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易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刚想说不客气,一旁的王娇娇打趣道。
“你跟他不用客气,毕竟他是你名义上的未婚夫。”
这话一出,我顿时觉得很是尴尬,钱兰兰却是面色不变的向我道歉。
“易先生,对不起,这份婚约是我父亲为我定的,当时我还年幼,做不了主……”
她看了一眼王娇娇,又看了一眼苏晴晴,继续道。
“易先生身边已有红颜知己,如果可以的话,还请易先生出面,退掉这份婚约,因为我……”
说到这,我在钱兰兰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少女的羞涩,这和她之前给我的知性女总裁的感觉,很是不同。
“易先生可能也听说了,我喜欢女人,而且……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话音刚落,有人推门而入。
“兰姐,你没事吧!”
我定睛一看,闯进来的,是一个身穿jk服,扎着马尾辫的靓丽小女生,她和苏晴晴的年纪差不多,长得也极为漂亮,和我这三位未婚妻可以说是各有千秋。
尤其是她那吹弹可破的小脸蛋,像是从二次元里走出的女主角。
钱兰兰有些意外的问道。
“芳芳,你怎么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我愣了一下,芳芳?莫非她就是钱兰兰的绯闻女友周芳芳?
不仅如此……她也是我的未婚妻之一。
“我听说你差点从工地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可把我吓坏了,我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我就打电话给你的秘书,她说你人在公司,我就赶紧跑过来了。”
她上下打量着钱兰兰,眼神里满是关切。
“你没受伤吧?”
钱兰兰微笑着说道。
“多亏了易先生出手相救,我没事。”
周芳芳松了口气。
“你没事就好。”
随后,她扭头看向我和王娇娇、苏晴晴三人,最终眼神落在我的身上。
周芳芳走到我的面前,开口道。
“易先生,谢谢你……”话说到一半,她突然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喃喃道,“易?你该不会是易小天吧?!”
我有些尴尬的回答。
“对,我是易小天。”
听到我的回答,周芳芳的眼神立马就变了,从感激变成了警惕。
她退到钱兰兰的身边,抱住钱兰兰的胳膊,一副生怕我会抢走钱兰兰的表情。
周芳芳质问我。
“你怎么会跟兰姐在一起?”
说完,她又对钱兰兰说。
“兰姐,你小心点,说不定今天这事,就是他安排的英雄救美的烂俗戏码呢!”
钱兰兰微微蹙眉,训斥道。
“不许胡说!”
周芳芳委屈的说道。
“我就是怕你被骗嘛!哪个正经人有八个未婚妻啊!”
钱兰兰继续训斥道。
“不许胡闹,你现在给我回家。”
她不给周芳芳再次开口的机会,直接把她推出了办公室。
过了片刻,钱兰兰回来了,她向我鞠躬道歉。
“易先生,芳芳年纪小,还是小孩脾气,还请你不要见怪。”
我还真没生气,换做任何一个人,听说有个男人有八个未婚妻,只会生出两种想法。
第一种,卧槽,这人牛逼!
第二种,海王!大渣男!
更何况,周芳芳还是当事人,在现在这个可以自由恋爱的年代,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对娃娃亲这种事反感,当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没关系,我没生气。”
钱兰兰补充道。
“相信易先生也看到了,我和芳芳是情侣关系,所以……”
我没有为难钱兰兰,主动承诺道。
“其实上次见到令尊,我就提过退回婚约的事情,改日我定会登门拜访,再与令尊商量此事。”
钱兰兰感激道。
“谢谢你!”
私人的事情先放到一边,把那个养鬼的阴人抓住才是当务之急。
钱兰兰给我办了一张工作证,有这张证,我就可以自由的出入工地了。
她还向我承诺,事成之后,一定会给丰厚的报酬。
王娇娇开车再次把我送到工地,她和苏晴晴本想留下给我打打下手的,但被我拒绝了。
工地这环境,太阳晒,烟尘大,我可不想两人晒黑了跟我抱怨。
我爬上最高的一栋建筑,俯视整个工地。
我掏出提前准备好的纸笔,画下工地的地形简图,然后标记了几个点。
随后,我再次把蒲戒召唤了出来。
“你帮我瞧瞧,有什么遗漏吗?”
蒲戒看了一眼我画的图,询问道。
“你标点的,是你认为凶手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对!负责杀人的是鬼,它每次都会把谋杀伪装成意外,因此不能被其他人看到,这几个点都是视线死角,只要身边没人,就不会有人知道这里真正发生了什么。”
蒲戒啧啧称奇。
“别看你年纪不大,心思倒是缜密,只是经验欠缺了一些。”
说完,他拿起我的笔,又补充了三个点。
我仔细一看,这三个点确实也是伏击的好位置。
我忍不住感叹道。
“很多人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蒲戒鬼仙,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我的马屁拍的蒲戒很是舒服,他向我承诺道。
“你放心,有本仙帮忙,这次一定不会让那阴险的一人一鬼跑掉了!”
说完,他好奇的问我。
“我们总共标了八个点,只靠我们,可盯不过来,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我笑着回答。
“这还不简单,做陷阱!针对鬼的陷阱!”
我带着蒲戒来到一个标点处,我从地上随便捡起一块砖,然后飞速的画了一个符。
说来神奇,这符没入砖头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不仅没了踪影,甚至连气息也察觉不到。
我随手把砖往地上一扔,扭头问蒲戒。
“如果是你,你能发现这里藏着陷阱吗?”
蒲戒看着附近地面上散落的几十个一模一样的砖头,目瞪口呆的摇了摇头。
这一招,叫做隐符术,是一种可以把道符隐入物品中的小法术。
施了此法的物品,别说他人瞧不出来,只要不做记号,混在相同的物品里,我自己也找不出来。
有这样堪称完美的陷阱,我就不信那只鬼能躲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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