二收回思绪,眼神变得决绝而凌厉。
“如果……”
“如果当年是许大人当官,就没有那些事了吧?”
“这种官,最好当一万年。”
刘二不知道他们这些人能不能杀死反贼,但他知道,一旦反贼真的被杀,许崇绝对要担很大的责任。
就算不被砍头,官帽也要被摘掉。
而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他能接受的。
所以。
在斗笠人影刚刚出现的时候,刘二直接扳动了弩机,同时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嘶吼。
“动手!!!”
咻!
咻!
咻……
三十支弩箭从四面八方射向那个斗笠人,同时伴随的还有石灰、迷药扑簌簌笼罩而下。
这些第一线的衙役们为了活命,本就绷紧了精神,卯着一股劲儿势必要杀死反贼。
听到动手的号令,哪还管得上发令人是谁,直接就跟着开干了。
其中,老李是最积极的。
那些石灰和迷药就是他弄来的。
此外,他还亲自动手,将每一把刀每一只箭,都淬上了粪水。
而他本人,更是在动手第一时间就窜了出去。
“——杀!!!”
脚步声从四面八方骤然而起,仅仅只比老李慢了半拍。
电光火石之间。
斗笠人的身影瞬间模糊,高速的动作带出残影,一连串当当当之下,那些射来的弩箭被击落大半。
这时,老李的刀才堪堪下坠。
一只脚后发先至,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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