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军都准备好以后,约翰特地准备的教士们上场了。
从都柏林来的教士将十字架高高举起,镶嵌着宝石和黄金的十字架仿佛映证着上帝的荣光。而其他的教士们抬着圣像,或是其他仪仗用品,诵读着圣经。
他们从邓德拉姆的广场出发,在街道中游行。沿途的士兵们在见到这一幕之后,纷纷跪下,并且在胸口画着十字。
天主教庄重的仪式,教士们圣洁的外表,还有那空灵的诵经声,都给士兵们带来了无限的慰藉。
人们总是需要一个精神寄托的,而在这个时代,最好的寄托就是宗教。
从出生到死亡,天主教的仪式可以涵盖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受洗到死后下葬,天主教拥有一套完整的礼仪。这些东西虽然没法带来实质性的东西,但的确可以让人感到慰藉。
前世就对宗教颇感兴趣的约翰,此时也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着。
自己都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又怎么能不信点神鬼之类的东西呢?
“……战士们啊,主将会庇佑着你们,让你们的灵魂升入天堂……”
为首的教士用悠长的腔调念着经,约翰能勉强听清一点。这种仪式,说白了就是安慰剂。
在完成了战前的布道之后,教士们又给每一个士兵都发了一块小饼。除了一天的正餐之外,所有的士兵在投入战斗之前都会得到这么一块小饼。
按照教士们的说法,这是上帝的馈赠。
但实际上,这是约翰特意准备的。吃了这块小饼,可以支撑着战士们战斗的更久一些。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邓德拉姆城的大门缓缓升起。约翰的军队从城中鱼贯而出,并且在城墙下迅速列阵。
如此大规模的举动,让罗德里那边的领主们瞬间被惊动。
三块大营中纷纷涌出士兵,他们高举着带有爱尔兰特色的旗帜,其中混杂着一些来自诺曼家族的旗帜,那些人就是德库西麾下的诺曼骑士。
而在约翰的左手边,竖起的大旗让约翰有些惊讶。
“纪尧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托蒙德伯爵家族的旗帜。”约翰心底有些发寒地指着那面旗帜。
托蒙德伯爵多姆纳尔是爱尔兰人,但他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向亨利二世效忠,并且在爱尔兰委任要职。他的主要任务,就是镇守爱尔兰西南的芒斯特地区。
但是他现在居然和至高王罗德里站到了一起,让约翰感觉脊背发凉。
难怪自己当初收不到消息,原来是他也参加了叛乱。
至于约翰的右边,西米斯领主的大旗高高飘扬,约翰看着那面旗帜,就会想起凯曼的那张面孔。谁也不知道,一个英武雄壮的脸庞下,居然藏着一颗首鼠两端的贼子之心。
局势十分明了,约翰面对的敌人规模比自己更庞大,但是明显更杂乱一点。
“不要管那么多了,让全军前进。”约翰重新整理了一下心情,对着身边的号手下令。
号手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号嘴吹了上去。他的脸涨得通红,号声也被传向三军。代表着金雀花家族的王旗在中军竖起,比其他的所有家族旗帜都要高大、奢华。
红蓝相间的旗帜代表着英格兰的王权,代表着亨利二世几十年来殚精竭虑所营造的王室权威。
在英格兰,竖起这面大旗几乎可以直接让敌人闻风丧胆。但是在爱尔兰,许多年轻人已经忘记了十年前,亨利二世的大军是如何在这片土地上扬威耀武的了。
约翰要做的事,就是让他们重新记起英格兰的长弓,诺曼人的铁蹄,以及金雀花的威权。
“为了王国,万岁!国王陛下万岁!王子殿下万岁!”
位于右翼的骑士们高呼着,他们都是从英格兰本土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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