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不知道官小,他媳妇本来就是个心比天高的主,立刻就对那纸醉金迷的生活产生了向往。
从南方旅游回来后不出一个月她便辞去了工作,准备去南方捞钱。邹开元苦劝未果,两人一个死命要留,一个豁了命的要走,邹开元知道媳妇这一去有可能肉包子打狗回不来了,结婚多年两人也没个孩子,便提出了离婚,两人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不久,邹开元认识了小区门口服装店的老板贺珍,贺珍人样子长得好,又有女人味,一下子就吸引力邹开元。
得知服装店老板贺珍与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后,邹开元心里活泛起来,经常过去挑衣服、买衣服,一来而去两人熟络起来。
一日邹开元去逛服装店(主要是去看贺珍),见贺珍脸色不好,哀声叹气的,一打听才知道服装店生意不好,她老公又帮不上忙,该交房租了,手里却没有钱,如果再借不到钱只能关门了。
邹开元一听机会来了,二话没说自愿借钱给她交房租,当日邹开元通过银行给贺珍转了六万元。贺珍给他出具了一张六万元的借条。
这次借款后,贺珍觉得邹开元这个人不错,有正式工作,又很仗义,两人的关系慢慢的有了微妙的变化。
后来贺珍与她丈夫的关系恶化,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如此一来贺珍更加大胆的与邹开元交往起来。
此后,贺珍又陆续向邹开元借了五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邹开元喜欢她,想发展两人的关系,便没有要求她出具借条。
邹开元的好爽和大方让贺珍心中喜欢,同时也开始不安起来。前后加在一起,贺珍共欠邹开元十一万元,这对她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债务。
贺珍自己吃饭都困难,哪有钱还债!
于她打起了小算盘,邹开元是电力公司的员工,收入稳定,家里又有房,虽然离异但没有孩子,最关键的是邹开元对她爱慕已久,舍得给她花钱,或许以身相许,以身抵债,可以解决她目前面临的所有难题,虽然她内心里看不上他。
后来当邹开元再次造访服装店时,贺珍旁敲侧击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邹开元一听笑了。这不正是他等待已久的结果嘛!
两人经过一番商量,最后达成一致,于上上个月的月初领了结婚证。结婚后邹开元又陆陆续续的给他转了三万四千元,供她花销。
邹开元本来以为找到了真爱,打算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可谁知道结婚不过二十来天,贺珍便寻死腻活的要跟他离婚,然后两口子开始分居。见邹开元不同意离婚,她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就是以往的经过,当然有些事,是两口子闹离婚那阵子,贺珍骂急了秃噜出来的。
大把大把的钞票花了,新娶的媳妇刚过门没几天就闹离婚,让亲朋好友看了笑话,邹开元怎能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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