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泾阳城里,也有不少人想看他的笑话。
“我这就安排人随行。”一直护佑在李承乾门外的刘三急忙说道。
李承乾摆了摆手,道:“不急,吃过早饭再出去。”
说着,就牵着长乐去吃早饭了。
而刘三也是立马去安排人准备随行的事宜。
吃过早饭,秋月捧着两件雪白的披风走了过来给李承乾和长乐披上。
现如今,手套已经是人手一双,披风倒是还差几件,倒不是皮毛不够,而是制作这玩意儿,也费时。
而在一边,刘三几人已经准备就绪,就等着李承乾出门了。
“今天都把手套戴上吧。”李承乾随意说道,“大雪天的,没双手套手都哆嗦。”
之前李承乾是不允许他们戴着这东西出门的,毕竟当时杨林他们还没准备好,但今天不必了,想必过了今天,这东西终将会在大唐掀起一股风潮。
至于说他为什么把价格定那么高,其实也简单。
毕竟这本身就是赚有钱人的东西,就没必要给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添堵了,索性就直接断了他们的念想。
有钱的不会在乎那仨瓜两枣,没钱的,买不起就是买不起。
很残酷,但也很现实。
听李承乾这么一双,刘三当即就从腰间将手套取了下来,三下两除二的就套在了手上。
还别说,自从有了这个东西,最享受的就是他们这些家伙了。
大雪天的骑马,要是没这东西,手都捏不紧缰绳。
来到街上的时候,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别说是下雪,就是天上下刀子,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
“走,去崔家粮铺看看。”李承乾随口说了一句。
今天出门本就没事,只是小家伙憋坏了,带她出来放放风。
刘三闻言,当即让人在前面带路,自己则是落着一个身位在李承乾耳旁说道:“最近崔家声势很大,这老百姓都快把他们捧上天了。我们出来经常能碰到崔家的人在街上闲逛,什么事也不干,就像是专门出来听那些老百姓吹捧他们的。”
“正常。”李承乾笑道,“如果换做我,想必也乐意如此。”
这是人之常情,和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是,他们是不是忘了,老百姓能把他们捧上神坛,但能把他们拉下神坛的也是这些老百姓!
一路上,长乐东张西望,倒是没吵着要买什么,就是到处看看。
而就在快要到崔家粮铺的时候,崔浩等人迎面走了过来。
“许久不见公子,老夫还以为公子已经离去。”崔浩神态中,颇有几分自傲的神色。
这几天,他其实都有出门,来得最多的就是崔家粮铺。
每当他来到崔家粮铺,听到那些老百姓对崔家感恩戴德的时候,他就难免会想起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没想到今天碰到了,自然是要上前显摆一番。
毕竟当初李承乾一句风可进,雨可进,皇子不可进,让他迷茫了许久。
“崔老先生可是明知故问。”李承乾知道对方是在炫耀,倒也不介意,没谁会在意一个注定的失败者跟他炫耀。
崔浩显然不知道李承乾怎么想的,还以为自己的话让对方恼怒了,又笑着说道:“公子之才,当世罕见。但事不可为时,何不退一步难说不是天高海阔。彼时再待时机,乘风破浪,倒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他话刚说完,一阵北风吹来,李承乾伸出手感受了一下,这才说道:“巧了,还真起风了,就是不知这风能不能带小子乘风破浪?
不过不管这风能不能带小子乘风破浪,但崔老先生还是早些回去的好。
凛凛寒风,小子年少体壮倒是无奈,崔老先生一把年纪了,怕是经受不起吧?”
说完,李承乾也不再搭理他,径直离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