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两个罪名在主体和客观上确实存在相似之处,但是在‘为他人经营’与‘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这两个点上,容易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区分两个罪名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方轶递给周颖一杯茶水,微笑道。
眼前的实习律师将来有可能是自己的同事、同行,也有可能是自己的人脉,方
《律师本色》第538章 一束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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