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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章 去清风镇(第2页/共2页)

大嫂见叶琛陷入沉思,以为他是动了心思,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薄纸,递了过来,“大兄弟,这是清风书院的邀请函,我家狗儿就在里面读书嘞,你要是去读书,我家狗儿可以减免半个月的学费。”

叶琛:“……”

我说您老人家怎么这么热情,原来有这么朴实无华的拉新姿势。

叶琛隐隐约约记得,温华那小子好像就在隔壁镇的清风书院读书。

心中好奇,便接过邀请函,开口问道:“大嫂,从这里去清风镇要多久?”

那大嫂一听,顿时脸上笑出了花,“这大兄弟一看就是聪明人,听劝,这清风镇离着咱们镇不远,走路也就半个多时辰。记得若是报名,拿着我给的邀请函,可以便宜五十文钱呢。”

叶琛谢过老板,拿出铜钱付了饭钱,然后带着俩儿子,直奔清风镇。

兴许是中午水喝得多了,大壮走起路来,竟然有些摇摇晃晃的,老三手里提着钢棒,左右侦查,搞得叶琛觉得自己要是再弄匹白马,都可以当王子,不对,都可以当和尚了。

不过吃饱喝足,还是有好处的。

虽然没坐车,也很快便抵达了清风镇。

只是看了一眼,叶琛就感觉到了清风镇和朐临镇的区别。

人家镇上的人口密度比他们那里强太多了,而且他们这里的河并未干涸,上面有小船来回运输货物,估计码头的人应该不少。

俩娃左顾右盼,感觉一双招子都不够用了。

第一次见到那么繁华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感觉很好奇。

叶琛带着儿子穿梭在街头之上,他习惯性的先看粮食铺子,招牌上的价格并不便宜,粟米又涨了大概十二文钱,排队买粮食的人很多。

至于白面和粳米没有摆出来卖,估计小老百姓也吃不起。

叶琛一扭头,就见粮食店不远处,各种头上插标的。

有卖身葬父的的孩子,年纪看起来跟三壮差不多。

有父母活不下去,准备卖女儿的,那小闺女看起来,七八岁的年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不过洗的很干净,身子饿的跟火柴棍似得,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脸恐惧的看着过往的人群。

最让叶琛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卖身救夫的。

那姑娘看起来,十八九岁,穿着大红嫁衣,手里举着个牌子,虽然看不明白具体写的啥,但是大体意思叶琛还是能猜到,只要花一两银子,就能将她娶走。

他那病重的夫君,躺在门板上,面色发青,奄奄一息。

叶琛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这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封建社会,一场自然灾害便要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手里的银钱可以一口气买个人回去呢。

可是买回去又有什么用?

先不说自己养不养得活,就说周围起码有十几户人家都需要人救。

自己救得过来吗?

灾情越来越严重,到时候卖儿卖女卖媳妇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三壮紧紧的跟着大壮,小声说道:“大哥,我能干活!你跟爹说说,万一咱们家再落魄了,别卖我!”

叶琛瞪了一眼三壮,带着两个儿子继续往前走。

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前面就是清风镇赫赫有名的清风书院。

这个书院可了不得,据说是官府和举人老爷联名创办的,请的先生最少都是秀才。

附近镇上的孩子,但凡是有希望科举的,基本上都在这里读书。

这也是叶琛来这里的原因。

这群不经世事的孩子们,手里有钱,娇生惯养,而且他们不食人间疾苦,舍得花。

当初上学的时候,自己那些同学,就没少浪费父母的血汗钱。

就自己宿舍的舍友,家里的老父亲每天辛苦搬砖,他照样每天小烧烤吃着,舔狗当着,日子潇洒的不行。

隔三差五的还给家里打电话,要换手机,超薄的。

叶琛往前看了两眼,果不其然,抱着自己同样想法的人很多。

就在学院门口,不少小摊正在张罗着。

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书册画报的,还有抱着佛像,宣扬佛教的。

叶琛将小摊支了起来,立刻有老板好心过来提醒,“大兄弟,这吃食在清风书院门口可不好卖,人家里面有食堂,饭菜做的好吃着呢。”

“谢谢提醒!”叶琛笑着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大壮那张憨厚的脸非常管用,走到不远处,一口一个大姐,将一个女老板逗得咯咯直笑,顺手借来一张桌子。

叶琛赶忙将没卖完的货品拿出来。

刚摆完摊没多久,书院里就传来了钟声。

钟声响起,周围的商贩立刻神采奕奕,露出了猎杀的气息。

没过多久,便有不少学生成群的从书院里走出来。

他们穿着统一的蓝色学院制服,看起来,忍不住让人羡慕。

风流倜傥少年郎。

叶琛带着两个儿子开启了吆喝模式。

“加了冰碎的冰雪冷元子,吃一口神清气爽咧。”

“提神醒脑,放松心神,保你连中三元咧。”

“我靠!”周围一群小贩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可是学院,他们在这做生意,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这一家子竟然大大方方吆喝起来。

而且,人家学生们一个个都心高气傲的,最嫌弃市侩气,他们这样会招人烦。

不少人默默的看着叶琛,心想这汉子愚蠢不是一星半点,估计以后见不到他了。

就在不少人看热闹的时候,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竟然真的有几个学生听了叶琛的话,好奇的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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