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一丝灰尘。
又总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整个人看上去斯文干净内敛。
刚搬来这里的第一天她就认识了程俊,他热心的帮她搬东西,又替她修好了浴室坏掉的淋浴头和客厅不亮的水晶吊灯。
她平常没什么朋友,程俊算一个,还有一个好朋友,裴灵儿,远在m国读书,想来和灵儿已经好几天没通电话了,再有就是她的忘年交陆奶奶。
“程大哥,你也刚下班啊?”温鑫笑着走近程俊。
程俊今年二十八比她大四岁,又总是很照顾她,温鑫就一直称呼他程大哥。
程俊看见温鑫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哦,是啊这么巧,怎么又抱着西瓜,晚上又不吃饭了?”
他很顺手的接过温鑫怀里的西瓜替她拿着。
温鑫想拒绝还没开口,程俊已经快走两步摁开了电梯。
“想什么呢?快进来。”程俊站在电梯里,一手抱着西瓜,一手摁着电梯催促。
“来了。”温鑫快走两步也进了电梯。
他们都住6楼,程俊就住在她的出租屋对面。
“上次客户送的牛排还有些,我一会儿做好了给你送去。”
程俊低头看着站在他身边的温鑫,今天她看上去有些不一样。
如果他没记错,她昨天出门时,穿的不是这条小白裙,他忽然眉头紧锁,伸手推了推眼镜,不愿再想。
“不用程大哥,你留着吃就好,我已经有晚餐了。”
温鑫眉眼带笑,俏皮地拍了下自己的西瓜,顺势从他手里接回来。
她知道程俊是关心她,可她不能仗着他对自己的关心,就蹭吃蹭喝的。
虽说他每次帮了她或给她送吃的,她也都会予以相应的回礼。
“不要因为想偷懒就不好好吃饭,时间长了对胃可不好。”
程俊像大人说教小朋友一样,说罢还要在她头顶轻拍一记。
不过温鑫躲得快,又刚好电梯门打开,她就小跑着下了电梯。
程俊摇摇头,笑着看她逃跑,做出一副无奈的模样。m.
只是不一会儿,温鑫抱着西瓜,吃的正尽兴的时候,程俊还是端着刚做好的两份牛排,敲响了她的房门。
之前她也会觉得,程俊这种热情让她很有负担,但一想到这儿,她就又觉得自己像个白眼狼,很过分。
她想,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如程俊这样关心过她,她不是很适应。
灵儿曾经提醒过她,程俊对她这么好,会不会是喜欢她,但很快她就打消了疑虑。
程俊有女朋友,他给她看过照片,很漂亮又很优秀,和他一样都是心理学医生,这几年一直都在国外进修。
而他也说过,温鑫长得很像他已故的妹妹,所以总是忍不住想关心她。
“你昨天怎么没回来?”
程俊将自己的牛排切好,自然的与温鑫没切的那份交换。
“哦,我昨天回家住了!”温鑫征楞了一下,随口道。
“怎么?你妈又逼着你相亲啊!”
“是啊,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温鑫想起这事就一个头两个大,她一天不嫁入豪门,她妈就一天不会放她消停。
想到明天中午的相亲,她饭都吃不下去了。
“虽说女大当嫁,但这是你自己的事,你妈这样逼你确实是她做的不对。”
程俊推了下眼镜,将一块还带有血丝的牛肉放进嘴里咀嚼。
“是吧!可我又没有办法,从小我就不敢反抗她,都已经习惯了。”
温鑫用叉子一下下地戳着牛排,回答的漫不经心。
而脑中的思绪,早就像脱了僵的野马,直奔昨夜的记忆,银虫上脑,她的脸不自觉绛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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