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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爱与科学(第2页/共2页)

是不可能的,父亲的强大仅限于他的头脑,过往那些养尊处优的日子使得莫里斯并不比一个胖女人更有力气。

“走吧,我们回家。”

莫里斯这么说着,带头离开了墓园。

借着夜色掩护,两人回到了他口中那个名为‘家’的地方,一个破旧的小农场。莫里斯花了一笔小钱租下了这里当做临时落脚点,当然他也完全可以把农场主人杀死然后霸占这里,但那样太冒险了,在经过了几场战斗之后,现如今他必须蛰伏起来。

莫里斯打开了农场的仓库,然后伸手打了个响指,一缕蓝色火苗浮现在他的食指上方,照亮了方圆几步内的空间。

这一手看起来很像魔法,但雷恩知道仅仅是看起来很像而已,高傲的父亲看不起任何使用魔法的法师或者使用圣能的神职人员,他总说那些不过是虚伪的把戏。硬要说的话,父亲对于混沌魔法更有兴趣,但是作为一名人类,实在没有太多机会去接触几乎是专属魔族的混沌力量。

是的,莫里斯食指上燃烧的火焰并非是魔法或圣能的产物,而是来自于科学的力量。他可以通过事先沾在手指上的特殊粉末制造出一种冷火,它持久却温柔,不必担心像真正的火焰那样灼烧到肉体。而这只不过是莫里斯众多发明之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种罢了。

随着两人走进仓库深处,一个巨大的阴影出现在雷恩眼前,在幽蓝的光芒中,那个黑影展现出了真正的形态。

一个畸形的、充斥着血丝与烂肉的巨人,如果站起来至少有十二尺那么高,此时他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坐在地上。巨人的双眼炯炯发光,但那不是正常的来自生命的灵光,而是吸能石发出的寒光。

是的,这才是炼金术师莫里斯最为得意的作品:血肉巨人弗兰克。

雷恩很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有许多手段可以召唤出强大的战斗伙伴,但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缺点,以邪术师召唤的恶魔来说,这种来自异界的生物不光肉身强悍无比,同时还具备许多可怕的类魔法能力,一只足够强大的恶魔就能轻易屠灭整座城市。

但与力量成反比的是恶魔那少得可怜的服从性,邪术师必须下达逻辑非常清晰的命令才行,如果只是一句“全干掉”或者“全部杀死”,那么狡诈的恶魔会毫不犹豫把召唤自己的那个家伙一起消灭。事实上就算你给出的命令非常清楚,比如“去吧!杀死除了我以外的人!”,即使如此,恶魔渴望杀戮的本能很多时候也会占据上风,如果在解决掉其他生命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那么此时就只好对召唤者出手了。

另外一些召唤物,比如法师所召唤的各种元素生物、亡灵祭祀的僵尸或者幽灵、神职人员的神之分身,也都有着战斗力不佳或者不够持久等各种各样的缺点。

但血肉巨人弗兰克不一样,虽然它是被制造出来而不是被召唤出来的,但仅以‘为主人战斗’这一条来说,弗兰克是绝对完美的战斗伙伴。它足够强大,原本属于人类的肉体被父亲用特殊的炼金术改造之后,会变的比钢铁还坚硬,一拳就可以锤扁城楼上挂的大铜钟,几乎没有生命能够在这样的攻击中存活下来。

一般来说‘巨大’和‘灵活’是成反比的,而父亲用尽所有学识制造的弗兰克不仅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巨大的力量,它同时还有着无与伦比的灵活度。雷恩见识过这个大家伙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轻松躲过那名猎魔人发射的‘帝诺斯之矛’(当然如果是普通的长矛投掷或者弩箭之类的攻击,那么连躲都不用躲)。

另外,由于弗兰克的脑子只是摆设,作为血肉集合体它也没有灵魂,所以它不懂得恐惧、痛苦、怜悯等等情绪,绝对忠诚于父亲,只要接收了命令,哪怕那命令是让它打爆自己的卵蛋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卵蛋对于弗兰克其实是毫无作用的,雷恩曾经指出过这一点,但父亲还是给它留下了,‘怎么说外表也是一个男人,我可不希望万一它的裤子在战斗里被损坏会露出光溜溜的下体,那可太没有尊严了,而且会使我们的敌人笑掉大牙’,父亲如是说)。

综合来讲,弗兰克是完美的造物,它不会背叛,足够强大,而且不会死去、不会消逝,裹上帽子和足够宽大的外衣之后,它甚至能够伪装成一个身材特别高大的人类(只是需要大量香粉来掩盖尸臭),搭配上吸能石做的眼睛,也不需要后续再配制大量的炼金合剂补充能量,除开需要尸体作为零件补充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缺点。

“哦……”

雷恩把肩膀上扛着的麻袋撂在地上,看着眼前的怪物,发出了一声不适的呻吟。

弗兰克有点像是他前世所看电影里的那个‘科学怪人’,但那只是科幻电影,而且里面的怪物虽然可怕但仍有一丝人性。至于面前的这家伙,除了形态像人类以及原材料是人类之外,就没有任何一点能跟人扯上关系的地方了,它比科学怪人更强大、更恐怖、也更变态。

在制造之初,父亲曾由于缺少材料而将制造工作停滞了很久。需要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大量珍稀的炼金合剂,不过这种东西对于曾经是东部城邦炼金术协会会长的莫里斯来说不算什么,最让他难办的是主体材料——人类的尸体。

那个时候,莫里斯明面上依然是生活在帝国与教廷治理下的良民,他不可能去杀人而获得尸体,那样的话治安官与警卫随时可能敲响他的大门——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连门都不敲,直接破门而入将他逮捕。

于是在半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莫里斯严肃地对雷恩这么说道:“我已经想通了,儿子,既然我们注定要走上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舍弃一些道德上的东西。你知道,城市公墓里有不少刚下葬不久的尸体,我们今晚去偷一具回来——没错,我们早就该这样做了。”

“可是,父亲,偷盗尸体虽然不比杀人,却仍是极为重大的罪行,如果我们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哦,不会的,我在今天早些时候去给你母亲扫了一次墓,然后给她留下了两瓶极品美酒。守墓人老汤姆可不会在乎那是不是给死人的贡品,那个老酒鬼一定会拿走自己喝的,而我已经在里面下了安眠药剂,只要一口就足够他睡到后天早晨。”

“可是父亲……制造血肉巨人难道一定要用人类的尸体吗?我是说,城市里有很多动物,猫狗之类的,当然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也可以去买老虎或者狮子,只要价格合适,那些马戏团一定愿意出售的。我认为老虎就不错,想想看,一只巨大的不死老虎,威慑力十足啊。”

“第一,血肉巨人之所以叫做血肉巨人,就是因为他是用人类制造的而不是用其他什么东西,否则的话就应该叫血肉巨兽了。第二,人类的形体是最适合战斗的,不管攻击还是躲闪都是最优形态。”

“可是父亲……”

“好了,不要再可是了。”

莫里斯毅然决然地打断了儿子的话:“就是这样,不能再拖了,我必须尽快完成我的作品,然后用它为沙恩娜复仇,为你的母亲复仇。”

听到这里,雷恩沉默了。

纵然他有千般不愿,却也无法再说什么。

沙恩娜,我的母亲,我爱您。或许不如父亲那样爱的疯狂,但我依然非常的想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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