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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2章 大仙饶命,终章。(第2页/共2页)

者。

一线天,天路之上。

宁十一没成为天道,只是把这地方给霸占了。

腻了,就云游四海一番,日子过的怯意至极。

比起宁君日夜操劳,嗯,他其实日日夜夜也操劳。

广场上,宁十一看着金光,“百年过去,黑石吞噬无数,你的境界依旧没半分涨进!”

老天师太强了。

全力一击之下,彻底将金光的根基损毁,九域任何材料都没办法修复。

“境界不重要。”

金光很淡然,“到了今日,先生已经不需要我做什么,有没有境界都一样。”

宁十一摇头,“可是没有境界支撑,你很快就会腐化。你将不在不朽,而是有了寿元。很短,只有几百年。”

宁十一看不透,金光却看的透,“先生,几百年还不够吗?先生你从出生修炼到无敌九域,也才花了不到一百年。很长了。”

“不过还是有些遗憾,不能和先生,小北,白狐一起看这世上的沧海桑田,繁华大世。”

“但也不遗憾,因为我终于是一个人了。”

说着,金光忽然道:“先生,我想回九州古家去看看。”

“可以。”

宁十一抬手便打开了一道虚空之门,走出这一扇门,就是九州。

也是他们来时的地方。

“去了!”

金光也是洒脱,纵身一闪,就跨过了虚空之门。

“你还是做出了决定吧?”

妇人装束的云澜走到了宁十一的面前,顾颜也走了过去。

宁十一郑重点了下头,“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但九域没有任何材料能让金光恢复!三千界,该可以。”

“踏出这一步,等于进入另外一场旋涡。我虽不愿你去,但金光也不能不救!所以,还是去吧。”云澜理解道。

“嗯。”

宁十一轻轻点头,有些事情,也许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他又看向了顾颜,笑了笑。

“别看我,你要做到的事情,我从来左右不了意见。而且,不重情重义,就不是你宁十一了!”顾颜恬静道。

忽然,一线天传来动静。

一伙人马快速朝天路奔来,被眼前的这一番天地惊讶到,眼花缭乱。

宁十一转瞬就出现在了天路之上,拦住一伙人去路。

瞅瞅装束,确定是贼寇。

“你就是这世外桃源的主人吧。爷爷乃是法相境大能,识趣的,将财物统统交出来!”

为首的大汉呵斥道。

虽然宁十一出现放肆有些惊艳,但身上看不到半分灵力,想来境界高不到那里去。

法相境,已经是很高很高的高手了。

“法相境,真厉害…”

宁十一轻轻一笑,手中带起了一阵风。

天路之上,瞬间风起云涌,狂风不息。

一个个贼寇身体被卷飞,即便是这位法相境的头目,也是苦苦支撑,无法动弹。

而宁十一的衣玦,在大风之中鼓飞,人却是闲庭自若。

“大仙…饶命!!”



【完】

感言。

这本书方方面面很糟糕,从开局设计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逻辑混乱,主线不明确。简单说就是开局就崩书。

中途有着无数次烂尾的冲动,但还是熬着写吧。至于原因,第一本仙侠尝试就烂尾,不太吉利。

这个结局说仓促也不仓促,而且小妖写结局一向不怎么样。

三千界十一肯定会去,不过这本书没计划。

嗯,不少读者都好奇星云和天道小孩的主人是谁,其实有些看了新书的读者猜到了。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新主角啊!

不过那本是都市开局。

小妖总结了下,小妖的写法很喜欢天马行空,但偏偏把握不住,容易把自己卡死。

新书稳定,也许小妖会再开仙侠类型的新书。

哥斯拉就不刻意描写了,这家伙飞升的时间线,逻辑上应该是宁十一去了三千界之后。

就这样吧,山高水长,新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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